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城市报 2016年05月23日 星期一

顶层设计 产城融合 PPP模式

“三位一体”构建新型智慧城市

——专访中国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熊垓智

■中国城市报记者 叶中华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05月23日   第 17 版)

  熊垓智,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执行副理事长、中国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信息化和信息技术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产业战略专家,国家标准委员会智慧城市标准总体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物联网、计算机速录专业学科建设带头人,国际信息处理联合会语言文字专业委员会常委。长期致力于推动我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协助各级政府开展智慧城市和新型城镇化及城市和农村智慧社区建设工作。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共同主持的25个部门参加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第一次会议提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应包括无处不在的惠民服务、透明高效的在线政府、精细精准的城市治理、融合创新的信息经济、自主可控的安全体系等五大要素。那么,如何落实好五大要素?“关键在于解决好顶层设计、产城融合和投融资创新等核心问题。”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执行副理事长熊垓智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顶层设计统领智城建设

  中国城市报:2014年国家八部委联合发布巜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智慧城市必须做好顶层设计的要求,您认为新型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应如何进行科学设计?

  熊垓智:面对新型城镇化和智慧城市建设遇到的新挑战和新要求,中央网信办提出了新型智慧城市的概念,并且牵头组织国家发改委等25个部委联合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这标志着我国智慧城市步入科学规划的顶层设计时代。我认为应从五个方面科学进行智慧城市顶层设计:一是确定城市定位,明确目标,制定业务能力模型,找准城市的灵魂与根基;二是合理探索解决有关公权力分配与运行机制、公共服务基础架构、重点工程近中远期目标等问题;三是以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为出发点,从组织架构、业务架构、目标架构、数据架构、应用架构、技术架构和安全架构等七个方面规划顶层设计;四是具有大数据视野,站在城市高度思考信息化建设,打通行业之间的平台障碍,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五是制定智慧城市建设的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和审计监督体系,重点工程项目风险和效益评估机制、应变能力机制和成长能力评估机制。

  中国城市报:目前智慧城市的建设存在哪些问题?

  熊垓智:我们对“智慧城市” 的理解有太多、太重的信息化烙印,没有从根本上厘清智慧城市与城市信息化在理念、范围、路径、模式等方面的区别,从而导致智慧城市建设是新瓶装旧酒。

  一是数据风险依然存在。目前部分核心技术需要国外研发部门的支持与帮助,然而在海量信息的处理过程中又涉及到信息安全问题,核心技术如果难以完全国产化,一旦遇到技术和系统不可控问题时将会面临一定的风险;其次,系统更新与淘汰过程中造成部分成本的损失风险依然需要面对;再次,数据与软件的关联度极高,数据与未来发展系统的对接风险依然存在。

  二是核心技术有待进一步研发。智慧城市的技术体系主要包括基础技术与关键技术。其中,基础技术包括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微机电技术、软件技术等;智慧城市技术体系中最核心的部分是关键技术,主要包括物联网技术和云计算技术,这是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的短板,应加强研发力度。

  三是国家政策性指导匮乏。目前各地区城市化水平和城市禀赋各不相同,一些资源型经济地域的发展还是以粗放型为主,因而忽视了城市的发展质量,部分城市IT资源由各部门分开管理,相互的协同性平台难以建立,这就需要国家从一定高度入手进行政策性指导,将智慧城市建设引入良性轨道。

  中国城市报:您认为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应如何建设?

  熊垓智:目前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处于起步阶段,首先应由政府提出相关政策并给予资金扶持,政府应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做好前期导向工作,并为之搭建基础平台,合理优化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新兴主导产业,设立专项资金来扶持主导产业的开发、建设、升级,完善与其相关的政策,如服务外包、市场推广应用、主导项目的财税政策等;二是大力培养专业人才,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跨学科高精尖人才,包括计算机技术、信息化技术、光学技术、管理学技术、生态学技术、地理学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三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应根据城市自身的资源禀赋、级别、职能、发展方向等因素,合理地设置项目体系和布局信息要素突出城市个性,避免千篇一律。例如,对于资源禀赋较高的城市应该注重其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及其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便捷服务,对于旅游型城市应当努力发展智慧旅游体系,使之形成一定的规模;四是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应号召社会全面参与,目前政府与科研单位都对智慧城市建设抱有极大热情,但是智慧城市主要的发展目标是服务社会大众,而在一定的范围内还没有形成市民与信息的互动。因此,需要提高市民对智慧城市建设的认同度和参与感,结合市民的各自意愿与看法,使智慧城市建设更加具体、合理和亲民。

  产城融合“人”城

  中国城市报:新型城镇化战略必然要求新型智慧城市实现产城融合,那么,“产”和“城”各有何新内涵?

  熊垓智: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不是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创造了智慧城市,而是通过这些新技术实现的生态、环保、高效、节能的产城融合让广大市民所获得的幸福感,才是智慧城市的建设主旨和真正内涵,建设上要摒弃ICT思维;智慧城市的主体在“城市”而不是“技术”。智慧城市发展的“产”,包含产出、产能、产业,具有规模化、职业化、社会功能性及服务性等特点,而城市的本质是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发展理念。

  中国城市报:如何避免城市建设的空心化,实现产城融合?

  熊垓智:避免智慧城市建设的空心化,关键是回归智慧城市建设的本质需求,坚持战略引领、问题导向、需求驱动,杜绝技术导向、项目驱动。

  为此,必须坚持六个作为: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合理科学布局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完善体制和法律体系;二是提升城镇产业配套功能,注重承接产业园区发展和人口集聚衍生的生产生活服务消费需求,提升城镇对人口集聚的承载力和对产业发展的配套服务能力;三是坚持基础设施优先,提高城镇对产城融合的支撑能力;四是全面改善城镇发展的生态环境,构建产城融合发展的生态体系;五是完善多层次城镇体系,增强城镇对资源要素的集聚作用;六是精神文明建设始终与物质文明建设同步发展,为人民提供智慧化的文化修养。

  创新投融资的造血功能

  中国城市报:智慧城市建设资金庞大,再加上地方债高企,政府财政资金无以为继,致使资金之困成为阻碍智慧城市建设的一大难题。您认为如何创新投融资机制?

  熊垓智:自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发布PPP相关政策文件以来,PPP模式已被视为一剂破解智慧城市建设资金困局的良药:一是当PPP模式被引入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中后,为换取特许经营权,社会资本方将承担大部分的资金投入,既解决了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的资金不足问题,也会缓解政府增量债务。同时,在逐利动机的驱动下,社会资本方将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实现项目盈利,有利于政府存量债务的消化。

  二是通过PPP模式,社会资本深度参与到智慧城市公共项目领域,使得政企双方的角色和作用随之发生改变,政府将由公共服务的供给方转变为合作方和监管方,对项目整个实施过程、后续服务的质量和价格会持续监管,可避免因企业获取暴利而使公众利益受到侵害现象的发生;企业对项目的参与程度也由单一的建设转变为从方案设计到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直至后期维护的全程参与。

  三是PPP模式实现了政企双方的优势互补,可以将政府在顶层设计及战略制定等方面的优势,与社会资本方在资金投入、技术创新、专家智库、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优势相结合,共建智慧城市。

  中国城市报:目前国家提倡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尽管理论上可行,但实践中大多数企业积极性不高,忌惮投资风险不敢涉足。对此,您有何见解?

  熊垓智:我认为在PPP模式中,风险都是由最善于应对的一方承担,让对方承担的风险尽可能小。比如,在智慧交通项目的运营中,如果因车流量不足而导致企业达不到基本的预期收益,该经营风险应由政府承担,政府可以对企业提供现金流量补贴,以有效降低类似不可控因素所引发的经营风险。同时,企业应按其相对优势承担较多的管理职责,这恰恰也是政府管理层“低效风险”的易发领域。

  在PPP模式中,以合同形式约定参与方的责、权、利,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界定,可以有效规避参与方“相互勾结”的腐败风险。为此,财政部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中明确规定,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禁止参与地方PPP项目。

  可见,PPP模式以“风险共担”为理念,以共同目标为纽带,将政府、金融机构、智慧城市服务提供商等参与方聚合在一起,形成抵御智慧城市推进中所遇风险的强大利器。

“三位一体”构建新型智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