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全面依法行政”、《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坚持依法治理”的要求,目前已有多个省市的城管部门启动深化执法创新,在规范城管执法程序、明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执法公开与监督等多个方面出台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城管执法。
规范城管执法程序 提升执法质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规范执法制度。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
北京城管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政策,高度重视城管执法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明确城管执法程序。北京市城管局在官网发布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明确北京城管执法的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2016年以来,北京市各区县城管局根据《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北京市城市管理监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关于推进落实城市管理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分别制定适合本区县情况的城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以北京市东城区城管局为例,2016年6月,北京市东城区城管局发布《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落实东城区城管执法的责任人、职责规定、处罚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城管执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提高城管执法质量。
合肥城管则推出四类不同程度的“说理式罚单”,以明确城管执法程序。根据违法人存在的违法情节情况,合肥城管相应地给出四类“说理式罚单”:执法行政劝勉单、执法事项提示单、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告诫单、执法突出问题约见单,并明确四种不同的处罚文书的开具程序。
以出店经营为例,四种罚单的开具程序如下:第一,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第一次发现商家有出店经营行为,将给出“劝勉单”,劝导商家进行改正;第二,日后执法人员又发现商家没有及时改正,将给出“提示单”,再一次告知商家这种违法行为存在的影响和危害;第三,如果商家屡教不改,执法队员将给出“告诫单”,依据相关规定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第四,在多次劝导告诫后,商家依然不改正,执法队员将给出“约见单”,要求商家带着相应的材料,到城管部门进行交谈。四类“说理式罚单”的使用,明确了针对相对人不同程度违法行为的执法程序,有助于提升城管执法质量。
明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促进规范执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也强调,“依法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
北京市城管局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发布了《北京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规定北京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的规则、适用性等要求;同时将北京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区域进行分类管理,划分为18个核心区、263个一类严格控制区域和461个二类严格控制区域;并详细列举了392种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等;规范北京城管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确保行政处罚行为合法、适当。
青岛市城管局也在2016年1月发布了《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了10大类、422种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等,每种违法行为都按照“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5个等级进行划分,每个等级都明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城管队员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标准。
加强执法公开与监督 增强执法公信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也要求,“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
北京城管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牵头开展“四公开、一监督”工作。
北京市城管局制定了“四公开、一监督”专项制度,明确公开与监督内容,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理顺条块间工作关系,定期通报考核评价,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开设执法数据上报平台,通过多种渠道深化城市管理公开与监督工作。北京城管“四公开、一监督”拓宽了民众对城管监督的方式和途径,以主动、积极的态度接受民众的监督,有助于增强城管部门的公信力。
郑州城管则尝试采用网络视频直播城管执法的方式,推进公开执法与文明执法,获得了多数民众的赞赏。一方面,城管执法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促进城市管理执法更加规范、完善。另一方面,城管执法的现场直播,能比较客观地将城管执法过程呈现给民众,加深民众对城管执法的理解与认可,增强城管部门的公信力。
综上,从目前改革的实际情况来看,全国已有省市在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理”的要求。实践表明,城管部门可以在规范城管执法程序、明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执法公开与监督的基础上,联合属地政府,实现部门联动,从而更好地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和立法机制建设。
(作者单位系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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