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5年10月15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公布了《菜园街及枣林南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从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4日,会广泛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该项目是西城区历史上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也是北京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重点项目。早在该项目启动的时候,区领导就强调“打造让群众满意的棚改民心工程”。如今走到关键的这一步,考验着政府和居民的博弈水平。在此,专家就棚改补偿方案给出了精辟的评述。
不可漫天要价
■方创琳
棚改的目的就是改善棚改区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使他们能够达到与不在棚户区居民一样的生活水平,这是一个基本目标。在这个目标前提下,政府会最大限度地满足棚改区居民的诉求,但是这些诉求要在政策许可的范围之内,不能漫天要价。
这就涉及到如何平衡政府财力承受能力和居民利益的问题?比较可行的方案就是棚改区的居民成立一个诉求小组,代表棚改区的居民与棚改的甲方(政府或者企业)进行公平对话。通过公平对话,双方就补偿标准等达成共识。
如果政府单方面制定标准,不和棚改区的居民沟通,棚改区的百姓不但不感谢政府,反而会责怪政府。这样一来,政府就把好事做成了坏事。因此,在棚改过程中,要把充分的沟通交流、听取百姓的意愿和诉求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
当然,政府对棚改区居民的诉求不一定都能予以满足,只能是满足有限的诉求,即最基本的诉求。比如说,居民原先居住面积是50平方米,拆迁之后,居民要求50平方米,这就是最基本的诉求。超出50平米的面积,根据政府的支付能力和政策的宽容程度,进行处理。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地理资源所区域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
甜头不均又何妨
■周兴明
基于改善棚户区居民生活的初衷,对于生活比较困难、人口比较多、住房面积比较紧张的家庭,应有特殊照顾。必要的时候,可以增设特别困难居民补贴。这种补贴对于其他居民来说,或许是一种尝不到的甜头,但是却体现出棚改的弹性,不妨为一种有温情的再调节。如此,可以让政府的资金更大限度地使用在那些需要的居民身上。
因此,在棚改过的程中,政府要根据棚改户实际的人口结构、工作状况,收入状况等,进行特殊补贴,或增加相应的安置补偿面积,确实使居民达到改善生活条件的目的。
(作者系住建部《城乡一体化融合模式探讨》课题组副组长)
勿因回迁而致贫
■王志锋
此次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除了回迁对应区间补偿方案待确定,都已经相当明确。因此,居民讨论的焦点落到回迁安置面积的补偿系数上。
棚改区居民的住宅面积都非常小,他们希望通过棚改实现住宅条件一步到位的改善,不愿在政府提供补偿后,自己还要掏很多差价才能购买回迁房。因为在购买回迁房的时候,超出补偿面积的部分,棚改区居民只能按照商品房的价格来购买。如今棚改区正好处于城中心地段,棚改区居民需要补的差价自然要更高。棚改区居民的收入本来就不是很高,如果购房差价太大,超出了其支付能力,他们能否回迁就将成为一个问题。
因此,回迁面积补偿系数的大小,可结合不同地段的具体情况而定,使其具有充足的弹性。其中,比较重要的标准是,棚改区居民是否因为棚改项目达到了改善生活条件的目的,千万不能出现棚改区居民因购置回迁房而致贫的情况。
如果政府按照这个标准去努力,在棚改过程中,就要充分考虑棚改区居民实际的支付能力,适当调整回迁面积的补偿系数。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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