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城市报 2016年04月18日 星期一

京城管理有方

■中国城市报记者 刘蕾/整理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04月18日   第 28 版)

  根据历史记载,北京建城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初期,距今已有3000多年。自金朝建都北京后,又有八百多年的建都历史。在北京作为城市存在的这3000多年里,管理是第一要务,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那么,古代北京城的管理是怎样的呢?对现代的北京城市管理是否有参考价值呢?笔者在此选取四个方面,进行了逐一梳理。

  规划建设

  古代北京城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主要是由工部主管。规划中基本遵照《周礼·考工记》关于“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途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的原则进行。元大都、明北京城基本就是依据《周礼?考工记》关于国都的规制而进行规划设计的。有所不同处,当另有考虑,如元大都全城共有十一个城门,南、东、西三面各有三个城门,而北面只有两个城门,有人认为这是规划设计者根据《易经》中的“天五地六”之数的说法而决定的。

  街巷胡同也有一定的规制,如元大都城内,自南至北,谓之经;自东至西,谓之纬。大街24步阔,小街12步阔(五尺为一步)。全城共有384火巷,29衖通。这些街巷胡同除少数沿河流或湖水走向成为斜街之外,大都为东西或南北向,横纵交织,规整有序。为了便于城市管理,城内划分多少不等的坊,如金中都有62坊,元大都有49坊(俗说50坊),明北京有36坊。

  户籍人口

  金、元、明、清时期,从金中都到元大都,从明前期的北京内城到后期增筑外城,北京的城市规模在扩大,人口也在增加。据学者研究,金中都的人口曾达到40万人左右。元大都的人口,在元世祖至元中后期多达21.95万户,88万人。明代中后期,北京城市军民大约有18万户,85万人。清乾隆间,北京城约有15.7万户,74万人。历经不同的时代,北京城的户口包括军户、民户、匠户等几类。这么多的城市人口,如何保证粮食供应,怎样进行赈饥恤贫,以及救死扶伤的医疗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成为各朝代沉重的民政负担。因此,加强户籍和人口管理,调控人口规模,就成为北京城市管理的重要环节。古代主管户籍及相关民政的衙门主要是户部。此外,金中都和元大都的警巡院,明代北京的五城兵马司,清代北京内城的八旗和外城五城兵马司,也有管理户籍人口及民事的职责。明代前期,曾有许多的卫所军士迁居北京,使京城人口迅速膨胀。后来,为了调控京城人口,除让闲散官员返乡居住外,又将大批卫所军卒迁往京外州县,于地广人稀处大搞屯田。这样既可解决军粮的供应,减轻政府负担,又能疏散北京城的人口,可谓一举多得。清雍正、乾隆间,也曾将京城大批旗兵迁往古北口外屯种。今怀柔区北部山区的村庄多是清代形成的,而且像喇叭沟门一带多满族居民,就与此有极大关系。

  市政市容

  古代北京城的市政管理,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水资源与城市的供排水,包括河道、明沟、引水渠、污水管道等的规划、兴建、修葺与管理;二是交通道路,包括城内街巷道路与桥梁、进出北京城的主要道路、桥梁,以及主要交通工具的规划、建设、维修与管理;三是能源供给,包括煤炭、木炭、柴草的采办、储存与基地的设置等;四是通讯,包括驿站、急递铺的设置与邮驿马匹的繁殖、饲养等;五是环境建设,包括城市绿化与环境卫生管理等;六是城市防灾,包括城市防洪、防火等。这些方面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工部、兵部及京师地方政府即元大都路、明清顺天府等。元代禁止人们在金水河洗手,购买大量芦苇编成苇箔披挂在城墙上以防雨水冲刷城墙。清雍正、乾隆间将朝阳门至通州、广安门至卢沟桥、西直门至清漪园等主要道路都改铺为石路。清代二月淘浚京城水沟。有些衙门组织相关人员清除京城街道卫生,严禁民居、商棚侵占街道等等,都是古代北京市政管理的典型事例。

  社会治安

  古代北京的社会治安管理,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城池卫戍、警巡捕盗、刑法律条、狱制诉讼、严肃吏治、其他禁令等。古代主管北京社会治安的主要衙门是兵部、刑部,金、元时的警巡院,明、清时的兵马指挥司、巡检司和清代的步军统领衙门等。

  古代的北京城四周有高大巍峨的城墙。明、清北京的城墙里外都甃以大城砖,十分坚固。尽管如此,保证国都的安全仍然是朝廷重务。因此,在金、元、明、清时,在京城内外都有大批军队驻防,肩负卫戍京城安全之责。尤其明、清时在北京北郊、西郊驻军更多。明代是为了防蒙古军来犯,清代则为了“三山五园”的安全。明、清时,都特别注重皇城的守卫,因为皇城是皇家居住地。如明代,皇城内外的守卫是由侍卫亲军担当的。守卫皇城的官军多达8333名。他们都持有半字铜牌。所谓半字,是“承”“东”“西”“北”四字的一半,代表承天门、东安门、西安门、北安门。佩戴铜牌另一半的巡逻官到来时,一对铜牌即可知真假,以防不测。

  京师地大人众,君子小人杂处,故往往有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作奸犯科者。若纵恶不治,良民善人就不得安宁。为了打击坏人罪犯,金中都和元大都都设置警巡院。起初元大都只有左、右二警巡院,后来又在大都城四隅增设警巡院,主管大都城的平理狱讼和警巡稽察之事。若发现京城有盗贼奸伪之人之事,则有大都路兵马指挥使司负责拘捕。

  此外,大都城警巡捕盗也是枢密院、大都留守司、大都路都总管府的一份职责。明代北京设置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有指挥、副指挥、吏目等官,负责指挥巡捕盗贼,梳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等事。凡京城内外,五城兵马司划境分管,境内有游民、奸民就将其逮捕,予以法办。当皇帝出行时,五城兵马司还有派人率夫跟随服务的职责。五城兵马司的履职情况,则由五城巡城御史加以监督考察,若有失职之事,五城巡城御史就进行弹劾。清代,北京外城有五城兵马司,负责外城的社会治安。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除中城外,让东、西、南、北四城的兵马司副指挥使分驻朝阳、永定、阜成、德胜诸门外,管理几个人员往来较多的关厢的社会治安。而北京内城是清八旗军集中驻地,正黄、镶黄二旗分组社会治安事务则由步军统领负责。康熙十三年(1674年),置北京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简称步军统领,也称九门提督,统率八旗步军五营将士加强京城的社会治安。步军统领的首领皆以最亲信的满族大臣充任。其属城门领官专掌各城门门禁,稽查人员出入;巡捕营官则负责分讯防守,巡逻纠察。

京城管理有方
声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