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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1月16日 星期一

如何合理疏解北京旧城平房区人口

■王军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1月16日   第 05 版)

  北京旧城平房区人口密集、疏解困难以及房屋危破,与房屋管理不善相关,突出体现在:

  直管公房大量存在违法转租转借行为,长期得不到遏制,且不断加剧,甚至出现使用权违法交易,为不合理的人口聚集提供了空间。违法转租转借直管公房行为的泛滥,已使大量平房四合院的住户变为外来流动人口,其中存在暗箱操作及寻租行为,并给流动人口的管理造成困难,潜伏诸多隐患。由于没有建立直管公房租赁退出机制,“户在人不在”情况普遍,虚高了平房区实际居住人口数量。私搭乱建、破墙开洞等违法建设行为大量存在,传统的院落格局、商住空间秩序被严重破坏,为不合理的人口与业态聚集提供了土壤。

  北京旧城历史上的商业空间多分布在南北向的街道两侧,居住空间多分布在东西向的胡同之内,由此形成“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空间秩序,这是十分值得珍视与继承的传统。在胡同内肆意破墙开洞的行为,使宁静的胡同变成了街道,是对这一传统的巨大伤害。

  以上问题暴露了旧城平房区的房屋管理存在严重的“真空”与漏洞,如不及时加以纠正,平房区的人口即使通过行政力量得以暂时疏解,仍有可能回潮。

  旧城平房区居住着大量“老北京”,这些原住民是北京地方文化的主要传承者,应鼓励他们继续居住在历史城区,切忌通过行政力量“一刀切”将他们大规模搬离。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施策,真正疏解那些应该被疏解的人员。

  对四合院平房区,保障房优先供应,建立长效机制,居民自主选择外迁,不得强迫。旧城人口过度集中,与长期以来的住房供应短缺、保障房供给不力相关。实践证明,1990年代以来推行的拆低建高的危旧房改造计划,增加了旧城内的建筑容量,不利于人口疏解,并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形成矛盾,导致旧城人口结构断裂、拆迁矛盾激化等一系列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北京市应建立保障房供应与平房区人口疏解相对接的长效机制,鼓励平房区居民选择区外的保障房居住,自主外迁,避免强制性外迁的行政力量介入,实现人口疏解、提高居住质量、延续社会结构、旧城保护的多赢。

  建立直管公房租赁退出机制,彻底解决人户分离问题,实现平房区人口疏解的“精确打击”。直管公房在旧城存量平房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其中大量存在的人户分离问题,表明相当一批直管公房并不为法定承租人真正使用,这些承租人将公房转租后获取不正当违法收入,理应予以制止,房管部门应解除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腾空、收回房屋,合理安排使用。由此也可推动解决大量直管公房被外来流动人口使用的问题,使平房区人口得到有效疏散。

  直管公房是低租金保障性住房,其提供保障的对象,应该是低收入、没有房产的市民,而不是在外已拥有或租用房产者,对后者,应该建立租赁退出机制。如能以适当方式,解除人户分离者的公房租赁合同,平房区的人口疏解就能得到良性推动。在这样的机制下,留下来的,仍是那些需要得到保障的老住户,被疏解的,是那些事实上并不在此居住的承租人。这样,就能避免旧城人口疏解工作造成社会结构剧烈变化以及地区文脉断裂等问题。

  健全平房区房屋管理体制,严厉打击直管公房转租转借违法行为,加大对私搭乱建的拆除力度,惩治破墙开洞行为。直管公房是国有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买卖、侵占直管公房,不得利用直管公房从事非法活动或牟取非法收入。必须严厉查处承租人存在的擅自转租、转借、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用途、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面积等行为;对直管公房管理进行彻底整治,严厉查处房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与承租人或中介机构相互勾结、输送利益的行为。

  在人口得到疏解的情况下,对直管公房的分配进行优化,按四合院原工艺进行修缮,实现厨卫入户,成为成套住宅,为低收入、真正需要被保障的居民提供体面的居住环境。应该看到,在北京旧城内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脏、乱、差”大杂院问题,已严重损害了首都形象,暴露出城市建设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前述平房区人口疏解机制的建立,正可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力支撑。

  (本文节选自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王军文章《整体性保护北京旧城:挑战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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