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发展正当其时 商业银行成亮点
2016年,绿色金融议题在中国倡议下首次亮相G20峰会,成为众多专业人士关注的焦点。G20公报围绕绿色金融总结了本次会议所取得的共识:共同扩大绿色投融资,共同应对绿色金融的挑战,积极引入私人部门,鼓励各种合作与共享。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规划纲要》前所未有地把“绿色”与“创新、协调、开放、共享”一起定位为“新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有望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社会发展新趋势,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持续增长。时代要求社会各界承担起绿色金融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使命,提升研究水平,推广绿色金融理念,为建设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中国”提供智力支持和实践经验,对中国经济绿色发展做出贡献。
现有问题解决需智囊助力
随着绿色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绿色金融将迎来新一轮爆发式的增长,各家金融机构将迎来重要战略性机遇。“中国政府对于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的决心之大,前所未有。”兴业银行行长陶以平指出,在理念上,国家已把“绿色发展”写入“十三五规划”,将其作为国家战略;在实践中,全面推动传统产业向低耗、环保方向转型升级的同时,我国正大力促进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加速发展。
绿色发展需要巨大的金融资源投入,金融业大有可为。根据权威部门最新研究,从2015年到2020年,我国绿色发展的投资需求约为每年2.9万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的出资比例约占10%到15%,金融业担负着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事业,填补绿色发展融资缺口的重任。此外,绿色产业的整合、绿色金融市场体系的健全完善等,也需要金融机构贡献智力资源,这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
商业银行聚焦绿色金融
随着G20峰会的召开,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一时间在金融领域成了“香饽饽”。
据了解,当前中国银行业参与绿色金融项目的情况仍处于人民银行主推,而商业银行意愿不浓的状态。在信贷和债券领域,过分强调“绿色”会导致银行失去一些客户资源,于是很多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停滞不前。
而银行业仅仅意识到这个潜在市场还不够,必须尽快付诸行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市场创新部负责人徐光表示,国内当前激励机制还不完善,很多投资人反映,并没有在绿色领域享受到额外的商业利益。
虽然外资机构在积极进入中国市场,但对绿色债券的投资力度也很小。截至今年3月,有325家境外机构进入了银行间市场投资,但这些机构当前投资的大部分还只是国债,政策性金融债这样的一些利率产品,信用产品方面涉及还较少。“未来,中国将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对绿色债券进行投资。”徐光称。
绿色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现阶段,大热的绿色金融是国内外重点关注的核心,实际上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已经开始聚焦绿色金融,并与实践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借鉴工业革命期间发达国家为弥补以牺牲环境而发展经济的代价,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绿色金融的法律政策。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贯彻信贷政策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银监会为要求银行业对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严格贷款审批,发布了《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2007年,银监会发布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专门对环境外部性行业提出了一系列的信贷投放要求。2012年,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强调绿色信贷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促进作用。2013年,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统计制度》,通过多项指标的细化界定银行的信贷投放是否属于绿色信贷。2015年,银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能效信贷指引》,衡量信贷投放对企业能源效率的效果。2016年,包括“一行三会”、财政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关政策的出台对于我国环保部门、金融行业以及社会生态效益的综合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各行业需要植入绿色金融的理念以推动绿色债权等金融产品的生产,此外,引入第三方对于绿色金融项目进行评估也是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为使政府、企业和民众等社会各方担当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关于治理环境问题的外部性规制措施、政府财税补贴等可以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法规政策仍需持续完善。
绿色金融三问
我国现在面临着经济转型和环境污染的双重问题,绿色金融要求以多种金融手段促进循环经济、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使金融和生态环境之间形成更为协调的关系,促使“美丽中国”的实现。
从投融资、金融创新等方面为环境保护提供支持,成为环境经济领域的一个重要补充力量。由于以利益为目标的金融行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目标相悖,因此,如何面对我国绿色金融的各类挑战,把握好金融环境协调发展的机遇是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府与市场谁来主导?
绿色金融需要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以面临着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的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利益难以统一的问题。从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企业角度来看,绿色产业投资对于企业通常存在非传统性和风险未知性,相比传统产业的利润低而风险大,因而仅依靠市场机制自发调整促使企业进入绿色产业往往会动力不足,必须加大政府部门的介入和引导才能改变弱势的利益平衡。
政府与市场之间何为主导会因时因地而有所差异,对于绿色金融的健康发展,有必要梳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边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绿色金融的发展途径存在显著不同,前者更多的是依靠市场机制及微观经济主体的主动性。例如,保险基金、养老基金、投资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发挥投票权作用,对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不予投资,从外部促使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改造或节能减排等。而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市场机制不够健全,往往需要政府动用行政力量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中国绿色金融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形下,有必要采取政府力量加以干预,同时要注意平衡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为此,需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市场基础设施和金融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着力为绿色金融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如何发挥好杠杆作用?
引入绿色金融的最大好处在于,一方面,通过创新投融资体制和机制,可以为环境保护部门输血,也就是“加杠杆”。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可以为众多产能过剩部门“减杠杆”,要通过环境规制和标准将市场资金从传统的制造业部门挤出来。做到这一点,除了政府部门的环境规制之外,更离不开金融部门和市场的相应支持。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为金融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的结合奠定了至关重要的理论基础。要将环境质量也视为一种要素,借助于市场的工具,以及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作为市场中重要的资源定价者和调配者,金融部门无疑首当其冲。当然,仅仅有这一点还不够,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过去的数十年里,经济的快速增长留下了大笔环境欠账,在环境与经济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缺口。
当前,环境保护的各种资金缺口大约在4万亿元至5万亿元左右,而政府性投资仅能解决其中的15%至20%,其余的缺口需动员私人部门加入。而没有金融工具的支撑,私人部门的积极性恐怕也不高。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其实可以为众多产能过剩部门“减杠杆”。要通过环境规制和标准将市场资金从传统的制造业部门挤出来。做到这一点,除了政府部门的环境规制之外,更离不开金融部门和市场的相应支持。
绿色金融未来预期如何?
未来,我国将从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中,以法制为基础,设立一套较为完备的绿色金融体系,共同推动经济和社会的绿化发展。具体来讲,不仅要借助政府财政金融这只“看得见的手”,还要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绿色产业,通过加强经济体制改革,使有限财政资源撬动几倍乃至十几倍的民间资本进行绿色投资。不仅要建立绿色产业投资的激励政策、完善污染性行业的限制性措施,还要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包括绿色指数、生态资本核算、绿色评级和信息披露原则等在内的基础设施。不仅要借助现有金融机构的绿色融资渠道,还可新成立专业绿色投资和贷款金融机构,提供碳交易、绿色股票、绿色保险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多种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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