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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09月21日 星期一

东北振兴+国企改革

“双高”经济遇“双优”政策

■中国城市报记者 吉文惠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9月21日   第 08 版)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咨询部部长、学术委员会委员张春晓认为,这意味着把国有资产的经营权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权全部下放给了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实现了完全的分离,两个效率同步提升。

  东北“两高” 需真正激发活力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考察时曾明确提出,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东北地区在中国工业化的过程中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迁,为保持东北地区的经济高速发展,如何调整和改革已经牵动了各方的重要神经。

  东北经济结构长期存在着“国有经济占比高”和“重工业占比高”的“两高”特征。据资料显示,黑龙江省的国有经济占比超过50%,吉林省超过40%,辽宁省超过30%,都远远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在产业结构的比例中,公开资料显示,东北的第二产业占比高,相对而言第三产业占比较低。优品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柳成杰认为,要想改变这种现状,首要任务无疑是要解决存量问题,即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东北国企占比过高,但民营经济规模小且发展乏力,这给东北地区政府提出的要求就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彻底改变传统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为非公有经济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激发市场活力。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工业布局与区域经济研究室主任陈耀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东北地区的发展是有优势的,国有经济体量大,科技实力雄厚,这些优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需要激发活力的,没有活力这些优势也发挥不出来。

  东北工业区的变革并不是单纯地淘汰传统工业,也不是单纯地致力于发展新兴工业,而是对现有的一些较优势产业进行改造升级,充分利用老工业区的雄厚教育潜力,加快技术创新。通过政府政策输血,获得低息贷款和政策优惠,最终实现老工业基地自我造血。

  改组国有资本 确保有效监管

  国有企业改革不仅仅是一项经济改革,它牵一发而动全身,关系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在做好顶层设计、稳妥推进的同时,必须强化改革政策之间、措施之间、工作之间的衔接配合、协同发力,以形成最大合力。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混合所有制要推动双向参股,鼓励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双向流动,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同时也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购入股权的方式入股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允许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有特殊管理股制度。

  国有企业需分类监管,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国企,原则上要实行股份制改造,引进其他国有资本或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对这些国企的考核主要是经营业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市场竞争力。

  主业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企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于自然垄断性行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和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引进其他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

  探索混合所有制 企业员工持股

  在一系列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即将出台之时,均强调东北的国资国企改革,将国企改革的大规划与重新振兴东北的战略方向结合在一起,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

  国家发改委表示,未来东北国企改革有望获得倾斜性政策支持,包括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东北地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民营经济等创造条件。

  东北国企改革在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层面将有所进展。对于职工持股,要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企业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管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

  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但要确保透明度,防止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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