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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6年11月28日 星期一

政府与企业合作加快生活垃圾处理

■罗岳平 潘海婷 刘荔彬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11月28日   第 13 版)

  生活垃圾处理属于典型的公益事业,需要投入大量的建设资金,并进行规范的日常运维管理。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等都在地表进行,点多、面广、量大,涉及产业复杂,需要精心设计和后期管理。

  一座城市(镇)能够持续扩展,必然要建立一套与该城市(镇)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收集、处理系统,否则城市(镇)内肮脏不堪,或者将生活垃圾污染输送到周边地区,为以后的环境污染纠纷埋下隐患。

  有鉴于此,每座城市(镇)都要理性面对步步紧逼的生活垃圾危机,根据城市(镇)规模,量身定做科学的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转运和最终处置系统,确保该城市(镇)的物质流、能量流通畅,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生活垃圾是人为活动形成的富矿,里面有很多成分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收集起来略作处理后即可循环使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加强对这些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尤其是对没有资源可供挥霍的国家和地区,其社会关注和重视程度更高,对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几乎达到了全部吃干榨尽的水平,彻底摆脱了垃圾围城(镇)的困扰。

  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镇)处于被动应对生活垃圾污染的状态,各个处理环节之间靠自发联合,衔接远未达到理想程度。只有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合理设计产业链,将生活垃圾中的有价值成分逐级分离并妥善处理,才能保证城市(镇)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在城区外带来严重的次生危害。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对当地的环境质量负责。地方人民政府应依法承担起处理生活垃圾的主体责任,当好总设计师,调度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并利用生产企业的力量使生活垃圾按预定流程消化掉。

  城市(镇)的生活垃圾处理需要系统设计。对每个城市(镇),首先也要有生活垃圾产生总量概念,再配套设计收集、转运系统,考虑单独或联合回收金属制品、塑料、纸张等可再生资源,并焚烧或填埋剩余垃圾。这套处理系统的规模必须依靠政府组成部门通过调查统计后确定,并指导相关企业按匹配的原则投资建设承接产业。

  地方政府应鼓励国有或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城市(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首先,这类投资的市场风险小。只要城市(镇)在运转,就会有生活垃圾产生,企业生产不会出现市场消失的问题;其次,通过特许经营模式,企业投资可以获得稳定回报;最后,在当地政府的宏观管控下,相关产业有序共生,市场竞争压力小。

  城市(镇)生活垃圾处理的潜力被激发后,一定要从战略定力的高度,发挥好政府主导发展和企业自主经营两个作用。政府应制定好控制性规划,细分产业结构,发布投资信息;企业则结合自身优势,从熟悉的领域切入,贴心服务于城市(镇)居民生活。

  城市(镇)的可持续发展必然要求科学应对生活垃圾污染危机,组织相关产业集群发展是最佳选择。无数成功的案例表明,城市(镇)生活垃圾的消化是有对策的,总体方案基本一致,只是在实施规模上有差别。企业应迅速行动起来,支持地方政府向生活垃圾污染开战。

  (作者单位系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谁为环保科技插上翅膀?
政府与企业合作加快生活垃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