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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3月06日 星期一

上海:室内场所全面禁烟

■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3月06日   第 03 版)

  3月1日,被坊间称之为“最严控烟令”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按照《条例》,上海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将全面禁烟。对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可处以2000元-3万元罚款;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可处以50元-200元罚款。

  据上海市卫计委公布的“上海市2016年度控烟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法定禁烟场所违规吸烟发生率为8.5%,比2015年下降4.6个百分点;“无烟蒂”场所比例为83.8%,比2015年上升5.2个百分点;设置烟具的场所比例为17.2%,比2015年下降5个百分点。

  上海市卫计委主任邬惊雷表示,2016年网吧、娱乐场所和餐饮场所违规吸烟状况都有不同程度好转,但是违规吸烟发生率仍分别为34.4%、26.7%和15.2%,依然是控烟压力较大的场所。

  事实上,在去年11月举行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就表决通过修改《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据此,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等均禁止吸烟。此外,室外吸烟点的设定,应当远离人员聚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并放置收集烟灰、烟蒂等器具。

  据悉,原《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于2009年12月10日审议通过,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颁布的新《条例》在原条例限定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基础上,扩大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新《条例》使执法程序优化,给予执法部门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从而降低执法成本,使违法成本上升。同时,治理机制发生了变化,新《条例》特别增加“综合治理”这一原则,强调综合治理、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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