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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6年08月22日 星期一

药价改革打破“以药补医”机制

■中国城市报记者 康克佳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08月22日   第 19 版)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破冰”前行,同时探索出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成为新医改攻坚的关键,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也成为势在破除的“顽疾”。

  “以药补医”模式已难以为继

  “以药补医”作为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特殊医疗政策,在历史上对于保障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监管制度缺陷和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公立医院收取药品加成这一做法,助长了医院趋利倾向,导致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和发展严重依赖药品收入,开大处方、多用药、用贵药现象的发生,加重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

  2012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出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通知》规定,未来将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 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到2016年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医药处副处长朱德政表示,目前实行的按项目收费的方式具有易结算的优势,然而对于抑制医疗机构提供不必要的服务的作用不强。相比之下,按照服务单元收费的方式可以有效促使医疗机构更加关注成本控制,规范诊疗行为。与此同时,可以节省患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总的来看,各地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从改革方向、实施步骤、价格水平等各个环节做出详尽安排,这是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他说。

  最后,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方面,《通知》指出,未来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将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多地已开启“药改”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在8月16日召开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表示,自2012年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以来,我国按照建机制、控费用、调结构、强监管的原则,加强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政策联动,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收付费方式、强化费用控制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协同推进改革。

  赵辰昕表示,目前各地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进展顺利、运行平稳,初步显现六方面成效。一是大多数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补偿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二是患者费用负担总体平稳,个人医药费用支出比例保持基本稳定。三是调动了医务人员积极性,激发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务服务水平。四是通过不断优化医院医药收入结构,提升了医院软实力。五是医疗服务价格内部结构更加合理。六是药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促进了药品研发创新和提升质量,同时保证了群众用药需求。

  据了解,目前已有31个省(区、市)1970个县的4107个公立医院已实现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改革全覆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青海、上海、天津等8个省(市)的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也已全面推开,其他省(区、市)也都在部分城市和部分医院开展了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重点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康复、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 劳动价值的项目价格,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补偿比例基本上在60%—90%。

  多出成本不会转嫁给患者

  公开数据显示, 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172.5元,同比上涨3.2%;人均住院费用5080.8元,同比上涨3.5%。药品加成取消以后,药品单价降低,如何对医院的合理收入进行补偿,成本会不会摊到患者身上,成为改革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对此,朱德政表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覆盖面非常广,目前各地改革进展比较顺利,患者总体负担平稳。这主要得益于坚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单兵突进,而是注重综合改革,与医保联动,与医疗协同,进行结构上的调整,并分步到位。

  据悉,在改革中,有25个省份以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为主(基本上在60%至90%),辅之以财政补助和医院自我消化;北京和重庆两市通过增设医事(药事)服务费予以全额补偿;陕西、甘肃、青海和西藏4省(区)由财政全额补偿。

  “绝大多数地方也在按照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的要求,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地进行结构性调整。”朱德政说,各地按照“总量控制、结构 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了CT、核磁共振和超声等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了诊疗、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从具体调价情况看,江苏省提价项目平均上调50%,降价项目平均下降15%;安徽省提价项目上调20%至50%,降价项目平均下降10%;青岛市综合类项目提高42%,手术类项目提高128.6%,中医类项目提高196.8%,检验类项目降低7.8%,影像类项目降低20%以上。

  “从个体的角度看,有的患者经常使用的项目涨价了,可能会感觉增加了负担,反之则会感觉负担有所减轻。不过,调整后的项目费用都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医保基金也会承担部分增加的费用,加之各地还采取了医疗控费措施。因此,患者总体负担不会增加。”朱德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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