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南京市正式实施居住证制度。该市现有200多万流动人口的暂住证将陆续换发。这意味着有30年历史的暂住证今年底将彻底从南京退出。
长期在宁可享多项服务
据了解,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参与社会事务的有效证件。
中国城市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获悉,根据相关规定,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非南京市户籍流动人口,拟在南京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自到南京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南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免费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实施居住证制度后,居住证持有人与之前享受的权益有何不同?南京市公安局人口支队政委卢伟接受采访时介绍,居住证制度是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逐步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全覆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说白了,就是居住时间越长,享受的各项待遇越多。”卢伟说。
卢伟称,就目前而言,领了居住证后所享受的待遇和暂住证相比还没有实质性变化,持居住证者可享受申领驾照,办理机动车注册、办理社保、接受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今后,南京相关部门会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
居住证有利于深圳城市管理和服务
据了解,除了南京市,6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称《条例》)开始施行。
根据《条例》,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其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其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2年内累计满18个月。
不过,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实施居住证制度将会为深圳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好处。对此,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邹树斌告诉中国城市报记者,居住证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管理上的,今后深圳对于非深户籍人口的管理更容易了;另一方面是服务上的,可以让这些非深户籍人口享受一些基本的权利和待遇。
中国城市报记者了解到,《条例》实施后,深圳居住证持有者将享有以下多项权益:持证者可以在深圳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能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等。
此外,持证人符合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条件的,除享有上述权益外,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文化、就业扶持、基本公共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相应的权益。
而邹树斌指出,这些公共服务与深圳户籍人口相比还有差别。“既然城市是属地化管理,那么福利也是属地化的。”邹树斌认为,总体上来看,实施居住证制度是一个突破。
居住证制度助力城镇化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也显得日益迫切。中国社会科学副院长蔡昉曾表示,未来新型城镇化是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城镇化,他赞成仍然要继续保持改革的渐进性。但渐进性不是说要拖延,必须要有时间表、路线图和军令状。
记者初步统计发现,河南、河北、黑龙江、安徽、贵州等17个地区均推出了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时,建立居住证制度成为这些省份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就在6月15日,北京市法制办通报全年立法工作计划,备受关注的《居住证管理办法》被列入今年力争完成的12项立法工作项目之一。
据了解,《居住证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年底由国务院法制办启动公开征求意见程序,有望于今年出台。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林宝告诉中国城市报记者,更应该关注居住证所附加的社会公共服务。他认为,近年来,在城镇化过程中,城乡二元分割有所弱化,比如在一个市内、省内的人口落户相对容易。“更多的是地区之间的分割,比如河北与北京之间的跨省人口落户就很难。”林宝说。
对于实施居住证制度后能否加快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林宝认为,实行居住证制度不一定能提高城镇化的速度,但能提高城镇化的质量。
“未来的城镇化是这些流动人口已经在城市了,这样拿了居住证之后可能更能融入到城市。”林宝补充说,如果居住证制度能与落户挂钩,未来这些人的职业规划、置业将更有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