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自贸区迎来挂牌成立一周年。作为我国北方唯一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自贸区承载着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等一系列的重要使命。2015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继出台“金改30条”及首个实施细则,旨在积极配合天津自贸区建设,推动金融创新业务取得新进展。从目前情况看,相关市场主体逐步形成集聚效应、贸易及投融资便利化大幅提升、各项金融改革创新稳步推进,自贸区整体运行效果良好。
金融新举措力促招商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于4月中旬发布《关于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进一步简化试验区内经常和直接投资项下人民币跨境使用流程,并对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回流、自贸试验区银行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等作出具体规范。此前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文件规定,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按规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可调回区域内使用。
同时,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自挂牌以来,在三个片区分别设立驻区服务窗口,明确了各片区金融支持同跨境人民币改革和创新的推动方向、总体框架和重点内容。截至今年3月末,累计超过120家金融机构进驻自贸区,自贸区企业资本金、外债意愿结汇共计1.54亿美元,注册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1557家,累计注册资本1559.3亿元人民币。
市场主体加快聚集
诸多的政策支持,引得金融机构纷纷进驻,自贸区金融业务类型日益丰富。截至3月末,累计超过120家金融机构进驻天津自贸区,业态类型涵盖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汽车金融及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累计为区内主体新开立本外币结算账户1.7万个,办理跨境收支370.4亿美元,结售汇165.5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901.8亿元。
新设企业数量迅速增长,使得政策“虹吸效应”显现。天津自贸区挂牌一周年,自贸区新增货物贸易名录企业1722家,同比增长96.8%。其中,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67家,累计注册资本151.3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5.09%、77.06%。
值得注意的是,自贸区贸易及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大幅提高。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行政审批时限由最多5个工作日缩减至申请当天办理完毕。自贸区内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取消了银行对贸易收入进行联网核查的环节,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最高提升90%以上。推进外汇宏观审慎管理,拉平中外资企业境外融资的国民待遇,进一步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目前共有13家中资企业提出跨境融资意向。
融资租赁集聚逐渐形成
天津自贸区在招商方面瞄准融资租赁产业,精准招商。截至3月末,天津自贸区注册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1557家,累计注册资本1559.3亿元人民币。同时,租赁模式趋向专业化和精英化。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业已逐步形成飞机租赁、船舶海工租赁、基础设施和大型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四大优势板块,涵盖了国内顶尖的金融租赁企业、外商投资租赁企业、内资试点租赁企业,飞机、船舶、海工设备租赁资产累计总额达370.8亿美元。
天津自贸区还特别注重加速释放创新潜力。先后对单机单船公司、保税租赁模式、跨境资产包租赁、飞机发动机设备租赁、离岸出口租赁、转租赁等多种创新型租赁模式进行了试点,并积极探索境外出口信贷、发行票据、资产证券化等多元化融资方式,实现了多项创新业务突破,引领第一单“联合租赁”、第一单“法税租赁”、第一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业务等多个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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