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的建设是对我国当前传统规划体系的创新。因为城市规划以往主要从物质空间进行考量,而对以雨水为代表的城市非传统水源利用关注不够,所以与以往相比,海绵城市战略的提出是进步的标志。与此同时,与国外在该领域已经达到先进水平的国家,我国还稍许落后。在解决好产城融合等突出城市发展需求的同时,以海绵城市作为切入点,来重视城市生态问题,符合今年中央政治局对于全面推进“绿色化”的顶层设计要求。结合国内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热潮,海绵城市的创建不应该仅仅考虑规划雨水的利用,还应该从城市开发模式的视角予以创新,改变以往粗放、高生态冲击的开发方式和高速扩张的空间发展模式,不断实现城市低冲击开发。
海绵城市建设需总体布局
海绵城市,作为我国城市发展新时期党和国家领导提出的应对城市雨洪灾害的关键性理念,对于缓解和改善我国城市洪涝总体态势,为有效解决城市雨水问题提供了政策契机。把握“十三五”,运用行业规划统筹的手段,结合已经发布的海绵城市政策,保障下一个五年期海绵城市建设的延续性,编制系统性行业规划,构建顶层设计,规范和统筹海绵城市建设行业总体规模和空间布局,建立海绵城市管理的体制与机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协作模式,扶持带动有能力,包括排水企业在内的相关行业参与到雨水综合利用的产业开发之中,培育新的行业,重点引导城市排水行业对于雨水的传统处置模式,并努力实现雨水利用体系与建设、园林和交通等部门的有效衔接,形成城市低冲击开发的新态势。
打破政策、规范等瓶颈,建设六位一体(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运营和模拟)行业创新工程,改变对雨水的传统处置思路,推广成功的工程技术经验。当前,雨水利用必须依靠政府。我国部分城市推行中水利用都遇到难题,雨水利用更加困难,经济性和绝对量等方面均劣势明显。建议首先从倡导分散式利用开始,以小区为单位,开展雨水收集试点;结合公共建筑,开展项目应用。与此同时,应重视规划的有效性和经济合理性。按照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等原则实施空间规划,并注重部门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如园林部门管绿地、环保部门管水质和城建部门管网线,要取得试点成效,必须要依靠多家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锁定症结、完善标准和修订规范。当前,绝大多数城市,围绕雨水还是以排为核心出发点,主要是考虑城市安全,对于雨水综合利用,缺乏统一认知和实践工具支撑。因此,现阶段从基本面来看,针对雨水利用,建议通过海绵体的建设,将富余的雨水通过收集、渗透、输送,尝试开展应用,并最终返回到自然,补给地表(下)水,要实现海绵城市开发的成功商业模式目前还不具备条件。
产业孵化可借鉴国际经验
中国中部的一些城市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约为GDP的1.5%。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从事雨水利用的企业不超过150家,且分布高度不均衡,海绵城市的发展肯定和其产业孵化密切相关,而目前海绵城市产业还是很脆弱的,需要政府的扶持。有些城市想做海绵城市,但是它所在的城市甚至整个省都没有一家相关企业。国家投入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应该引导民间资本的参与。海绵城市产业中很多企业属于创业型企业,规模较少,需要政府合理的去引导他们,给他们找市场,从而有效地防止因为市场虚高给观望的创业者提供错误信息。与此同时,探索由政府牵头引导和整合市场力量的参与,通过规划部门实现海绵城市规划与传统规划体系的衔接,通过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PPP模式激发市场参与活力,逐步改善城市雨洪灾害现状。
德国、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在城市雨洪风险管控和雨水综合利用方面有超过三十年的法律法规、公共政策、技术开发和工程实践经验,其中德国部分专业化程度高的企业,拥有七十年的历史,在雨水管理、雨水集蓄利用和沉积设备等经验丰富,销售网络遍布全球,代表性案例包括柏林坡斯坦广场、慕尼黑国际展览中心和慕尼黑新机场等雨水综合利用工程。我国海绵城市企业在雨洪模拟方面,处于起步阶段,开展海绵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需要开发适合我国城市暴雨特征和雨洪模式的软件支持,相关的模型和软件包括洪水管理模型、扩散式雨水径流模型和蓄水、处理与溢流模型等。通过与相关国际政府部门和技术单位联合,在我国遴选径流系数控制的重点地区开展国际性试点示范,有助于直接将先进雨洪控制与利用经验综合引入,为加快我国自主研发创新提供渠道。与此同时,国际合作具有良好的外事性特点,政企重视程度和参与水平总体良好,在生态城市和智慧城市领域成功的国际合作经验,为海绵城市的国际合作提供了启示。
围绕海绵城市建设的关键性技术:规划技术、建设技术、运营技术等,展开集成创新。当前,海绵城市建设企业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等特大型城市,而海绵城市的市场需求则遍布东部绝大多数地区。本次初步调研的企业中,仅有10.7%在其他城市设置分公司或办事处,设置时间基本都是近三年,进一步验证了地方城市对于城市雨洪利用技术的市场需求。因此,培育跨区域性大中型企业主体,是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客观需要。促进北京、广东、上海和江苏等已有产业基础的地区加快海绵城市试点示范的范围,同步培育中部地区海绵城市建设企业。
(作者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资源环境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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