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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11月09日 星期一

铁路“乘意险”重启 可自愿购买

■中国城市报记者 张迪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11月09日   第 15 版)

  日前,中国铁路总公司宣布,自11月1日起,铁路部门为境内乘坐火车的旅客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业务服务,旅客可自愿投保。乘客购买元旦火车票时,可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乘意险”。

  铁路“乘意险”并非铁路部门首次实施,2013年以前,我国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实行强制性行业自保,价格占票价的2%,但保险赔偿金封顶2万元。该制度因强制、保额低备受诟病。所以,自2013年起,国务院废止了《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如今,“强制”改成了“自愿”,旅客可自愿投保。每张车票可投保1份,保费3元,最高保障30万元。

  什么是“乘意险”?旅客“乘意险”指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持有效乘车凭证,乘坐境内旅客列车,遭受意外伤害致使本人身故、伤残或者受伤治疗的,铁路自保公司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服务。保险事故发生后,铁路站车现场工作人员可直接受理报案。

  然而,多名北京市民对记者表示,不会选择购买“乘意险”。“火车一向挺安全的,坐了那么多次,也没出什么事儿,我觉得没有必要购买。”一名不愿购买的市民说。但也有市民认为,3元钱也不多,在消费能力范围之内,所以以后乘车都会选择购买,买个“放心”。

  业内专家提醒,目前坐动车、高铁的风险较低,但是并不能完全排除风险,乘客风险防范意识还要加强。铁路部门新推出的“乘意险”保险费用比较低,保障金额相对较高,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就能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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