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6日,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江苏省政府报请审批的《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已获得国务院原则同意并批准,其中明确定位,泰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工贸港口城市。
作为承南启北的水陆要津,泰州自古有“水陆要津,咽喉据郡”之称。此次国务院颁布的批复要求,要在确定的639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25平方公里以内,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面,批复指出,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在区域统筹发展方面,批复提到,要优化快速路网体系,加强泰州与苏南、苏中、苏北等城市的联系,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
此外,针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批复强调,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渔行水村等历史文化街区和人民海军诞生地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延续城市文脉,突出滨江水乡古城的城市风貌特色。要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延续城市文脉,突出滨江水乡古城的城市风貌特色。 (郑新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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