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型城市的兴起与发展是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中重要的历史现象。资源型城市曾经是我国城市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提供初级资源产品、构建国家工业体系、支持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做出过历史性贡献。因资源而兴的城市,也有可能因资源枯竭而亡。专家们形象地将人类历史上资源型城市的命运总结为“春蚕型”和“蝌蚪型”。“春蚕型”城市就像春蚕作茧,丝尽而亡,整体搬迁。“蝌蚪型”城市则像蝌蚪跳上岸,摆脱对资源的依赖,蜕变成“青蛙”,即使资源枯竭,城市也会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资源型城市共有262个,涉及28个省(市、区)、126个地级行政区、62个县级市、58个县、16个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国土面积超过391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40.71%;涵盖城乡人口4.99亿,占全国人口比重为36.8%;成长型城市和再生型城市54个,成熟型和衰退型城市208个,成熟和衰退城市占资源型城市总数的79.77%。这些资源型城市大多已经转型多年,它们急需摆脱“因资源而生、因资源而亡”的命运,“救赎”与“重生”每天都在这些城市中上演。资源型城市转型成功与否,能否都能找到适合的接续替代产业,这不仅关系到这些城市的命运,更关系到中国未来几十年的资源战略和发展前景。
资源型城市的生命长度究竟能延续多久?这道难题考验着世界,更考验着快速发展的中国。2001年12月,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辽宁阜新资源枯竭城市的经济转型问题,并将阜新确定为全国第一个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城市,资源型城市转型问题纳入国家议事日程。2013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这是我国第一次针对资源型城市制定出台全国性、专门性的规划文件,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尽管我国资源型城市在经济转型、产业转型、社会转型、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就,但其转型发展仍然矛盾重重:一是国家资源、能源刚性扩张需求与资源型城市多元发展目标的矛盾;二是资源开发所伴生的生态破坏与资源型城市生态优化目标的矛盾;三是资源型产业的自强机制与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的矛盾;四是资源型经济对创新的“挤出”与资源型城市转型亟需创新的矛盾;五是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路径的政府依赖与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的矛盾。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正确处理好城市转型发展所涉及的各种矛盾,既包括国家资源能源安全战略需求与城市转型多元化目标等宏观战略层面的矛盾,也包括诸如区位劣势与区域竞争、转型高成本与低补偿等具体矛盾。
按照《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 到2020年,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转型任务基本完成;资源富集地区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格局基本形成;健全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照这份“时间表”和“任务书”,资源型城市转型还有不少坡和坎要爬、要过。资源型城市不主动实施转型,必然会陷入矿竭城衰的悲惨境地。因此,如何把握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如何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要求,摆脱“黑色魔咒”,在转型中发展、在发展中转型,是资源型城市要重点关注的。国家应充分考虑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较重、支出较大的实际,继续加大对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转型进程,确保转型取得实效。
总之,资源型城市要走出资源优势陷阱,实现全面、科学、可持续、协调发展,就必须明确转型的思路与目标,着力打破功能锁定和路径依赖,重在因地制宜,统筹比较优势和优势资源,对城市原有结构及发展态势进行改造升级,重塑城市核心竞争力,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作者系中国城市报社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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