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主持会议并讲话。张高丽强调,为确保“一带一路”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瞄准重点方向,着力推进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六大国际经济走廊建设;要加强重点领域,以互联互通和产业合作为支点,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和优势互补,推动务实互利合作向宽领域发展;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突出重点地区,明确各省区市的定位,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加强东中西合作,实现良性互动,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形成全国一盘棋。
互联互通促进城市交流
“一带一路”战略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交通基础设施为突破,实现互联互通,不仅能够为中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提供新的动力,而且可以通过建立经贸产业园打造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为沿线国家带来新机遇,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事务研究所所长王义桅指出,中巴、孟中印缅、新亚欧大陆桥以及中蒙俄等经济走廊基本构成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陆地骨架。其中,中巴经济走廊注重石油运输,孟中印缅强调与东盟贸易往来,新亚欧大陆桥是中国直通欧洲的物流主通道,中蒙俄经济走廊偏重国家安全与能源开发。
7月24日,X9003次列车从西安新筑车站开往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至此,西安至阿拉木图中亚国际货运班列共计开行100列。7月25日,兰州市开行的第二列中亚国际货运班列从兰州北站开出,满载着1215吨各类货物前往阿拉木图。“青岛号”中亚过境集装箱快运班列通过两条线路开往中亚的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一是通过阿拉山口进入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吉尔吉斯坦的比什凯克;二是通过霍尔果斯进入乌兹别克斯坦的撒马尔罕、塔什干,土库曼斯坦的阿什哈巴德。该班列将使青岛至欧盟俄东地区的物流时间压缩至12-18天。另外,从中国哈尔滨途经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东方港等港口的国际“滨海一号”货运走廊已经开始试运行,“滨海二号”也即将开通。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管理系主任陆军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经济走廊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支撑,对于“一带一路”沿线节点城市之间的文化交流、贸易往来、重点项目开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规划经济走廊可以明确经济与对外合作的空间指向,为进一步与合作伙伴国形成发展默契,进而对沿线地区重点城市区域的联合规划与发展创造共识。
产业合作提升城市活力
近日,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生态工业园被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确定为“一带一路”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产业基地示范园区,已经建成的一期园区共吸引了70多家来自河北、宁夏、甘肃等省区的中小企业入驻。入园企业将充分利用地处“一带一路”沿线重要位置的优势,整合金融资源和产业链条,采取灵活实用的方式相互搭建平台,实现优势产品互补和精准对接,用抱团发展的模式探索中小企业“走出去”的道路。
中白工业园也是“一带一路”战略下产业合作提升城市吸引力,继而提高城市竞争力的一个典型。位于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机场附近的中白工业园具有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关税同盟的优势,使其能够成为中亚地区重要的物流中转站。中白工业园依托“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与白俄罗斯两国合作的“旗舰项目”,是双方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支点和平台。2015年5月,6家中资企业正式入园,享受园区优惠政策。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海新接受采访时表示,中白工业园8.5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于2016年底前竣工。他透露,已有30多家企业已签订入园意向协议,将陆续入驻。
“一带一路”战略为沿线城市的相互交流提供了机会,产业合作的快速发展直接增强了不同城市间资源的流动性,提高城市的发展活力。同时,“一带一路”建设也是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比较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强东中西互动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要推手。
“‘一带一路’建设与经济走廊的规划将为沿线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带来利好,沿线城市产业的发展目标、产业开发与投资合作重点、重点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等将进一步明确。交通设备、装备制造、市政开发、生产服务等重点产业将在沿线城市之间得到广阔发展空间,产业合作的提速也将为沿线城市带来发展的新动力。”陆军表示。
“一带一路”为企业带来新机遇
2014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大,现有市场需求无法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企业增长乏力,这些企业不仅包括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也包括中央企业。“一带一路”战略不仅对于企业“走出去”起到推动作用,其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例如拉动就业、带动国内上游产业发展、提升国际形象等对于城市发展与交流更为重要。
国资委发布的《“一带一路”中国企业路线图》显示,截至2014年底,国资委监管的110余家央企中有107家在境外共设立8515家分支机构,分布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有80多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设立分支机构。自“十二五”以来,中央企业境外资产总额从2.7万亿元增加到4.6万亿元,年均增长12.2%。中央企业参与涵盖了电力、轨道交通、建材、通信等多个领域的一系列大项目,在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中央企业承担大量“一带一路”战略通道和战略支点项目的建设和推进工作,具体包括中俄、中哈、中缅原油管道,中俄、中亚、中缅天然气管道,俄罗斯等周边国家的10条互联互通输电线路以及中缅、中泰、中老铁路,中巴喀喇昆仑公路,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等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许元荣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一带一路”的战略政策支持下,企业积极“走出去”能形成较大的出口拉动,有效对冲国内需求端的下滑,从而带动整个基础设施产业链。
中央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能够更好地落实中央关于“一带一路”重大战略,为战略落地提供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硬件支撑。然而,“走出去”对于这些企业来说也充满着挑战,在当地合法、规范开展业务,实施项目是我国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尤为重要。
对此,国资委副主任王文斌在中央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视频会上指出,中央企业要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加强基础研究、平台建设、指导协调、环境等具体措施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做好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同时,我国政府也在为企业“走出去”积极营造环境。据了解,“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中,中国现已与53个国家签署了税收协定,并对其中7个早年签署的协定进行了全面或部分修订,旨在协调处理跨境税收问题,可以帮助中国企业降低在东道国的税收风险,提高税收确定性,避免双重征税,解决境外涉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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