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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6年09月26日 星期一

化解“邻避效应”出路何在?

■罗岳平 刘妍妍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09月26日   第 14 版)

  “邻避”现象无处不在。在工业化早期,群众对工厂内的设备厂房等充满了新奇和憧憬,没有抵制意识。但随着污染危害逐步显现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群众对身边的工业企业开始警惕。一方面,已建成工业企业受到周边住户的投诉和索赔;另一方面,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事业单位选址困难,找到适当的落身之地殊非易事。

  化解“邻避效应”不可“一边倒”

  客观地看,污染排放和健康人居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原本自然的生存环境,被输入了水、气等污染物后,周围的环境质量状况必然下降,尤其是在承受污染伤害却得不到任何实质性补偿的情况下,冲突不可避免地升级。笔者曾调解过一个小型水泥厂的粉尘、噪音等污染纠纷,周围住户的认识很直接,水泥厂老板赚了钱,生活环境却被弄得乌烟瘴气,居民也没得到任何好处,凭什么牺牲我的利益让老板个人发展?于是,堵厂区大门、夜袭操作工人等事件层出不穷。最后,老板采取了一些妥协措施,比如为每户人家安排一个就业指标,逢年过节上门慰问等,在危机四伏的情况下又维持了几年生产。

  这是一个典型的以牺牲人体健康和生活环境为代价获得短期发展的案例,其解决途径是比较低层次的。现在的“邻避”问题更复杂,但其本质并没有改变,除了要保护公共环境利益外,主要是如何协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与周边人群的关系。这种冲突在国内尤为严重,受影响居民一方面希望得到最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另一方面又计划继续依附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做点小生意、获得就业机会等,经常发生点小状况。此外,有些不法分子借题发挥,恶意散布谣言,传播虚假信息,形成舆论“一边倒”的局面,使冲突发展到无法调和的局面,最终使企事业单位背上沉重的负担或不能落址建设。

  化解邻避效应需要有的放矢,应针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调解手段三个核心要素开展工作。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要深刻反思难以安身的根本原因,在环境友好的理念指导下,实现产业生态化,将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

  清洁而又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哪里都会受到欢迎,而越来越多的污染企事业单位会被已经觉醒了的群众拒之门外。因此,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要下决心采取适当工艺措施消除污染,走绿色发展之路,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只有企事业单位自身硬了,才经得起群众挑剔的眼光,这也是化解邻避效应的最佳选择。群众是不会排斥优质邻居的,遭人嫌必有遭人恨之处,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主动补足短板。

  当今群众的思想和利益诉求已多元化,但总体科学素质仍不高,易被误导且形成反向合力。有些别有用心的人肆意夸大污染危害后,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恐慌,造成抱团求安稳的被动局面,致使有些涉及民生的基本项目也不能开工建设,实际上影响了当地社会的有序发展。有时还因为掺杂了经济利益,补偿范围外的群众也想沾点光,受人诱使而加入反对行业,闹大了声势。做通群众工作是细致、艰苦而又考验智慧的挑战,要以和风细雨的方式和百折不挠的韧性,旗帜鲜明的宣传科学,引导大家正确认识污染问题,宽容经济发展产生的可控环境影响。

  排污企业与周边居民应互惠互利

  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周边居民其实是利益共同体。没有周边居民的支持配合,企事业单位就无法选址建设;只有多些优质企事业单位,才有途径带动周边居民脱贫致富。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和周边居民关系是互惠的,但融洽这种关系需要沟通、协调,逐步达成共识。磨刀不误砍柴工。企事业单位在落址之前与周边居民多恳谈几次,对建设困难了然于心,有利于后期的建设和运行。国内的群众工作有其特殊性,也有其规律性,虽然是“天下第一难事”,但掌握技巧后也轻车熟路,特别要依靠基层村、组织干部的力量,盯紧有号召力的核心人物。总体上,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但转变思想有个过程,宣传手段要灵活多样。在不少地方,冲突甚至发展到了比较严重的阶段,但最后都平息了,关键在于群众工作的深入程度。只要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支持,矛盾总会得到缓和,而且介入得越早,解决得越顺利。相反,信息不透明或滞后,群众总是被动接受,必然引起波折。

  近期“邻避”事件频发,而且行业相对集中,反映相关各方都有较大的完善空间。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要反思为何失形象于民,人见人避,必须加强行为自律,运行好污染治理设施,主动公开排污信息,用实时监测数据自证清白,并有计划的向社会公众开放厂区内的污染治理部分,通过亲民消除误解;环境教育要持续发力,从而稳步提高群众的科学素养。为什么有些拙劣的谣言流传甚广?因为它与癌症、断子绝孙等群众比较敏感的词汇结合起来了,导致错误观念根深蒂固。唯有让正确的理念先入为主,才会对不当言论形成免疫力;地方政府也要调整管理思路,从主导企事业单位投资向服务企事业单位发展转型,发挥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周围居民开展宣传教育的积极性,而不再是大包大揽,代替企事业单位完成征地拆迁等任务,尤其注意引导矛盾双方正视问题,寻找妥善解决途径,偏袒任何一方都于事无补。

  现在投资建设的项目一般都有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其环境安全性比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都要强,但“邻避”现象却愈演愈烈,凸显了群众对优美生态的期待更高,以及补偿要求的多元化。企事业单位对此要有清醒判断,不断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切实履行控制污染的主体责任,并优化生态补偿方案,与周围居民和谐共处。鉴于征地拆迁成本等快速上涨,新建企事业单位宜避开人口密集区和敏感保护目标。虽然由此会增加道路建设、电力架设等方面的投入,但避免了很多社会纠纷,从长远看,躲比占更合算,应通过多种方案比选科学定址。

  (作者供职于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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