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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08月17日 星期一

血缘文化与古代社会性贪污(上)

■温克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8月17日   第 21 版)

  一、 血缘文化下的古代社会结构及其对政治的影响

  不同于很多动物,单个的人是无法在自然界独立生存的。所以人生来就必然要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群体之中,社会群体的组合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并将这种关系融化于人的生存之中。从人与自然博弈到人与人博弈,这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随着人口增加,这种博弈关系将会越来越紧张。为了战胜对手,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组织起来,结成同盟。血缘正是结盟的天然基础。

  我国古代社会的这种血缘同盟最先是氏族,后来演变成宗族。虽然也很早就出现了私人财产和商品交换,但它们没能打破以氏族为基础的社会,建立起以个体家庭为成员单位的私有制社会。相反,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理念下,私有财产的安全没有任何保障。

  血缘社会是小农经济下为抵抗自然和社会风险的必然产物,其代表性的组织就是家族。先秦以前,中国式的征服是以承认“王法”和以“进贡”为标志的政治征服,其特点是在王朝统治范围内大量存在自治氏族,征服者没有彻底破坏被征服者原有的氏族组织,也没有改变他们的生活环境,如所谓“殷民六族”、“殷民七族”、“怀姓九宗”等,中央王朝仅在形式上是天下共主。这种牢固的氏族组织形态阻碍了氏族奴隶向生产奴隶的转变,是以中国的奴隶制产生虽早,却因保留有较多的原有氏族社会的生活形态和生产方式,难以发展到成熟的阶段。这种状况导致中国社会始终难以进入伦理道德与政治制度分离的社会发展阶段,并对后世文化的形成产生了巨大影响。这种影响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如政权与族权之间存在尖锐对立,国法和家法之间的矛盾等。“忠孝难两全”就是这一文化的典型代表。

  英国社会人类学家拉德克利夫?布朗认为,社会结构是一定社会中人们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网状结构。中国古代社会的社会结构就像费孝通所形容的“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推出一圈圈波纹”形成的差序格局,中心是家庭,其次是家族,再往外是所谓的国,最后是天下。在这个格局中,家庭是半独立的。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不论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来担负。”家族的功能在社会许多方面,包括政治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家族文化也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很多领域产生过重大影响。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不是城镇的。中国古代社会的结构是以宗族或家族而非家庭为基础的,宗族或家族是血缘文化的核心。

  几千年来我国血缘社会经历了从氏族、宗族到家族的巨变。从历史演变的过程看,商周是我国古代社会血缘文化最稳定最鼎盛时期。秦汉以后,就社会上一般情况而言,宗族政治基本结束。但是,在小农经济的条件下,聚族而居仍是一种普遍现象。宗法制度作为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文化,仍然存在于各个家族内部。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汉朝中央政权的衰落,一些政治地位、经济力量以及人丁兴旺的宗族成为强宗大族,建立了门阀制度。但在经过了隋末农民战争,隋唐以科举取士,又历五代战乱的荡涤,门阀制度渐次没落,退出了历史舞台。宋代以后,在皇权的大力推动下,科举制度日臻成熟,成为新的官僚的重要来源。为了维护自己既得的社会地位和财富,立名于天下,一些新贵的代表人物主张重新建立宗族组织。宋代家族重建的政治环境已与中古宗族存在的政治环境完全不同。中古时期的国家政权是由宗法制度孵化和培育的。而宋代的家族仅是国家政权的统治工具。既然是工具,就必然要对它有个限制,不能让它发展得过大而威胁到皇权,而不让它发展得过大的最佳办法就是限制其祭祖的世代。因此当宋儒选用西周诸侯宗族旁系“五世而迁”的宗法时,就得到了朝廷的首肯。但这似是而非的新宗法因未能满足官僚阶层的全部愿望而埋下了三百年后的一个戏剧性的伏笔,导致了血缘文化的又一次大发展。明清两朝血缘文化再度大发展始自明嘉靖帝允许臣子祭祀始祖之后。明嘉靖十五年(1536)允许官民祭祀始祖,要求官员建立家庙。“议大礼”的推恩令导致的嘉靖十五年家庙及祭祖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允许庶民祭祀始祖,更在客观上为宗祠的普及提供了契机,强化了宗祠的普及。家族的复兴,对再次强化了全社会的血缘意识。明代宗族的发展扩大了宗族文化对社会的影响力,使“乡愿”这个孔子称之为“德之贼”的古老习俗也再次获得了发展的历史机遇。这种约束力很强宗族文化对明朝士大夫的人格形成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其影响下,明朝读书人的人被撕成两半,经常使他们在从“国法”还是从“族规”的选择中痛苦挣扎。面对这样一个个由亲情、乡情和友情结成的大网,除了像“一意澄清,而不识时务,好为不近人情之事”的海瑞外,其他人很难挣脱。其实不仅是豪门势族,就是普通的百姓也十分重视血亲和乡里关系。

  社会等级文化就是为了满足某种需要的产物。一个人或一个家族的社会身份是由自己在社会上所居的地位所代表的,这一地位与思想境界成正比:社会地位越高(尊),对祖先的追溯就越远(上);也就是说对自己祖先追溯得越远,就越能证明自己的社会地位所具有的历史性。同时,共同祖先的崇拜强化了宗族的纽带,这种崇拜实际上代替了对宗教的某些功能的崇敬。

  二、 虚拟血缘文化的演变

  血缘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天然联系,应该是没有利益因素的。稳定是血缘社会的特征。虚拟血缘关系是指在中国古代社会主要包括异姓兄弟姐妹和异姓父母子女两大类的社会关系,主要源自地缘、黉缘和业缘等。经济状况是迫使人离开原本熟悉的土地,外出谋生的主要原因。人一旦离开自己的村落进入一个没有血缘关联的环境之中,必然会建立起新的社会关系,如新的邻里、朋友、工作和学习关系。但这种新关系缺少血缘纽带而无法形成信任,人们间的利益交往必须通过契约。这不仅加大了交往的成本,降低了交往的效率而且还不稳定。因此,人们会借助血缘文化重新架构一个虚拟的血缘社会结构。在虚拟的血缘社会结构里,利益关系成为新的连结纽带,俗称“打干亲”就是“攀亲戚”的一种民俗。这里最典型的就是称官员为父母。如果不是有求于对方,如此卑躬屈膝的话是说不出口的。

  就稳定性而言,虚拟血缘关系远远不如血缘关系那么稳定,但以利益为轴心的社会关系的稳定性还是远远超出一般的社会联系且有极强的爆发力。有利益因素存在和不稳定是虚拟血缘文化的两个根本特征。在虚拟的血缘社会里,异姓兄弟姐妹和异姓父母子女是最接近血缘关系的两个社会关系。从本质上看虚拟血缘关系并不是血缘关系的异变而是利用。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血缘关系是基于亲情的交往文化,它与血缘社会共存亡,实质是血浓于水的原则。虚拟血缘关系是基于利益逻辑的交往文化。因而它并不跟随血缘社会的兴衰而起伏,但却因为血缘社会的长久而厚重。宋明时期,血缘社会借家族的形式再度兴盛,也大大繁荣了虚拟血缘文化。

  根据对虚拟血缘关系自身运动规律的研究,虚拟血缘关系的兴盛和衰落与人生存的外部环境有极大关系,其大规模的出现往往是在社会黑暗,民不聊生的时期。虚拟血缘文化产生于秦汉之际,第一次盛行于东汉末年到三国时期,高峰是西晋至南北朝时期。这时也正值中古社会的宗族体系走向瓦解。虚拟血缘关系对社会以至政治变迁产生广泛影响的第二个高峰时期,是在唐后期至五代。此时正是天下大乱,中古社会残留的宗族彻底瓦解的时期。宋明时期是虚拟血缘关系发展到第三个高峰阶段。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时期也是历史上人口高速增长时期。当人口的增长速度超过经济的增长速度时,人口增加的负面效应也会逐步显现出来。中晚明就是这样一个社会特征。经过百七十年的休养生息,人口重新越过了均衡点,曾经被缓解的社会矛盾重新开始激化。与此同时,统治集团为满足奢侈生活的需求而扩大的掠夺对进一步打破了脆弱的平衡,使社会迅速进入了一个“抢”资源的阶段。一般地说逐鹿天下之际结拜意在窃国;太平盛世结拜意在窃钩。结义成为了迅速扩大自己实力的重要手段。

  越是到了社会分崩离析的阶段,虚拟血缘文化越是兴盛。《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等鼓吹结拜、同取富贵价值取向的小说的兴起和广为流传既是虚拟血缘文化扩大的推手也是当时虚拟血缘文化兴旺的结果。与此相伴随,高大勇武、无所畏惧、重朋友、讲义气的英雄及他们的文学故事也开始广泛流传。社会,尤其是底层社会,需要一个新的价值观来统一。对关羽的崇拜在此阶段达到高潮绝非偶然。 “关帝庙”遍及全国大小城镇农村,以桃园结义作为效仿的经典和楷模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和角落。民间宗教和会党更是把关羽当成他们的保护神加以祭祀,视其为内部团结精神的偶像。对义的需要超过了对血缘的需要,反映了社会信用资源的极度短缺。以神集众是社会底层虚拟血缘文化的特征。“义”即是“利”,君子和小人的价值观在此获得了统一。这在已浸泡在宋明理学数百年的社会里是件天翻地覆的大事。无论是儒家传统的义为先,利在后的义利观还是宋明理学相互对立的义利观均已被社会抛弃。

  虚拟血缘之风气不仅滥觞于底层百姓,就是统治集团内部虚拟血缘关系也是大行其道。同乡、同年等其他套近乎形式的虚拟血缘关系非常盛行,成为结党的有效手段。如明末社团盛行,同社成员称“眷社弟”,拜盟者称“眷盟弟。”至于两榜乡绅拜客,除了亲戚故交照常投帖外,对于泛泛之交的士流,也都用“眷盟弟”名帖。士林拜谒两榜乡绅,也改用“眷晚生”名帖。据陈宝良考证明前期“眷”字仅限于亲戚之间使用。

  这种虚拟血缘文化实际上是一种弱势文化。不光是贫贱之辈,其实一切处于相对弱势的个人或群体都有这种需求。结拜风气也是社会动态,特别是社会底层的风向标。作为单个的人,处在社会或组织生活的较低层面,面对危险或危机,势单力孤,信心不足,非结交无以制胜。 明代社会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处在生存边缘,无不想翻身做主,故交际泛滥。世道越是艰难,越如此。

  与血缘文化不同,在虚拟血缘文化下,社会交际活动频率极高,吃喝是最主要的交际手段。要脱贫,就要求利;求利就要交际;交际就要吃喝,吃喝就会追求奢靡。交际的需求推动了宴饮的精致化,宴饮的精致化又对越礼逾制起了催化作用,对奢靡文化的泛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因此,虚拟血缘文化的流行与社会奢靡的风行是相辅相成的,也与人们逐利意识的加强成正比。各种文化相交又会产生或刺激新文化的产生或升级。讲学也是结交的名头之一。自明中期以后,士人讲学成风,朝廷屡禁不止。明中后期,讲学之风盛行,不论是入仕为官者,还是在野之士人,讲学奔走,“翕翕訾訾,如沸如狂。” 官僚皆争相讲学,借以培植势力和树立声望,而士人则借讲学奔走于官员显贵之门。可见明代的虚拟血缘文化,不仅在统治集团内部就是在社会也已成为取利的重要方式。

  (作者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常务理事,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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