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我国虽然通过电子生物、行业进化,使城市的数字化程度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百姓并没有体验到较好的智慧化管理服务,这该如何解释?解释是数字城市不等于智慧城市。
先来看几个例子。我们一直在努力建设数字北京,但北京修复道路塌陷时,仍需要调集23个相关部门,主要原因是,塌陷处地下的水、电、气、通信等管线数据分属不同部门,彼此间信息不共享。我们也在努力建设数字景区,但由于景区信息与食宿住行信息不衔接,管理脱节,导致景区依然摆脱不了人山人海的痛苦与无奈。如今,群众已经成为数字化的有力载体,当突发事件或者自然灾害发生时,群众可以在第一时间向政府提供信息。然而,结果往往是,群众提供的信息被忽视或者没有得到有效的采纳,以致酿成非常遗憾的悲剧。可见,如果信息不对称,即使数字化的程度再高,也不等于智慧化,百姓的民生体验也不会特别好。
智慧城市的本质是数据驱动的城市,其本源在于数据的便捷流通、充分共享、深度加工与高效利用。智慧城市的品质源于大数据与城市固有秩序和利益的博弈,这一方面要求在技术层面实现数据资源畅通流动、开放共享,另一方面要求城市管理体制、治理结构、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化。在技术实施层面,我们有各种各样的方法论来保障智慧城市的大体设计能够做到理念一致、功能协调、架构统一、开放共享等。但是在制度建设和政策实施层面,还比较弱,一些城市的领导者和专家甚至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就导致技术在转化为价值的时候,无力实施。
因此,建设智慧城市,就是要按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实现城市范围内相关部门、行业、群体、系统之间的数据融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智能服务。智慧城市的核心是要解决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跨系统的硬骨头,构建全流程、全覆盖、全模式、全响应的智能化管理与服务系统。传统信息化能够轻易解决的问题,都不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
既然我们对智慧城市的内涵有了一个深入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更能明晰智慧城市建设所面临的问题。第一,为解决经济社会难题而亟需交换、融合、共享的各类信息,在社会中依据类别、行政、行业、部门、地域被孤立和隔离。第二,同一时空对象所属的各类信息之间,天然的关联性和耦合性被割裂和遗忘。第三,政府数据开放和政务信息共享程度受限,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高。这主要是由技术障碍和体制弊端导致的,例如,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第四,信息服务的便捷化、高效化、产业化、智能化水平不高。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还不能采用“拿来主义”。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所承担的功能比国外更多,管理边界更大,在建设智慧城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更为复杂,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发展的重点与国外不同。从实践上看,国外提出的智慧城市理念重在对“物”的管理,重在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和城市运行管理的综合集成,意在推广其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而这不完全适用于我国。
我国建设智慧城市,根本上是要服务于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服务于促进解决“三个一亿人”的综合承载问题。因此,中国的智慧城市建设主要是围绕城市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创新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向城市居民提供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避免重复建设、轻时效,使公众分享智慧城市建设的成果。
(作者系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副主任、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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