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政法综治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来谋划,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多次指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要把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作为努力方向,把握规律、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平安中国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为此,深圳市宝安区探索建立“平安宝安指数”这一重要工作就是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以法治为引领、以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导向、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
“平安宝安指数”精准反映治安形势
当前,我国主流的社会治安治理评价体系大多从“打、防、管、控、建”等工作角度出发,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评价范围过宽,客观性不足;与治安实践脱钩,可比性不强;评价指标体系不够科学;随意新增评价指标,增加基础负担”等问题。“平安宝安指数”设计主要基于三个目的:一是向社会定期发布,在治安工作上增加政府的透明度,让群众知晓当地的治安状况,让“外行人”听得懂;二是改变过去治安评估单纯强调警情总量或是重点警情升降变化的评价标准,做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有机结合,让“行内人”看得明;三是通过“平安宝安指数”评价体系,精确地反映宝安区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的社会治安问题,从而指导街道、社区及综治各单位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做到快速反应、精确打击、有效治理,让专职部门“用得上”。
深圳宝安区综治办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合作,采用全口径警情和群众满意度、实有人口作为基础数据源,运用“灰色关联度”理论,设计了“平安宝安指数”模型。“平安宝安指数”模型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宝安区不同区域、不同时期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开展的成效,是一种综合衡量宝安区社会治安状况的客观、科学的评价模型。“平安宝安指数”采用“1、2、3”架构,即1个主指数、2个辅助指数(贡献指数、进步指数)、3个层级(区级平安指数、街道平安指数、社区平安指数),每一层级指数都由1个主指数和2个辅助指数组成。通过运行情况看,“平安宝安指数”既能够较精准地反映出宝安区的治安形势变化,也能够发现一些常规分析无法发现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印证了宝安区治安形势总体不断向好的态势,达到了预期设想的效果。
“平安宝安指数”因地制宜科学有效
“平安宝安指数”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从具体模型的建立上来看,体现了模型建立的科学性。社会治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平安不平安,群众说了算”,因此,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是评价治安工作成效的试金石。以安全感满意度为标尺,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来确定不同警情类型和安全感满意度之间的关联度,并以之作为不同警情的权重,通过加权求和的形式建立起这个模型,体现了较高的科学性。模型评估了不同类别警情对群众满意度产生的不同影响,既全面兼顾、又重点突出;同时,又对不同警情类别分别进行了归一化操作,消除了警情数量级的不同而导致对评价结果的影响。
二是从指标的选取上看,体现了指数选取的全面性。指数模型以警情发案率数据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综合考虑了工作的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的主观感受两个方面,既全面又科学。三是从指标的采集上看,既权威又可行。警情发案率数据来源于公安局警综系统,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数据来源于深圳大学的调查统计,数据统计方法和口径真实可靠、结果客观准确,具有较强的统一性、可比性和公信力。另外,这两项数据的采集依托现有的数据采集体系,几乎不再增加投入和成本,体现了数据采集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四是从“平安宝安指数”的应用上来看,体现了推动工作的“导向性”。“平安宝安指数”实现了纵向对比,及时准确反映全区、街道、社区三级单位不同时期的治安状态;又实现了横向对比,反映出同一时期不同区域的治安状况。因此,该评价体系是对社会治安状况立体化、全方位的评价,能够起到社会治安状况“指挥棒”的重要作用。
今后,深圳宝安区综治办将通过不断完善和深度挖掘,尤其是加强对“平安宝安指数”模型向更前端延伸、治理的研究和应用,以充分发挥其在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预防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党委政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中的积极、重要作用。
(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平安宝安指数”课题组成员)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