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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08月24日 星期一

“化工围城”隐患 还需规划先行

■中国城市报记者 康克佳/文 全亚军/图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8月24日   第 15 版)

  危险物集装箱

  受爆炸波及的停车场

  靠近爆炸地的轻轨轨道受到报站冲击

  算上8月12日晚间天津滨海新区的特大爆炸事故在20个月的时间内已有11起化学品仓库爆炸事故发生。此次爆炸发生后,在瑞海成为众矢之的同时也对我国现有的化工围城现象敲了一记警钟。

  此次爆炸所在的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是天津海事局指定的危险货物装卸场地,同时也是天津交委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单位。按照《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负责东疆港区行政管理,天津港集团负责东疆港区的开发和运营。天津港(集团)作为东疆港区开发经营主体,对该区进行开发和招商。

  据了解,由于目前我国危险品仓储市场的总体状况供不应求,随着化学工业的高速发展,这种状况所造成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据推算,全国完全独立的公共仓储库占总量的20%,生产流通企业仓储库占80%,因此安监部门于2012年开始将港口危化品仓储许可权下放,2014年8月,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环境保护监测站曾出具的一份关于“瑞海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报告称,瑞海公司租用天津爱兰德堆场后,把现有物流堆场改造成一个危险化学品和普通货物集装箱堆场,占地面积46226.8平方米。瑞海国际官方网站显示,去年8月,他们通过了公安部门的多方面检查。

  1000米是对民众生命安全起码的责任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规定,库房或货场面积大于550平方米及以上的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河流下游地域,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同时,应设库区和生活区,两区之间应有2米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满足围墙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

  据环保部数据显示,全国7555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中,81%布局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然而由于缺乏统筹规划及有效监管,石化项目一旦发生化学品泄漏、起火、爆炸事故,不仅危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也会增加环境污染风险,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对于石化项目的布局,中国的监管逐渐在完善。但是对于为石化项目做配套的仓库布局,规划监管仍然十分松散。”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教授林伯强认为,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以后,中央和地方都应加紧排查类似的化工仓库,排查内容应该包括仓储企业的资质、环评等,特别应该关照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周边建筑的安全距离为1000米”的硬性规定,这是对民众生命安全最起码的责任。

  2亿吨危险货物需继续被关注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在一份报告中介绍说,近年来,中国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在2亿吨左右,其中剧毒氰化物就达几十万吨,易燃易爆类达1亿吨。与此同时,中国危化品仓库却严重短缺,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缺口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报告指出,危化品仓储供不应求再加之一些仓储设施布局不合理,导致一些非法经营者大肆发展“黑仓库”无照经营。这些仓库设施简陋,管理混乱,规模不大,数量不少,分布在各个角落,给城市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即便能安全离开仓库,危化品在运输环节也面临着较大隐患。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秘书长刘宇航表示,危化品物流环节中的运输和仓储各环节国家都有明确法规和标准,大多数企业都是遵守和高于这些要求的,企业内部也都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流程,从理论上可以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但不排除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者误差。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城市发展系主任傅崇兰介绍,按照国际惯例,自二战后,仓储转运港口通常被规划在离城区20公里以外的地方。他表示,滨海新区规划的时候,规划部门对仓储转运、港口、居民区三者之间的距离,并没有很好地论证。“什么都往里面插,把办公楼、住宅楼、危化品、仓储货运码头等本应分区隔开的不同功能性区域拧在一起,这种规划很容易出问题。”现在的新城规划一般都是反复科学论证、合理规划,但滨海新区和天津港的规划,把工业区和住宅区规划在一起,这种规划是缺少科学论证的。“这可能是考虑投资、商业利益多了,而对安全和社会环境关心少了。”

  城市规划要为城市安全把关

  城市规划作为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在对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土地利用规划上,存在立法空白。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未能明确规定城乡规划部门的职责,因此很难保证从源头开始,就对危险品的土地利用进行科学规划。同时,在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选址规划阶段,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都负有重要职责,但两者的职责往往缺乏联系。比如,对于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的安全性,有安监部门负责安全许可。但对于重大危险源企业周边区域的其他建设项目(如居住区),由于不需要安全许可,安监部门并不参与。如此一来,只有城乡规划部门参与规划,就难以从安全角度进行科学审查,存在安全监管的真空。

  不少专家向中国城市报记者表示,城市规划是按照国家对整个城市的定位展开的,一经确定就不再轻易改动。但在中国,城市规划的修改如同家常便饭,任何一级城市政府都有可能不断修改自己的城市规划。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赵昭对中国城市报记者表示,在整体规划初期就应该考虑化学品仓库的建设,天津滨海新区的瑞海物流仓库的布局,是在周边密集居民小区已经成型的前提之下,这种布局本身就是违反相关规划原则。他介绍说,依据危险品仓库管理条例,千吨以上的危险化学品是不允许在一处存放的,因此天津爆炸案属于管理问题。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单纯从城市总体规划上来看,规划本身存在的问题不大,是项目建设时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违规,所以天津市规划局难辞其咎,但控规的调整,必须是以安全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估为前提的,相关的安监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也难逃其责。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安全评估和环评内容未公布,不排除企业在建设和运营时突破了上报的危化品的数量。因此,有部分业内人士指出,要建立应急管理体制,除了加强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等多个部门的协作外,还需改变观念,将事故管理、隐患管理,向风险管理(预警、预控)转变。

“化工围城”隐患 还需规划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