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精明增长起源于美国,是美国规划师、学者们为了解决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美国城市扩展中存在的无序蔓延、低密度扩张的问题所提出的。本世纪初,城市精明增长理念逐渐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并引进。
尽管中美两国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存在诸多不同,如规划体制不同、政府行为驱动不同、文化传统不同,但是美国在实施城市精明增长时所采用的政策工具,对我国目前的城市发展有着深刻的借鉴意义。因此,对于今后的公共政策选择,针对我国城市发展的以行政指令约束为主、手段较为僵硬单一、重约束控制而轻激励引导的问题,可以学习美国城市精明增长的做法:
第一,对于完善城市布局结构、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除了通过规划和政策进行硬性的规定以外,可以考虑通过市场杠杆进行调控。
第二,通过政策激励来引导城市发展,不仅要对开发商和居民进行激励与引导,对于地方政府一样要进行激励和引导。由于我国各个地方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性,中央政府不可能为各个城市一一制定合适的城市精明增长政策,但是可以通过相应的政策激励与引导,如财政支持,激发地方政府自发探索城市内涵发展。同时,对于城市中的投资者、居民,通过在信贷、补贴等多方面的差别化政策引导,从而实现对城市扩展的方向、位置、多少的有效调控。
第三,为了区域间的要素流动与合理配置,应该突破行政界限的限制,对区域内的资源进行配置。由于我国目前各地方政府在政绩考核的机制驱动下,竞争为主而缺少合作,从而导致了严重的重复建设和土地低效利用。因此,有必要构建地方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利用。在美国,一般是由州一级的政府对辖区内各个地区之间进行协调,通过划定功能区、设立保护区等方式进行调整。相对而言,我国目前尚缺乏这种明确调节机制来整合区域资源,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更多的是约束,而没有为地方政府之间协调资源配置的义务。
引进和学习城市精明增长理念,虽然对解决我国的城市问题有着巨大的借鉴意义,但是中美两国之间存在本质性的差异,单单靠照搬美国的做法,无法完全解决中国的问题。中美两国在城市发展的驱动力上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美国地方政府的首要目标是保障自己辖区内人口分布、就业分布等空间布局最有效率,从而可以实现公共服务设施效率最大化、公共财政效率最大化,保障中心城区活力与留住税基;而对于中国,城市发展中存在着追求任期内政绩最大化的非理性冲动。本质驱动力方面的不同,使得美国的精明增长理念对于中国而言,无法完全解决中国城市发展的问题。因此,我国要实现城市精明增长,就必须要剔除发展中的非理性因子,回归可持续发展的理性道路。
(作者系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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