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股权众筹在互联网金融中的位置开始逐渐凸显。日前,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联合京北智库共同发布了《2015中国股权众筹行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股权众筹应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补充和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对服务实体经济与宏观杠杆水平控制至关重要。
2015年或将成为股权众筹元年
自从P2P网贷(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在2007年在国内出现,经过迅速的发展,已经被大众所熟知;2011年股权众筹也走进了中国市场,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股权众筹也在悄然发展。但相比于P2P的火爆局面,“后来者”股权众筹却一直“雷声大、雨点小”,平台数量、交易规模都不愠不火,根本无法与P2P网贷形成并驾齐驱的态势。
2014年11月19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给予了股权众筹明确定位,股权众筹在沉浸多年之后,才真正进入社会主流;再到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两会报告中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股权众筹迅速成为时下互联网金融领域中最炙手可热的一个方向,也验证了互联网金融领军人物、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所长罗明雄在2015年初做出的判断——“2015,股权众筹元年”。
罗明雄指出,股权众筹与债券投资相比,难度主要来自于四个方面:优质项目少、估值定价难、建立信任久、退出周期长。他认为,随着行业发展雏形的形成、各界大佬们的加入,以京东、阿里、平安、京北为代表的新生股权众筹平台入局,快速提升了行业知名度与影响力,也拉高了股权众筹的准入门槛。“2015年的股权众筹非常像2013年的P2P网贷,是一个即将迅速兴起的风口。错过了2013年的P2P网贷,不能再错过2015年的股权众筹。2015,股权众筹元年正在逐步向我们走来。”
监管出手规范市场
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股权众筹行业在推动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股权众筹行业尚缺乏制度保障、行业规范、理论储备、技术支持和经验积累。在各自为战、无序竞争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积聚着行业性的系统风险。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思路是市场化导向的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作监管、创新监管等五个原则。这为互联网金融、特别是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导向。
8月10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特别引人关注的一条是,“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这无疑为市场的监管又加了一个砝码。第三方咨询机构盈灿集团副总裁、网贷之家CEO石鹏峰表示,此次专项检查,或许所有的众筹平台都在整顿范围之内。《通知》还提到,要选派足够数量的业务强、作风硬的干部参与检查,“说明证监会对此次检查行动极其严厉。”石鹏峰说。
“诚+信”缔造新风口
股权众筹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是互联网金融的细分领域,涉及投融资、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合格投资者等,其复杂程度、风险程度要高于P2P、第三方支付。因此单靠政府、监管机构层面的引导是不够的,还需要行业内部相关企业的自律和规范。
《报告》指出,股权众筹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行业自律组织的行业交流、行业经验分享、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论证与提出。行业的自律创新必将为股权众筹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和制度基础。
中关村股权众筹联盟(筹)负责人刘志硕认为,“诚实+守信”是股权众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的两大基石。他更倾向于认为股权众筹平台是中介服务。“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股权众筹平台有责任、有义务尽可能完整、详尽地披露平台运营的财务、管理等信息。最大程度地做好上线项目的尽职调查和真实性的形式审查,以确保项目的真实性。”他解释道,“同时有责任和义务告诉大众投资人,历史数据证明,创业企业的成功率不足10%。即使是众筹成功后的中小微企业的成功率可能也就10%-20%。客观事实告诉大家,绝大多数的众筹项目最终会以失败告终。换句话说,如果平台为了众筹项目的成功,而面向了不适合的对象,又不充分做好风险提示的话,一地鸡毛的事情最终也会不可避免地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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