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事关千百万住房困难家庭生活改善,是惠民生、稳增长相互促进的重大举措,必须在已有成效基础上迈出更大步伐。
会议决定,按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部署,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水气热、通讯等配套设施。会议要求,要加快审批,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加大政府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户,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推动市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并列入财政预算,对存在缺口的,可依法由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鼓励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市场化融资,支持加大信贷投放。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监管。让住房困难群众尽早搬入新居。
住房问题,从来都是最大的民生。一方面,城镇里的棚户区问题既严重影响着城市的市容市貌,又严重影响着城市居民的安居质量,正如李克强总理在会议上所讲,“中国还有1亿多人生活在棚户区,如果棚户区问题不解决,我们何谈社会公平?”
据了解,近一个月内,全国至少发生5起塌楼事故,造成至少22人死亡。检验和统计城乡危房势在必行。另外,还需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固或拆除,同时帮助居民顺利实现搬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1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要完成三年内改造棚户区1800万套的任务,很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资金必须要到位,国家将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来落实棚改资金,确保任务完成。
除此之外,王宁还表示,用存量住房来作为棚改安置房,是去年以来国务院做出的新的安排。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棚改安置房。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明确提出在棚改当中要推行货币化安置,也就是说利用社会存量房,来加快棚改户的安置。
有专家指出,对于棚户区改造,中央已经在财政投入、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多方面给予支持。但仅有中央的支持是不够的,还需要地方政府在棚户区改造方面不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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