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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1月16日 星期一

湘品出湘 品牌先行

——湖南农产品品牌建设指导意见推出

■中国城市报记者 全亚军/整理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1月16日   第 24 版)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于1月10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打造一批品质优、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湘”字号农产品品牌。力争到2020年,全省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50个,培育年综合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区域品牌10个、50亿元以上的30个,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企业品牌5个、50亿元以上的10个,实现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意见》指出,将重点围绕粮食、畜禽、蔬菜、水果、油料、水产品、茶叶等优势产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到2020年“菜篮子”主产县生产基地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创建100个绿色、有机食品示范基地,发展5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实现“三品”认证占农产品商品量35%以上。

  扫二维码,就可追溯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意见》明确,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力争到2020年50%以上农业基地建立产地标识管理和产品条形码制度。

  着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

  《意见》指出,将加强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支持各地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引导长株潭地区、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大湘西地区四大农业板块,立足特色各异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传统农耕文化,培育竞争力强的区域农产品品牌。

  长株潭地区重点围绕都市农业发展,积极培育精致农业品牌;洞庭湖地区重点围绕商品粮、水产等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湖区农业品牌;湘南地区重点围绕丘岗山地,积极培育特色农业品牌;大湘西地区重点围绕山区特色种养产业发展,积极培育生态农业品牌。

  到2020年,力争每个农业板块培育1-2个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各市州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培育1个区域公用品牌。支持龙头企业依托区域公用品牌,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品牌相关配套服务,构建完整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经济链。

  全省将积极推动农产品品牌强强联合,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互利”的要求,结合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现状,鼓励行业优势品牌利用资金、技术、设备和市场营销等优势,采取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开展跨区域行业整合。重点在粮食、畜禽、水果、茶叶、水产等加工企业中,选择1-2家优势品牌,开展品牌资源整合试点,打造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湘"字号农产品品牌。支持行业重点企业发挥品牌辐射带动作用,采用发展订单农业、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跨区域建设规模化农产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合作社品牌。

  同时,湖南省各级政府应该把地理标志品牌作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农产品天然品牌化、区域性优势,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挖掘、培育、登记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地理标志品牌与产业协同发展。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产品地理资源普查,全面掌握符合地理标志保护要求的农产品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分布、品质特征等情况,引导有一定资源优势、产业规模和市场知名度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率先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加快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牌定位、技术革新和品种开发,深入挖掘商标潜力和文化内涵,重点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内涵的市场沟通,推动市场对地理标志品牌的认知与认可,引导消费者形成地理标志品牌市场联想,全面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全方位提升农产品品牌管理服务水平

  加大农产品品牌营销推介力度。《意见》指出,应继续办好中国中部(湖南)农博会等展会活动。创新营销推广手段,统筹谋划产品选择、品牌名称、渠道和营销策略、传播策略等,制定特色化、差异化的品牌营销推广战略。实施"湘品出湘"工程,在北上广等地建立湖南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辐射范围。鼓励品牌企业以主要大中城市为支点,以车站、港口、机场为节点,建设连锁店、专卖店等品牌营销宣传窗口。加大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力度,开通市县品牌农产品特色馆,促进品牌农产品网上销售。

  增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科技创新支撑。《意见》提出,应大力支持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农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突破制约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动创新发展。围绕市场新需求、新趋势和新特点,力争研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市场变化,精准定位消费需求,不断创新服务和营销模式。深入实施“万名”工程,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行动,建立一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加速创新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为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提升农产品品牌建设软实力。《意见》强调,应加大对农产品品牌评价理论研究机构和农产品品牌评价机构的建设力度,组织开展农产品品牌基础理论、价值评价、发展指数研究,发布客观公正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价结果以及农产品品牌发展指数,逐步提高公信力。开展农产品品牌评价标准建设工作,完善农产品评价标准,制定操作规范,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家领军作用,培养引进品牌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加快建立健全品牌运营管理制度,按照“一个公用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和产品”思路,设立农产品品牌运营平台。发挥好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加强中介机构能力建设,为品牌建设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

  建立农产品品牌动态管理机制。《意见》提出,应加强农业品牌认定和评估,形成政府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品牌认定和评估机制。

  农委、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品牌产品的跟踪动态管理,建立实时状态的品牌企业数据库,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农产品品牌名录,建立重点支持的农产品品牌企业和产品目录。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品牌质量评估与社会公众测评,建立健全品牌届期续查、年度审查、动态抽查以及公众监督等动态复核办法,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品牌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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