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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08月24日 星期一

政府如何对第三方支付进行灵活有效的监管?

■中国城市报记者 吉文惠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8月24日   第 12 版)

  近日,由北京大学金融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C-FID)和互联网金融千人会(IFC1000)与中国企业家思想公众号(CEO ideas)联合举办的互联网金融双周论坛于北京大学如期举行第三期,国内最高学府、业界专家、企业代表、政府建言者们分享了对意见稿的新观点、新意见。

  各界领军人物展望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新前景——单纯的第三方支付业务利润微薄,未来的方向之一在于综合性金融服务集团;同时,专家们在深入探讨了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与如何在安全与便捷之间取舍,研究对第三方支付的安全和交易流程机制之后,为有效监管谏言献策,提出了“多监少管”、“适度灵活”、“定期调整”等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本次论坛,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黄震教授指出,《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非银行业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原则是一脉相承的。指导意见中对于互联网支付要求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是第三方支付的宗旨。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对于指导意见中“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条款进行了阐述,旨在不能利用支付机构做一些沉淀资金的业务,将该类沉淀资金变成不受存款条例保护的余额资金。对于整个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是其发展的基石,在此基础之上才能构建新的平台、新的渠道等。

  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占平认为互联网金融与银行以前并没有站在“同一个监管起跑线上”,前者已经享受了一定的政策红利期。即当前要回归到统一的监管力度上来,所以需要顺应潮流,做互联网金融大布局。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一鸣认为,中国监管者在制订各项政策时一定要改变“拍脑门”的传统方式。他以股指期货为例说明,每一个数字的确定都可能引起交易量的巨大差异,一定要谨慎对待。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邓建鹏教授指出,其实媒体对于限额的关注远高过了对于金融安全的关注,比如小额信贷企业携数亿元跑路,或者第三方支付公司3000万用户信息被黑客攻击后泄露等事件。

  德宏投资合伙人陈宇指出,在西欧和日本等国家,因为利差都是负的,因此支付结算的收入占比很高,最高的可能达到约30%;而中国的银行业,息差收入占比甚至高于40%,支付结算占比收入不到5%,所以就没有多少人(银行)愿意去做。

  对于引起网络评论较多的关于最高限额等规定,与会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加以解析。黄震、陈宇等专家认为,其实对比此前的意见稿,当前的版本应该说是“史上最松”,而不是“史上最严”。此次意见稿已经将“不得回提”和“不允许二维码扫描支付”的规定都取消了。从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反恐怖和反洗钱等目标来看,对于第三方支付的额度限定起到了迫使虚拟帐户的巨额非法交易能够因不得不通过银行帐户进行操作而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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