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扩大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李克强要求有关部门,要多吸收世界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这一创新在部分城市试点后逐步推广开来。“这对我们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历史意义。”李克强说。
多头管理导致管廊治理难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
会议指出,地下综合管廊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是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不仅可以用好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满足民生之需,而且可以带动有效投资、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一些城市不仅存在地下基础设施落后的突出问题,而且时常出现“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现象。
中国科学院区域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方创琳告诉中国城市报记者,这是由于很多地下管廊年久失修,多头管理、相互之间不协调,导致地下管廊缺乏规划,经常出现重复建设、相互破坏的情况。
此次会议对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城市政府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在年度建设中优先安排,并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
对此,方创琳认为,从新城新区建设看,公共基础设施需按照地下管廊建设要求,要统一规划建设;从旧城改造看,一定要先明确管线的归属,再逐步改造。
PPP模式利于管廊建设运营
同时,会议要求在全国开展一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示范。根据财政部、住建部4月10日联合公布的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名单,包头、沈阳、哈尔滨、苏州、厦门、十堰、长沙、海口、六盘水、白银等10城市入围。
以苏州为例,该市由城投公司牵头,与供电、水务、电信、移动、联通、江苏有线6家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苏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市区范围内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运营的主要实施主体,被授予特许经营权25年。
会议明确创新投融资机制,要求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洁对中国城市报记者表示,由于管廊的使用周期长,项目公司为了获得长期回报,肯定重视管廊的质量和管理。
对此,方创琳表示赞同。他认为,通过第三方实行市场化、企业化的管理,更利于综合管廊的改造和维护,避免扯皮的现象发生。
城市地下管廊建设提速不但能够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而且还能够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动力。但是如何创新地下管廊的投融资模式,做好地下管廊的综合规划,完善地下管廊建设的标准和管理模式是关键。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