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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6年08月15日 星期一

该拿涂鸦文化怎么办?

■中国城市报记者 张亚欣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08月15日   第 19 版)

  近日,在合肥大蜀山的步行道边上,游客忽然发现一块块大石头上趴着各种“动物”,不禁连连惊呼,游客走近一看,这些立体呈现的各种“动物”竟然是画上去的。有关涂鸦、涂鸦墙的争议近年来在各地不算少见,结局有存有废,合肥市红星路与九华山路的涂鸦墙就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命运。至此,涂鸦文化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

  一种墙 两种命运

  据了解,红星路上的涂鸦墙可谓“命途多舛”,甚至走向了一场“票决”——面对市民文化权利的诉求,街道办于是将涂鸦墙的存废付诸民意,让街区的居民来投票决定这堵墙的命运,才得以保留。而同在一座城市的另一条路九华山路则被无情“碾压”,打回原形。

  这两条路上的涂鸦墙之所以会出现不同命运,取决于管理部门的态度。记者获悉,从2012年开始,红星路的墙面开始出现涂鸦,那时可能是内容更新不及时,加上颜料淡化现象严重,确实有些居民持反对意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墙面的涂鸦内容越来越丰富,逐渐成了街头一景,不少市民还会前来驻足观赏。只要不是乱涂乱画,内容积极健康,居民不反对,管理部门不会主动去清除的。

  与红星路不同,九华山路下穿桥的涂鸦墙则“难产”了。包河区城管局宣教科负责人称,不久前,环卫工人对下穿桥墙面进行了清理,而他们也是为了维护城市形象。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建筑物、设施和树木上涂写、刻画,有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应负责整治、清除,保持其清洁完好。从这个角度来说,任何的涂写与刻画都是在破坏城市形象。

  可见,城市监管和街头艺术创作之间存在矛盾,两者如何取得平衡,营造一种更好的城市文化氛围,是我们欣赏街头涂鸦之外,更需要思考的问题。

  “涂鸦”要疏堵结合

  涂鸦首先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已经散布到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在纽约、柏林、伦敦等一些大城市,涂鸦已慢慢被人们接受,并逐渐成为一种艺术。随着中国越来越与世界接轨,“街头涂鸦文化”西风东进地迅速渗透进来,涂鸦已成为年轻人最”潮”的玩意儿之一。涂鸦是街头文化静止的表现形式,它可以是政治的,可以是人性的,甚至可以没有任何含义。

  谈到涂鸦文化,它通常给予人两极化的看法:大多数人都将它视为一种坏、污损、疯狂、侵犯、恐吓;但也有一些人则认为涂鸦是一种真正的美学性产物,是被压制者或没有发言权者的个性独白。

  涂鸦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对更人性化的生活空间的渴望,同时也为我们提出了问题:街头文化要不要管理?怎样管理?

  “城市涂鸦是一个新鲜事物,但对于涂鸦者的资质、职能部门是否需要审批等问题,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也许是涂鸦文化存在争议的源头,不能单靠城管部门为涂鸦文化开辟空间。虽然世界各国法律不同,但基本上任何未经墙壁主人允许的涂鸦行为都属非法。国外一些国家为涂鸦者开辟了专供创作的区域,不仅满足了需求,还形成了独特的街道景色。”中央美院城市视觉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黄建成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可以效仿西方国家的做法,为艺术爱好者开辟专门的创作区。

  上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阮露鲁曾在新浪博客上发表的意见:对于 “涂鸦”要疏堵结合,并对 “涂鸦”行为进行界定。涂鸦固然有一定的艺术价值,但大家不要仅凭自己的喜好任意涂鸦,特别是不能在一些重要的公共场合涂鸦,未经设施拥有者许可的涂鸦也被视为违规行为。“如果是在建筑物上没有艺术性地乱涂乱画,污染了环境,自然应当禁止。”阮露鲁同样建议,对于那些有艺术构思的涂鸦作品,不妨开辟专门的涂鸦场地,将其行为进行引导,纳入合规的环节。

  “在国外,这样的涂鸦文化很常见,但是不难发现这些涂鸦都具有主题性、公益性,且发生在特定区域内。”合肥师范学院艺术传媒学院副教授、高级工艺美术师吴道义认为,这其中离不开政府或民间机构的组织。

  吴道义认为,城市涂鸦作为新事物,它可以作为城市文化的载体,传播视觉文化,但是从政治和教育的角度来说,有些涂鸦的内容还有待提高,所以需要相关部门的引导与加入。只有形成规模、主题鲜明后,才能达到一定的传播效果,而不是任何区域、场所的随意涂画。

该拿涂鸦文化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