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12月31日)和住建部下发的《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案》(2016年11月17日)要求,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崭新形象。
规范执法、人性服务、多方共治
是优化城管形象的亮点
树立“规范执法”“人性服务”“多方共治”等崭新形象,是优化城管形象的亮点。
(一)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制度,树立“规范执法”形象
针对民众关注的城管执法规范性问题,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制度,根据明确的制度实施执法,是树立城管“规范执法”形象的重要举措。城管执法应把规章立制作为首要任务,重视城管执法制度的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城管全面依法行政。
以北京市城管局为例,2016年以来,北京市多个区县城管局先后制定适合本区县情况的城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北京市东城区城管局为例,2016年6月,北京市东城区城管局发布《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落实东城区城管执法的责任人、职责规定、处罚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城管执法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提高城管执法质量。
(二)满足民众的公共服务需求,树立“人性服务”形象
为满足民众的公共服务需求,树立“人性服务”的城管形象,应通过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式,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
以成都城管为例,2016年4月起,成都城管设立“午间临时占道餐饮点”,开展市容秩序分时分类管理,将便民服务与有序管理相结合,满足民众的合理需求。多条街道符合条件的试点餐馆与城管签订承诺书,接受城管监督,在中午11:30到13:30两个小时的时间内,可以在划定区域内临时占道经营。试点工作获得商户与消费者多数认可,在保障市容整洁的基础上方便商户经营和民众消费,便民利民。
(三)鼓励社会参与,树立“多方共治”形象
保障民众在城市治理中的参与权,鼓励社会参与是城管部门树立“多方共治”形象的重要方式。通过聘请市民监督员、征集意见问计于民、设立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群众评议等活动,用多种方式鼓励民众参与城市治理,树立“多方共治”形象。
以青岛城管为例,青岛城管委面向社会公开推选49名“公众委员”,将通过调研城市管理问题、审议表决会议研究事项、参与重点难点问题现场管理、监督部门履职情况等方式和渠道,参与决策、监督、评价城市管理工作,有利于培育城市共治文化,强化城市管理的群众基础。
智慧城管、公开监督
是优化城管形象的保障
建立健全“智慧城管”“四公开、一监督”,是优化城管形象的保障。
(一)“智慧城管”为优化城管形象提供科技保障
为提升城管执法与服务的效能,通过建设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为城管执法与服务提供科技支撑,有利于快速、科学执法与便捷、人性化服务,优化城管形象。
以北京城管为例,在快速、科学执法方面,北京城管物联网指挥平台通过实时的高发地段、高发时间、高发事件的“三高”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展现,做到把有限的人力投入到需要的点位上去,提前布控、精准指挥、强化非现场执法,缓解当前城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在提供便捷、人性化服务方面,北京城管公共服务平台以96310城管热线服务体系为主要依托,以城管网站为主要载体,向民众提供包括热线电话、互联网站、手机平台、短信服务、城管岗亭、城管广播在内的多渠道公共服务技术支撑。通过城管公共服务平台,打开城管信息公开和与民众互动的窗口,为民众提供便民信息与服务,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四公开、一监督”为优化城管形象提供制度保障
“四公开、一监督”以制度的方式明确公开监督和绩效考核的方式,为优化城管形象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便于群众了解城管执法工作的职责标准和最新动态,更好地发挥群众的监督权;另一方面,通过监督考核更好地督促各区县城管部门解决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民众满意度。
以北京城管为例,北京市城管局制定《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公开一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开设“四公开、一监督”专栏,依法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
防范城管形象风险
是优化城管形象的难点
防范城管形象风险,是优化城管形象的难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12月31日)指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
根据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三大网站2016年关于全国城管的公开新闻报道,形成“2016年全国城管形象风险清单”。全国城管部门应根据“全国城管形象风险清单”防范和排查风险,发现风险立即整改,阻止风险兑现。
2017年,全国城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案》等重要指示,紧抓规范执法、人性服务、多方共治三大亮点,建立健全智慧城管、公开监督两大保障,全面防范城管形象风险,树立城管崭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