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就相关环保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陈吉宁指出,中国在雾霾的治理上比发达国家做的好,74城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4.1%。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将细化具体措施,落实“水十条”,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文稿已基本成熟,报批后即可施。
近年来,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各级政府投入大量精力、财力进行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民众的要求还相距甚远,特别是在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领域。2016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要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对此,环保部为加强重点领域的防治力度,专门成立了大气、水、土污染防治司,地方政府也纷纷根据当地情况,制定相应方案并推动落地。
推进依法治霾进程
近年来,雾霾影响范围逐渐扩大,雾霾程度不断加深,雾霾已经成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头等问题和重中之重。从地域范围上看,据相环保部相关统计,在74个根据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城市之中,仅海口、舟山和拉萨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超标城市比例为95.9%。从持续时间上看,全国平均雾霾天数超过一个月,是近50年来的最高水平,在京津冀等部分地区,空气不达标天数则接近一半。从严重程度上看,重度雾霾时有发生,部分城市和地区还屡屡出现“污染爆表”的情况。雾霾已经是无法回避的污染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谈到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全面修订时说,这次修订,从强化政府、企业、社会防治责任,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标准、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领域污染防治力度,健全重点区域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等方面,对这部法律作了重要修改完善,条文由原来的66条增加至129条,使法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明显增强。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则强调完善加强环境预警监测网络的重要性。从2013年开始,包括环境部门在内的有关部门共同合作,开展了环境质量的预测预报工作,主要集中在预警。经过几年努力,已经初步建成能够预测、预警、预报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的一个网络。
就具体雾霾治理政策而言,全国政协委员、宝龙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健康表示雾霾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在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现阶段汽车尾气排放是雾霾的一大来源。因此,他提议治理雾霾要从源头入手,加强汽车尾气的治理,可以征收“雾霾税”和“拥堵费”,以治理机动车尾气所产生的雾霾排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综合信息系统研究中心副主任易建强表示,雾霾相关信息的及时发布意义重大。“雾霾不是某一个地区的问题,而是一个跨区域的问题。治理雾霾的过程中可以发布雾霾的动态迁移变化图,不仅可以帮助民众理解雾霾,政府部门还可以依据这个做更好的决策。” 易建强说。
而围绕雾霾的居民健康关怀也是两会代表的重点关注领域。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任委员郭乃硕建议国家把雾霾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把雾霾导致的呼吸道疾病列入职业病病种,并根据空气质量指数,视情向户外工作者发放劳动津贴,切实保护雾霾天气下户外劳动者的权益。全国人大代表张瀛岑也认为,政府应出台相关规定,为受雾霾影响地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统一配备空气净化器。
对于治霾效果,环保部部长陈吉宁用了三个数字: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全年PM2.5浓度。
“我们能看到一个非常明显的改进趋势。比如2015年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1%。美国NASA卫星也观测到中国的东部和中部地区出现了颗粒物的降低。”陈吉宁说。
水污染治理从源头拆起
据水利部公布的相关数据,在我国700余条河流中,超过45%的河长受到污染,水质只打到四、五类;10%左右的河长则严重污染,水质为超五类,水体丧失使用价值;90%以上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同时,水污染还呈现出快速扩散的趋势,包括东部向西部扩散、支流向干流延伸、地表向地下渗透等。同大气污染治理一样,水污染治理是我国污染治理三大战场之一。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修订。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表示,现行《水污染防治法》“以污染防治为主、以环保部门为主、以城市为主”,没有考虑水生态安全、公众健康、管理体制、城乡一体等最应该解决的水污染问题;在制度安排上,没有体现风险预防原则,趋势性控制少末端控制多,预防性措施少应急性处理多,各部门各地方协调协同机制少分工分割制度多,合理可操作的规范少概括一般性规范多,司法依据少行政执行多。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水污染防治理念的片面化、制度的碎片化、执行力弱化。
而对于如何修订,吕忠梅认为应当处理好多方面关系,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到推动绿色发展方式、生活方式与应对水污染;风险预防与事后治理;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等多个方面的结合。
全国政协委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同样认为要进行全面统筹。他指出水污染治理是一个统筹的系统工程,应从山水林田湖整个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视角着眼,从水量、水质、水生态三个方面统筹,不能单纯依赖人工处理污水。
全国政协委员王承德强调要完善法规制度、建立惩治机制。他提出“水困”危局不能止于提案之问,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特别是严肃惩治机制。一方面是相关立法与处理机制的不完善,另一方面是执法受阻屡见不鲜。可见,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不应停留文件中,必须落实到具体工作和执法中。
对于落实“水十条”的工作,陈吉宁指出,目前已经有了细化的方案,出台了一批配套的政策,一大批治理的工程也陆续出台。环保部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预防,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治理措施,同时改变管理方式,严格落实地方和企业的责任。
土壤污染修复迫在眉睫
据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我国的土壤环境总体上形势严峻、不容乐观,部分地方污染严重。由于土壤环境直接影响水质、食品的质量,因此土壤污染的防治也十分重要。然而,与大气污染相比,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却还比较滞后,社会的关注程度也相对不高。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农业厅厅长胡汉平指出,土壤污染相对水体和大气污染而言,更具隐蔽性、滞后性和难可逆性,土壤污染修复迫在眉睫。
本届人大将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常委会规划,体现了加快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心。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在谈到土壤防治法时指出,我国土污染防治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没有专门的单行法律,使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缺乏有效监管的法律依据,亟待立法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谢德体长期以来一直关注我国土壤污染的防治工作。他认为,必须要做好顶层设计,构建全链条、全覆盖的“土壤安全工程”战略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院长周建民提出,要尽快建立相关法规体系,形成部门协同效应。解决土壤污染防治难题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法规体系,特别要明确相关管理职能、管理流程的规范和管理标准的配套,提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可操作性。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局长陈卫东则强调需要加强土壤检测,他提出:“建议要加大对土壤环境检测这方面的投入,现在中国农村的土地污染尤其是重金属和农药污染很重。但是我们监测这方面的投入又比较少,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监测网络,所以对土地的整治、治理有的时候目标值不是很清晰的,要落实、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监测网络,真正把治理的责任和治理的措施落到实处”。
关于“土十条”出台工作,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土十条”编制中,特别强调风险管控,重点是要夯实“两个基础”、突出“两大重点”、推进“三大任务”、强化“三大保障”。“两大基础”,一是要摸清底数,开展详细的土壤污染详查。二是要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两大重点”即重点解决农用地和污染的建设用地,要提出明确的管控要求。“三大任务”,分别是对未污染的土地怎么办、怎么保护好,正在污染的土地怎么处理,已经污染的土地如何做好风险管控,在风险管控的条件下做好修复。“三大保障”,就是要解决科学技术问题,提高科技保障能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目标考核。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