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0多年的中高速增长,中国经济总量已居全球第二,城镇化发展的作用功不可没。如今,新一轮的城镇化发展进一步启动,这无疑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发展的动力。近两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登高望远”“脚踏实地”这两个极具特色的中国传统文化理念,也对促进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赋予了极为深刻的现实意义。在国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背景下,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也需要彰显大眼界、大胸襟、大气魄、大追求,本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世界眼光和全球思维,折射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观的追求,脚踏实地推进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在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过程中,既有不少成功的案例,也有不少城市尚存在努力的空间。基于此,笔者根据这几年对新型城镇化的调查,对未来城镇化的推进工作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以“登高望远”的精神和全球化思维,认真抓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规划。
目前,城镇化发展的规划存在诸多突出的问题。有的地方为了拉动GDP,盲目搞“造城运动”;有的规划严重缺乏产业支撑,经济实力很弱;有的规划缺乏对失地农民长远利益的保护;有的规划对基础设施布局重复,时拆时建,劳民伤财;有的规划根本不考虑土地的节约、集约,乱占乱用土地现象严重等等。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首要需抓好规划。在全球化思维的规划理念上,必须把城镇规划和城乡统筹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要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城镇发展布局,完善新城镇规划体系,对新城镇进行科学分类和定位。同时,在规划实践上,要善于总结一些城市成功的规划思路和做法。
以“脚踏实地”的作风,积极抓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产业布局,实现现代化的产城融合。
城镇化发展中产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较为普遍。有的根本不考虑产业的长远发展,只是盲目追求眼前的房地产开发,造成进镇的人难以就业;有的地方人口的集聚和产业的布局严重不协调。城镇化过程中需明确的一点是,现代化的产业布局是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是“沙漠上的大厦”,不可能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要实行现代产城融合的城镇化发展方针,需逐步实现“三个一体化”:一是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与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形成产城融合的共同体;二是新城镇规划的产业园区与各中心城区产业转移及其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布局一体化;三是各类新城镇要与本地资源和综合开发利用一体化。为此,各地要根据不同的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实行错位发展,为新型城镇化奠定坚实的经济发展基础。
新型城镇化发展必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得到实惠。在推进城镇化发展中,对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但不可否认的是,仍存在不少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比如,有的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造成农民缺乏或者失去社会保障;有的尚未形成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部分失地农民难以在城镇找到就业岗位,造成生活困难,甚至部分农民沦为城镇化进程中的弱势群体等等。为此,推进城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防止出现“农村建城,农民离城”的现象。坚决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使广大农民能够享有城镇化发展的成果。
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秉承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和城乡均等公共服务。
在城市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方面,主要存在有些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缺少规划;或者基础设施和人口增长及产业发展不相配;或者地方教育、医疗等设施严重不足以及毁坏地方特色风貌等问题。为了改善城镇化,必须要改善路、桥、水等建设。加大省市级财政的投资力度。对贴近城际镇际的重点通道,一定要打通,形成郊区新城镇水清、路畅的网络。另外,要按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新城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重点解决疑难杂症看病难的问题,引导和鼓励中心城区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向新城镇配制。同时,要把握好基本措施的自然规划,防止大拆大建,遏制对农村自然风貌、城市文脉的破坏。
新型城镇化发展也应有“登高望远”的国际视野,借鉴国外城镇化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让我国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少走弯路。
大城市繁荣背后的“贫民窟”、不同程度上存在的贫富两极分化、失业率居高不下等,其实都是不少国家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所共通的问题。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具有国际视野,借鉴国外城镇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也要防止或重复别人走过的“弯路”。具体来说,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在规划理念上具备国际思维,结合我国实际,敢于创新,提高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切实防止出现“贫民窟”现象,使新城镇的居民和农民都能达到安居乐业,共同富裕。二是在资金筹措上需要政府积极支持,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各地实践证明,城镇化建设仅靠各级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有些较发达的省市尚缺少大量资金,更何况不发达地区城镇化建设资金更成问题。因此,政府应在积极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金以及国际资金来推动城镇化发展。重要的是,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使资金筹措更加规范、有效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作者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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