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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6年12月19日 星期一

古代是如何处理垃圾的?

■中国城市报记者 刘蕾/整理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12月19日   第 28 版)

  垃圾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的产物,是人类生产生活、社会文明的“传记”。自人类开始聚居在一起,就面临如何处理垃圾的问题。现在的人讲究科学化的分类处理,而古人对垃圾处理也十分重视。 

  早在8000年前,古人就会将垃圾集中处理,利用天然的或挖掘而成的土坑来堆放垃圾,解决垃圾最快的方法是直接烧掉,烧不掉的就掩埋起来;战国时,立下了最为严酷的刑罚;周朝时,成立了历史上最早专门处理垃圾的机构;唐宋时期,清洁工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职业。

  乱扔垃圾会遭断手

  当人类文明进一步发展,人口密集的城市开始出现,处理垃圾的社会规范和制度相应产生。战国时期的城市已具相当规模,人们的消费活动产生了大量的垃圾,对此,战国时期进行了严格的管理。据《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灰,即为垃圾,城市居民如将垃圾倾倒在街道上,就会受到断手的处罚,这种严酷的刑罚对于后世也有很大影响。 

  秦朝时,对乱扔垃圾的处罚比商时断手之刑相对减轻,但仍很残酷。《汉书·五行志》载:“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黥,是在人脸上刺字并涂墨之刑。《盐铁论·刑法篇》中也提到,“商君刑弃灰于道。” 

  另外,早在商代人们就已经开始给农田施肥,《汜胜之书》记载,“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良田也。”为了积肥,开始有了厕所,并对 家畜进行了舍饲。甲骨文中的“牢”字,就表明了对家畜的舍饲。《说文解字》,“厕,清也。”就说明了这一点。总之,最迟到商代,已有了厕所、猪圈等对粪便进行收集,这不仅保证了环境卫生,还用粪来肥田,变废为宝。

  城市设有公厕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的环境管理工作亦为人们所重视,在商周出土的青铜器上,已有打扫卫生的图案,说明已有人负责处理城市垃圾了。《周礼·秋官》对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也有记载,“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另外,《周礼》还记载,“狼扈道上者,谓不蠲之物在道,犹今言狼籍也。”东汉经学大师郑玄曾解释,所谓“者”,当为涤除之涤字,狼为狼扈道上。“周礼野庐氏达国道路,至于四畿,而遂师巡其道修,候人掌其道诒,皆在野外,至于国中之道路,正如今街道厅之职也。”周朝所谓“国”,即城中。狼氏的职责就是清除城中街道上的垃圾,保持城市环境的清洁,这也是最早的专门清除垃圾的机构。 

  周代的厕所不仅设在人们居住之处,在活动场所也设有。据《周礼·天官》载,“官人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恶臭。”郑玄解释为,“匽,路厕也”。路厕的建立,对于维护环境卫生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得以保持。至于汉代,都市中已普遍设有公厕,称为“都厕”。公厕的普遍设置,有效地改善了城市环境,防止了传染病的流行。

  乱排污杖六十

  唐代城市已具极大规模,长安城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居住人口已达百万之众,每日产生的垃圾数量极为可观。 

  唐代对于倾倒垃圾的管理十分严格。《唐律疏议》载:“其穿垣出秽污者, 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疏议曰:具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谓‘侵巷街’以下,主司合并禁约,不禁者与犯人同坐。”唐代对于随便倾倒垃圾者处以刑罚,有关管理部门如果没有履行职责,将同样获罪并受处罚。 

  针对长安、洛阳的环境卫生问题,唐玄宗还曾下过诏令,并让有关部门进行管理。据史料记载,“京洛两都,是唯帝宅,街衢坊市,固须修整。比闻取穿掘,因作秽污阮堑,四方远近,何以瞻瞩?顷虽处分,仍或有违,宜令所司,申明前敕,更不得于街巷穿坑取土。”这段史料大致的意思是,长安、洛阳两城市中由于有人随便取土挖坑,造成污秽之物壅滞其间,极大地影响了城市环境,于是唐玄宗命令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出现专职的环卫工人

  宋代是中国城市发展的繁华期,当时的开封、杭州都有上百万人口,每一日从汴梁城郊赶进城内屠宰的生猪,即有万头之多。这么庞大的城市规模与城市人口,每天产生的垃圾不可小瞧。宋人又是如何处理城市垃圾的呢? 

  宋朝设置了一个专门的机构——“街道司”,来管理城市的环境卫生。街道司可以招募500个环卫工人,每名环卫工人给予月薪“钱二千,青衫子一领”,其职责包括整修道路、疏导积水、洒扫街道、整顿市容等。 

  城市居民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粪溺,也有专人收集、运走,“人家甘泔浆,自有日掠者来讨去。杭城户口繁夥,街巷小民之家,多无坑厕,只用马桶,每日自有出粪人瀽去”,这些专业倒粪的行业叫做“倾脚头”。每年春天,则有“官府差雇淘渠人沿门通渠;道路污泥,差雇船只搬载乡落空闲处。” 

  古人处理城市垃圾的技术,当然无法跟今天相比。不过,那时候的技术与他们产生垃圾的速度、规模是相称的,因而古人能够将城市治理得井井有条。到过临安城的马可·波罗就发现杭州的街道非常干净、卫生:“行在一切道路皆铺砖石,蛮子州中一切道途皆然,任赴何地,泥土不致沾足。唯大汗之邮使不能驰于铺石道上,只能在其旁土道之上奔驰。”

  垃圾回收利用

  当然,在一个具备相当规模的城市里,仅制止乱扔垃圾还不够,除有必要的卫生清洁机构外,处理垃圾最有效的方法还是利用好经济杠杆,推动垃圾的回收利用。 

  城市发展起来之后,如何处理“不事稼穑”的城市居民的大量污秽之物,成为头疼的问题,这在唐代长安等大城市集中显现。仅仅依靠行政管理,对于长安这样的大城市显然是不够的,于是经济杠杆发挥了作用。唐宋时期,出现了以集中清理城市垃圾、粪便并贩卖到乡下为职业的人,还有人因此巨富。《太平广记》载,“河东人裴明礼,善于理业,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另据《梦梁录》记载,南宋杭州城中,有专门的职业清洁工,称为“倾脚头”,负责收集百姓倾倒的粪溺,再运到农村卖掉。“各有主顾,不敢侵夺。或有侵夺,粪主必与之争,甚者经府大讼,胜而后已。”表明此项生意竞争还很激烈。 

  明清时期,粪土贸易更不必说。清初酌元亭主人所作小说《掘新坑悭鬼成财主》,就生动描述了当时江南地区因抢粪坑生意而酿成人命案的故事。乾隆时期来访的英国马嘎尔尼使团的成员斯丹东爵士,在其所撰的访华见闻录中写道:“中国人非常注意积肥。大批无力做其他劳动的老人、妇女和小孩,身后背一个筐,手里拿一个木耙,到街上、公路上和河岸两边,到处寻找可以做肥料的垃圾废物……中国人把这种粪便积起来,里面掺进坚硬壤土做成块,在太阳下晒干。这种粪块可以作为商品卖给农民。”有了这种经济杠杆,大量的粪便垃圾处理就不再是困扰城市环境卫生的问题。 

  虽然古代对垃圾、粪便作了一定的处理,但并未彻底解决问题,年深日久,仍会影响城市的居住环境。汉长安城经历800年之后,由于垃圾、粪便等污染环境,造成百姓不适宜继续居住的状况。“汉营此城,将八百岁,水皆咸卤,不甚宜人。”注云:“京师地大人众,加以岁久壅底,垫隘秽恶,聚而不泄,则水多咸卤。” 

  造成长安城地下水污染的原因虽有多种,但粪便、垃圾起了重要作用。建国前,北京城也曾垃圾如山,这些垃圾也曾影响北京的地下水。1938年,曾有人分析北京地下水,在西单、西四和崇文门一带,10米以上的地下水的硝酸盐含量已达140-270毫升/升。 

  如果对垃圾疏于处理,就会造成城市环境恶化,影响人们生活。哪怕在垃圾产量和复杂度远远不如今天的古代,人们亦无法幸运地逃脱处理垃圾的重责。

古代是如何处理垃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