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高德发布了《2015年度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基于高德地图交通大数据形成。《报告》显示,在高德地图交通大数据监测的45个主要城市中,北京、济南、哈尔滨、杭州、大连、广州、上海、深圳、青岛、重庆成为十大“堵城”,只有南通市是唯一拥堵小幅缓解的城市,其余大部分城市和地区拥堵情况改善不多,甚至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化。
汽车保有量成拥堵之源
《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城市拥堵情况进一步恶化,一方面,大型城市与省会城市的交通拥堵情况并没有缓解。在监测选取的45个城市中,有44个城市呈现出拥堵加重的情况。另一方面,交通拥堵情况也在向二三线城市蔓延,甚至成为东部、中部城市地区的一个普遍现象。数据显示,大量二线城市拥堵程度大有超越一线城市的趋势。45个城市中,济南、哈尔滨、杭州、大连超过上海、深圳等特大型城市,仅次于北京之后。
有专家认为,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是拥堵不断加剧的首要原因。据统计数据,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了1.63亿辆,仅次于美国,成为全球第二。2007年6月至今,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复合增长率达到14.9%。与此同时,我国的城市化的进程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重叠加剧了城市地区的交通拥堵。
然而,与新加坡、东京等城市相比,其机动车保有量不低于我国,但拥堵状况却好于我国大部分城市。专家表示,城市规划与科学合理的交通管理水平能够很大程度上改善交通状况。《报告》指出,南通市成为45个城市中唯一一个交通拥堵状况改善的城市,则是得益于城市快速路网和立体交通的发展。
限行逐步扩大
面对日益拥堵的城市交通,越来越多的城市选择限行这种方式来缓解拥堵。据统计,北京、兰州、贵阳、杭州、成都、长春、天津、武汉、哈尔滨、济南、厦门、大连以及河北主要地市等城市均不同程度地实施了尾号限行;其中北京、天津、厦门、大连、石家庄等地市还实行了单双号限行。
在北京等城市,严格的限行政策对缓解交通拥堵以及尾气排放污染起到了较为明显的作用,许多城市交通管理者将其作为一种常态化的手段,也有专家提出要深化应用限行政策。
1月20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开幕。针对交通热点问题,政协委员们也纷纷给出建议。
北京市政协委员、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闫文辉提出,在公共交通发达、出行便利的区域,或交通拥堵严重的商业区,可以尝试区域性的单双号限行。另外,对于污染严重的区域也可以实行单双号限行,但空气质量较好、车辆保有率低的郊区就可以不限行。
北京市政协委员石向阳认为,北京交通有许多拐点盲点经常堵车,主要是交通管理没跟上。如果把交通拥堵点全部找出来,一个堵点一个解决方案,交通拥堵就可以得到缓解。
1月21日,在北京市两会政务咨询会上,北京市人大代表、常务副市长李士祥表示,北京正在研究供暖季对机动车实施单双号管控措施,具体实施要看进一步研究成果。
限行之“殇”
原本作为“非常规手段”的限行能否可以大规模、长期的使用,却应当打个问号。《报告》表明,在不同城市,限行的效果不尽相同。2015年三季度大连、北京、厦门、天津和石家庄五个城市都实行过单双号限行政策,但是效果却存在较大差异。限行期间,这五座城市公众驾车出行量的下降比例为14%至22%,拥堵缓解幅度则为7%至28%,而且下降比例与缓解拥堵两者之间呈现出了非单一的线性关系,这意味着城市拥堵的缓解除了依赖车流量之外,还与城市过饱和路段量、公众出行分布、拥堵程度等多种因素有关。
北京、天津、厦门、石家庄在2014、2015两年都实行了第三季度的单双号限行政策。《报告》将两年的数据进行了对比,发现这4个城市在2015年的限行效果均弱于2014年。有专家表示,限行政策作为一种比较“严厉”的措施,其负面效果非常多。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原副院长袁济喜认为,在尾号限行之初,的确取得了较好的缓堵效果,但是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拥堵现象又凸显出来。如果单双号限行,是否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值得思考。袁济喜进一步表示,单双号限行是治标不治本的政策,如果一味进行限制,政府进行城市管理时,可能陷入过于依赖这种治标政策的恶性循环。
不仅如此,限行政策的实施还面临着其他的“政策冲突”。一直以来,北京地区对新能源汽车不限行,而自2015年四季度开始也不再限制新能源汽车摇号。与北京相似,其他大中地市也都在出台政策扶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固然能够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却促进了机动车保有量的上升,必然会加剧交通拥堵。
收拥堵费还需慎重
针对此前北京市提出试点征收拥堵费问题,李士祥也明确表示,目前还在研究,没有出台时间表。如果征收拥堵费,必要的程序一定要走,而且所有的程序都不是形式,将集各方之智,使政策的出台更加科学。
“北京目前560万辆机动车,这种特大型城市的交通,不是简单收费就能解决,也不是一个单项措施就能解决的,而是要有综合政策。”李士祥说。
北京市台联理事陈小兵委员认为,北京现阶段不适宜征收拥堵费,发展公共交通才是根本。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城市路网规划和建设,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还要约束公车过度使用,保障公共交通的“路权”。
北京市政协委员朱良表示,如果在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压力下,迫不得已出台征收拥堵费,应慎重选择方案。“设计征收拥堵费方案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只有少数车主缴费,多数车主不需缴费。二是拥堵费标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调整的条件和计算公式在发布征收办法时公布。三是每年征收到的拥堵费金额向社会公开,全部用于交通建设,不允许任何机构提成。”朱良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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