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配套细则,宣布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通知》指出,将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先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试点,逐步将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纳入征税范围。
对于为何选择在河北省先行试点征收水资源税,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称,我国水资源严重短缺,用水浪费现象突出,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损害严重,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河北省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均占全国1/3,是超采最为严重的地区,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和地裂等问题,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全国多地地下水不合格
水利部官网4月5日公布的2016年1月《地下水动态月报》显示,水质评价结果总体较差,地下水污染问题严重。
水利部于2015年对分布于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江汉平原的2103眼地下水水井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IV类水691个,占32.9%;V类水994 个,占47.3%,两者合计占比为80.2%。
此外,《月报》还显示,2016年1月,全国主要平原区地下水储存量比去年同期共减少82.4亿㎥,其中松辽平原减少28.5亿㎥,黄淮海平原减少49.2亿㎥,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减少4.7亿㎥。可见,除污染问题外,超采也是地下水面临的一大威胁。
而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在全国202个地市级行政区的5118个地下水监测点中,较差级和极差级的水质监测点占的比例超过60%,地下水水质状况并不理想。
其中,水质呈极差级的监测点964个,占18.8%;水质呈较差级的监测点2174个,占42.5%。而水质呈较好级的监测点236个,占4.6%;水质呈良好级的监测点1278个,占25.0%;水质呈优良级的监测点466个,仅占监测点总数的9.1%。
地下水主要超标组分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氟化物、硫酸盐等,个别监测点水质存在砷、铅、六价铬、镉等重金属超标现象。
此外数据还显示,与上年度比较,有连续监测数据的水质监测点总数为4552个,其中水质综合变化呈稳定趋势的监测点有2837个,占监测点总数的62.3%;呈变好趋势的监测点有795个,占17.5%;呈变差趋势的监测点有920个,占20.2%。
河北地下水超采尤为严重
作为资源型缺水省份,河北省境内没有大江大河。为了满足工农业以及居民生活用水,从上世纪80年代起,河北开始超采地下水,年均超采50多亿立方米。截至2013年年底,河北已累计超采地下水1500亿立方米左右,面积达6.7万平方公里,超采量和超采区面积均为全国的1/3。
地质勘探部门的资料显示,河北深层地下水位正以每年0.5至1米的速度下降,该省当前的深层地下水位较之上世纪50年代已下降40至60米,华北地区或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
地下水超采造成的第一个恶果是水位严重下降,水井越打越深。据河北省水利厅副巡视员张宝全介绍,河北总共有90多万眼机井,这些机井90%在农村,大部分都是100米以上的深井,有的地方甚至达到500多米深,而且有越来越深的倾向。
地下水超采的第二个恶果是地表严重沉陷。河北省地矿局第四水文工程地质大队副队长杜兴明介绍,40年来沧州市区沉降最深的地方达到了2.4米,是全省下降幅度最大的地方。“一般情况下沉降20到40毫米属于轻微程度,大于60毫米就会引起地面沉降灾害了。沧州在2007年左右就达到每年沉降60毫米以上。”杜兴明说。
专家表示,如果华北平原地下水超采得不到有效制止,再过四五十年,这里将陷入没有地下水可用的绝境。
据记者了解,河北省政府已明确表示,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力争到今年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
河北省将继续在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力争到2017年,河北压采地下水42亿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压采地下水51亿立方米到54亿立方米,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水资源税为地下水治理加码
面对我国水资源严重缺乏和严重污染的现状,将水资源全面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已势在必行。
据了解,河北省开征水资源税试点工作,将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把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对一般性取用水按实际取用水量计征,设置最低税额标准,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具体取用水分类及适用税额标准由河北省政府提出建议,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为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抑制不合理需求,将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
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
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先选择河北全省试点,再择机在全国实施的水资源税征缴,等于拿“水税”作为河北产业升级的撬杠使。此外,河北省以及华北平原一些地方已成为因地下水超采而形成的“漏斗区”,地下水使用征缴税收更高,有利于减少华北平原工农业用水对地下水的依赖。如果征缴额度每两年上调一次,假以时日,不但能对河北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起到倒逼作用,而且有望对整个华北平原建立节水型农业起到倒逼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认为,水资源税试点需协调好资源税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的关系,不能让水资源税再承担环境保护税的功能。水资源税试点不是简单的“费改税”,而是税、费两条路规范收取,保持总体负担合理。
综合来看,水价的变动是市场行为,但受政府一定的管制,而水资源税则是政府行为,应根据政府的施政目标来决定,但又不能脱离水价这个市场基础。未来水价上涨会是今后的一个总趋势,但在不同地区表现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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