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要求,提升品牌价值,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决定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
2016年品牌价值评价范围包括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区域品牌。其中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主要面向我国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较高、品牌建设基础较好、品牌评价条件成熟的相关行业,包括:农业、纺织服装、机械设备制造、能源化工、家用电器制造、建材建筑装饰、电子电气、酒水饮料、食品加工制造、生物医药、冶金钢铁、汽车及配件制造、印刷造纸、餐饮业、金融业、信息产业、商业零售、电子商务等行业。自主创新品牌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然景区和历史文化名镇等区域品牌申报事宜另行安排。
申报条件:被推荐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应是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年平均值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农业)、8000万元人民币(制造业)、5000万元人民币(服务业)及以上。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选择申报企业品牌或者产品品牌。
对品牌价值评价较高、品牌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自主品牌,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联合推荐单位,协调有关权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今年12月中旬向全社会发布评价结果。
今年12月下旬,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向各推荐单位出具其组织申报的品牌价值评价总体结果报告,向参评方出具品牌价值评价分析报告。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理事长刘平均表示,要高度重视,开展好2016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要加强沟通,统筹安排好相关评价工作。确保品牌价值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要广泛动员,配合相关推荐单位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科学评价,组织专家和技术机构开展评价。要加强宣传,会同权威媒体对评价结果进行宣传。要用好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品牌评价分析报告。 (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