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官网4月5日公布了2016年1月《地下水动态月报》(以下简称《月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月报》与往期相比,多了“地下水水质”这一章。近日,有媒体以“水利部摸底地下水资源:八成不能饮用”为题进行报道,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
“八成地下水不能饮用”系误传
4月11日下午,水利部召开新闻通气会,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介绍了地下水水质监测有关情况。
针对有媒体报道我国“八成地下水不能饮用”,陈明忠在会上回应称,报道引用数据主要是北方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的监测数据,并非我国地下水饮用水的主要水源,当前地下水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85%左右。总体来看,我国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
根据《月报》,2015年,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和松辽等流域机构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开展了流域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对分布于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江汉平原的2103眼地下水水井进行了监测。
水质评价结果总体较差。2103眼水井的水质评价结果显示:无Ⅰ类水,Ⅱ至Ⅲ类水418个,占总数的19.9%,Ⅳ类水691个,占32.9%,Ⅴ类水994个,占47.3%。主要污染指标除总硬度、锰、铁和氟化物可能由于水文地质化学背景值偏高外,“三氮”污染情况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
《月报》指出,监测范围基本涵盖了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监测对象以浅层地下水为主。确实并未提及“地下水饮用水”。
虽然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主要取自深层地下水,但是,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政策与管理系教授宋国君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今再来讨论监测数据是浅层地下水还是深层地下水,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只要是地下水都是不能污染的,一旦污染,很难治理。”宋国君说。
地下水问题严重 “家底”有待摸清
专家表示,虽然此前新闻解读不够准确,但必须承认,我国地下水问题确实很严重。其中,浅层地下水主要问题是污染,深层地下水主要问题是资源不可再生。
对此,宋国君也很无奈:“地下水污染问题相对复杂。对于大型排污企业造成的点源污染应该施以严厉的民事和刑事处罚。而对于非点源污染,治理起来更为麻烦,农村的生活污水、养殖排放的污水一定会渗入地下,有历史因素存在。”
《月报》还指出,2016年1月,全国主要平原区地下水储存量比去年同期共减少82.4亿㎥,其中松辽平原减少 28.5亿㎥,黄淮海平原减少49.2亿㎥,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减少4.7亿㎥。
可见,除污染问题外,超采也是我国保障“水安全”的一大威胁。
而水利部《月报》只是暴露了问题的冰山一角,业内人士建议,要全面了解我国地下水问题,需要相关部门继续进行监测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公众公开。
据了解,此次水利部公开部分地区地下水水质评价结果,正是按照2011年公布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部署,为摸清地下水污染的“家底”,规划提出到2015年要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
水利部也表示,向社会公布地下水监测信息,主要目的是让社会公众了解地下水现状,重视地下水保护。
水质信息公开是基础
虽然此次监测并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的说法能暂缓公众内心的焦虑,但也有市民呼吁,要让公众主动参与到水污染防治中,信息公开是基础。
实际上,去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已经指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全国329个城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的城市为278个,达标比例为84.5%。
媒体与专家纷纷建议,尽快公布不达标城市名单,以形成舆论压力,后来却不了了之。
而去年4月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到,饮水安全信息2016年起逐步公开。
《计划》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如今时间已到,对于信息公开情况中国城市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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