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城市报 2017年03月20日 星期一

“两会”声音:医改仍是重头戏

■中国城市报记者 康克佳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3月20日   第 11 版)

  编者按:

  医疗体制改革一直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话题。如今,深化医改已进入深水区,日前颁布的《“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攻坚克难时期确立了下一步深化医改的目标和方向。其中,针对分级诊疗、医保支付、器官移植等热点话题在此次全国“两会”上受到热议。

  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关键在基层

  分级诊疗被称为本轮医改的“第一要务”。据了解,目前分级诊疗已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陆续铺开,全国超过一半的县开展基层首诊试点,县域内就诊率达80%以上。2017年,我国将在85%以上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此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有专家表示,作为本轮医改的重中之重,分级诊疗任重道远,需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调节引导作用,实行三医联动,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以“基层强”护航分级诊疗破题深行。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山西省委副主委、山西省残联副理事长、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原院长郭新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在国家提出建设分级诊疗制度以来,大医院人满为患和小医院门可罗雀的局面仍然存在,基层医院没有起到初级诊断、帮助上级医院筛选患者的作用,上级医院也没有真正做到主要诊治疑难杂症,在实行双向转诊的地区仍然会出现“转上容易转下难”的局面。

  为此,她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地方行政部门根据当地人口、疾病分布、流行病特征、医疗资源分布等情况进行区域规划;二是根据各地市不同的疾病状况制定出完整、科学的转诊标准和程序;三是省级卫生部门做好政策规划,完善每一个环节的制度法规,充分发挥分级诊疗制度的优势和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院长蔡秀军认为,我国真正实现分级诊疗还存在不少制度性问题,改革的方向则是能够实现提供同质化的医疗服务,“就普通疾病而言,如果社区医院和大医院能够提供同等质量的医疗服务,如果在老百姓的意识中看病就医没有这么大的城乡差别,分级诊疗才可能真正实现”。

  分级诊疗作为再造医疗服务的流程,加强基层医生的培养是关键,也是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的突破口,而解决基层一声的待遇、晋升等问题是将好医生留在基层的首要任务。 

  作为分级诊疗的重要抓手,家庭医生是患者“看得好病”的基础环节。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常委沈志刚表示,家庭医生的专业水平、服务能力决定分级诊疗能否有效运作,要通过加强人力培养和加大基层设备投入等手段,提高群众对家庭医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信任度。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到203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将达3人,注册护士达到4.7人,我国将基本实现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均等化。政策层面,除了加强定向培养,还将在收入分配、职称晋升、评奖推优等方面予以倾斜,用激励机制“待遇留人”。

  医保异地结算进入落实阶段

  医疗保障领域今年迎来的重大改革之一,是将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有30个省份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持卡结算。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2016年底也已上线试运行。今年上半年将实现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之前,实现所有符合转诊条件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全国政协委员陈旗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开放,人口流动性大大提高,很多人到外地工作、养老、求学。然而,异地看病费用报销程序繁琐,如果在当地就能即时报销,再加上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会消除人们的很多顾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加之独生子女政策的后效应开始显现,跟随子女在异地养老和医疗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贵云认为,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人们对养老地的选取并不限于工作地或籍贯所在地,不少老年人形成了“夏天到北方去、冬天到南方去”的生活方式,“他们都迫切希望医疗保险能够全国联网、直接结算”。

  全国政协委员胡晓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跨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涉及五个群体:一是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二是异地居住的常住人口,三是成建制的异地流动工作的群体,四是临时出差、旅游需要急诊的患者,五是有疑难杂症、重大病患需要异地转诊的群体。不过,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难点不在于钱,问题的症结在于医疗服务资源本身是不均衡的。“现在我国正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希望引导老百姓在基层就医,而不是都向上集中,去大城市、大医院就医。”他说。

  事实上,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技术壁垒不难解决,有很多技术手段可以推进,其难点主要是各统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制度及医疗资源配置差异。

  多位委员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主任杨金生认为,应从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其中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救助系统。

  在全国政协委员吴明江看来,随着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制度的推行,如果管理不善,可能导致更多患者甚至小病患者涌向大医院,使大城市、大医院的压力变大。他建议,在为需要异地就医的病人提供结算方便的同时,必须加强管理和规范,既让真正需要优质医疗资源的人享受到这一实惠,又让不同层次的医疗资源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器官移植应列入大病医保

  “我很高兴看到,上海率先将肾移植纳入大病医保范围。”全国政协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面对媒体采访时说,“我也期待,器官移植尽快纳入全国大病医保范围。”

  近年来,我国器官移植手术技术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手术成功率达到90%以上,有相当多的器官衰竭病人因此受益,获得重生。但同时,仍然有部分患者无法完成治疗。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累计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近1万例,捐献大器官近2.8万个;2016年器官捐献数量较前一年提高近50%。虽然近年来器官移植手术技术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手术成功率已经达到90%以上,有相当多的器官衰竭病人因此获得重生,但是,我国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仍有30万人,很多患者因为器官来源不足或手术费用欠缺而无法完成治疗,甚至失去生命。

  与黄洁夫委员一样,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林达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晓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器官移植手术日臻成熟的情况下,将器官移植手术费用纳入大病医保报销范围,从而减轻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患者的经济负担,挽救更多的生命,提升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形象。

  在李晓林看来,将器官移植手术费用纳入大病医保,给予更多待移植患者希望,提倡公民捐献,不仅可以挽救更多国人的生命,更可以提高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形象,赢得更多国际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可以降低家庭和社会负担,提升政府形象以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基于此,李晓林委员建议将器官移植手术费用纳入大病医保,加大财政拨款力度,可采取单种病限价的措施,譬如儿童亲体肝移植10万,等待捐献15万,成人等待捐献肝移植25万。同时公开器官移植手术费用,加强捐献器官宣传,提升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可度和参与度,从生理和心理上救助器官移植患者。

  针对器官移植手术费用纳入大病医保,李晓林认为还需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对一些需要做器官移植的患者有诊断误区,亟须大力加强基层医生的培训;二是亲体肝移植小患者的父母捐献手术的费用也应纳入大病医保范畴,毕竟他们解决了我国目前器官来源紧缺的问题,无私捐出肝脏的一部分,给了许多孩子新生;三是关于亲体肝移植的伦理审批制度手续太过繁复,审批时间相对较长,有些病情危重的患者,难以等待漫长的伦理审查,可以建立伦理审查备案制度,对信誉较好的器官移植中心,采取备案和抽查制度,大大缩短患者术前等待时间,挽救更多生命。

“两会”声音:医改仍是重头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