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城市报 2015年09月21日 星期一

方克勤:善治民 勤理政

■中国城市报记者 刘蕾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9月21日   第 24 版)

  他在府衙宣布:“老百姓遇到不幸的事,到官府来告状的,禁止役吏叱骂苛责他们。”

  他到京城办事,从济宁府赶来的数十百姓齐刷刷拜倒马前谢恩。

  因他善治民,朱元璋特在朝廷赐宴,对他奖谕有加。

  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造就了许多清官廉吏,明朝初年的济宁知府方克勤,就是其中突出的一位。他以在任期间清正廉明、勤政爱民而深受百姓爱戴,名列《明史·循吏列传》。

  方克勤(1326—1376),字去矜,号愚庵,浙江宁海人。他自幼聪颖,十八九岁时已遍读典籍,知识渊博,并且留心实务,关心国家大事。

  明朝初年,朱元璋罗致知识分子。方克勤以他的名望和政治见解,为朝廷看重。在洪武四年(1371年)吏部选官考试中,他考取第二名,被征召为济宁府知府。

  济宁府本是一个好地方,文化悠久,经济比较发达。这一带的群众最早举起反抗元朝统治的旗帜,于是元朝派军队频繁剿杀,造成田园荒芜,人口锐减,经济凋敝。方克勤肩负着恢复遭受严重破坏的经济,在国家开创之初安定民心的重大责任。

  革除弊政安民心

  方克勤一上任便抓紧时机安定民心。要安定民心,必先体察民情。他常常深入民间了解百姓疾苦,找村里老翁谈心,向他们询问为政的得失。方克勤在府衙提出:“老百姓遇到不幸的事,到官府来告状的,禁止役吏叱骂苛责他们。”百姓因此可以在府衙大胆说话。

  当时,朝廷深知济宁府一带兵火连年,破坏惨重,便体恤民忧,下诏三年不征税,以鼓励农民垦荒。但济宁府的官吏好大喜功、贪婪成性,提前征收赋税,并以田亩多寡定徭役。百姓认为皇帝的诏令不可信,皆弃田离去,土地复归荒芜。方克勤为了不影响农民垦荒辟田的积极性,废除了“以田定徭”的不合理规定,并与百姓相约,一定在三年期限满后交纳赋税。若有任何官吏违反规定,立刻罢免官职。方克勤以实际行动做到了取信于民。自此,济宁府的官吏们再无机会作奸犯科、盘剥百姓,该地区新垦土地日益增加。

  在任期间,方克勤对不利于老百姓的事坚决抵制,以强烈的责任感为民谋利。明朝初年,官府禁止百姓行船,运送货物全靠牛车。每遇雨雪,牛不堪寒冷,多冻死在道路上,导致百姓十家有八九家破产。按惯例,济宁府每年年底要向燕地运送军服,百姓纷纷请求用船运送。方克勤得知这一情况后说:“我只知道应该方便老百姓,为百姓着想,废除这种过时的诏令,理所应当”。于是济宁的百姓均用船运载军服到前方。省里的官员认为他的做法符合道义,也没有追究。他冒着自己丢官罢职的风险,维护了百姓的利益。

  兴修水利保民富

  方克勤为政期间,注重农田水利建设。济宁府境内,泗水北引黄河和济水,地势高泻,他率领府民修建水闸,以便涨水时泄洪,天旱时蓄水。泗水上原有水闸,但战乱以来,无人过问,闸废石崩,乱石填河。他督促府民疏浚河流,修复河闸。经过治理,泗水蓄泄两利,提高了两岸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了生产条件。方克勤还召集会见各地年高望重的长老,请他们发动乡亲努力农耕。济宁府境内一改过去荒凉破败的景象,家家存有余粮,人人安居乐业。

  勤政律己做官廉

  为官期间,方克勤谦虚谨慎,淡泊名利,注重个人品行修为。《明史》记载:“晚益畏慎,昼所为,夜必白之天,俯仰无愧怍。”他曾经说:“近名必立威,立威必殃民,吾不忍也”。在生活方面,他非常简朴节俭,一件布袍穿了十年还舍不得丢弃,一天绝对不吃两顿有肉的菜。在廉政勤政方面,他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公务纪律。每次到州县巡察,自己带东西备用,从不取分外之物,甚至“杯水不肯受”。他律己极严,但待人宽厚。朱元璋用法严厉,许多官员被籍没家产,谪戍外地,行程极其艰苦。每当他们从济宁经过,方克勤都拿出自己的积蓄,设法给予接济。

  方克勤在济宁府任知府三年,可谓尽职尽责,功绩显著。“省宪考绩,为六府之最”,这个结论既可以说是对他功劳的忠实记录,也可以说是对他公道的评价。三年间,他一直秉承“民病不救,焉用我为?”的理念,做了许多“救民病”之举。对方克勤“救民病”的行为,百姓编出歌谣广为传唱:“孰罢我役?使君之力。孰活我黍?使君之雨。活民者,方使君也。”由此可见,为官者在任一方,政绩优劣自有公论,民众是不会埋没和无视他们的功绩的。由于受着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方克勤做到这种程度已是十分不易。

明城墙史话
方克勤:善治民 勤理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