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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08月31日 星期一

招商引资 这样走就对了!

■中国城市报记者 赵争铮/整理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8月31日   第 10 版)

  招商引资流程,是指招商引资进行中的次序或顺序的布置和安排,它对招商引资项目最终的成败及效益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不少地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呈现出粗放化管理的态势,很容易让问题暴露在招商后,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了对招商引资进行精细化管理,梳理流程就成了必要工作。本报整理出招商引资工作“五流程”,希望对各地招商引资精细化管理有一定启发。

  流程一: 项目洽谈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本地发展定位的项目,引办单位(或个人)与项目方洽谈后,应及时将意向性投资项目信息通报挂钩领导或分管领导以及投资促进部门(包括投资者背景资料,项目投资概况,项目用地、用电、用水等需求,项目选址意向,投资方相关需求等),并与投资促进部门对投资者进行现场考察。投资促进部门将备案材料通报给发改、经贸、环保等部门进行准入审查。

  流程二: 准入查询

  经过前期洽谈及备案,对有明确投资意向的项目,发改、环保、经贸等相关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围绕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评以及项目的可行性与预期效益等方面,进行准入查询,形成是否准入的初审意见,并反馈给投资促进部门。

  流程三: 初步选址

  对于初步准入的项目,园区管委会、林业、环保、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类型和建设要求以及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结合业主初步选址意向,按行业类别,提出项目初步选址方案,并反馈给投资促进部门。

  流程四: 前期预审会议

  投资促进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准入查询、初步选址的初审意见,形成备案意见,并由分管领导牵头召开项目前期预审会议,对该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论证,并对项目涉及到的土地、规划、环评等条件进行综合研究。组织工业区管委会、发改、经贸、林业、国土资源、住建、环保、投资促进等相关部门就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税收贡献等进行前期论证,提出初步预审意见,并由分管领导会签。

  流程五: 预审会议及城区规划和土 地管理委员会会议

  待引办项目集中至一定程度后,由当地政府召开项目预审会议,并形成预审意见。将预审意见提交城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后起草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一般的投资项目不签订合同),由政府法制办(政府法律顾问)审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最后呈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并与项目投资商签订合同。

  发改、经贸、住建、环保、国土、林业、投资促进等部门应各司其责、通力合作,配合做好项目引办的有关工作。发改、经贸部门负责工业项目行业准入审查和备案,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时,应明确核定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建设周期等指标;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明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规划设计条件;环保部门应对工业项目环境保护指标提出具体要求;林业部门对有涉及到使用林地的工业项目,要严格审查把关是否符合占用征用林地条件;国土部门应将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指标写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开竣工时间、出让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

招商引资 这样走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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