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悉,原有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仅对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勘察、设计文件的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没有对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勘察、设计文件的违法行为设定法律责任。
要切实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为了严格责任制,加强问责监督,《决定》新增一条,明确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其主要任务是地质勘察、地质结构层的分析,为工程设计打基础;工程设计以勘察设计为基础,根据其提供的地质条件来做合理经济的结构设计,主要完成地面以上的结构建设,如道路、桥梁、房屋等。勘察工作同后期的结构建设一起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工程建设过程,所以其重要意义不容小觑。
《决定》颁布后相关行业人士为此指出,勘察作为一种建设工程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是对勘察设计的最基本要求。勘察设计企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合理工期、遵循标准规范提供工作成果,避免发生因勘察设计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是企业单位必须达到的最低限标准,也就体现了勘察设计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该人士还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未来将从准确认定、全面检查、严惩重罚、社会监督4个方面开展建筑市场监管工作。
环境保护在工程勘察上必须得到重视
此外,据记者了解国家早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就明确规定了“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国家对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在实际操作中,勘察工作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可谓是渗透到了方方面面。以公路勘察设计为例,工程设计人员在选线时要兼顾公路周围的地貌、地形、天然林木和建筑物等,在一般情况下应避免高填深挖。对于高等级公路,必要时通过经济技术比较可采用隧道、挡土墙和高架桥等办法来减轻筑路对景物的损害。
在公路勘察设计中,无论勘察人员在公路勘察中如何应用更加科学的理念或是设计方法,都不可避免地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因此,在公路选线过程中,勘察设计人员一定要经过全面的研究与分析,慎重选择公路中更加便于生态环境再生与恢复的最优化线路。
另外,当公路通过陆生、水生野生生物栖息地或栖息水域时,应对采用的工程方案与施工工艺进行必要的论证,在设计时应根据动物的活动特性及其环境特征,设置“走廊”,专为野生动物通过公路设置绿色通道,从而避免对生态环境的整体影响和破坏,坚持可持续发展。
公路勘察设计可采取的环保措施
有行业人士为此建议,公路勘察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可以采取如下环保措施:做好施工便道的调查与设计;取土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规划取土方式,严禁乱掘乱挖,采取植草或植树的方式来保护环境,避免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临时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大型临时工程,如施工点、拌和场地等,取土完毕后要恢复原地貌状态;此外,应采取临时工程措施,确保施工地段的排灌系统畅通等。
众所周知,今年国家在稳增长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加大投资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许多城市在机场、高铁、水利、环保、新能源、输配电、城市基础设施、地下管网、旅游等项目建设投资巨大。此外,据了解以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为例,2015年至2017年,全国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060万户。
毋庸置疑,时代大背景为勘查设计行业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为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勘察设计人员要在未来的工作中坚定不移地以《决定》为准绳,高度重视勘察工作对环境的影响等相关问题,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破坏生态环境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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