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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05月04日 星期一

不动产登记推行遇阻 仅16%地市完成整合

■中国城市报记者 张阿嫱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5月04日   第 16 版)

  记者日前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自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围绕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却在推进中受到阻力,主要原因是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的滞后。

  据悉,目前关于不动产登记已取得一定进展:全国27个省份完成省级职责机构整合,10个地区已经开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完成征求意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也进入了实质性建设阶段。

  “全国300多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即使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将相应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具体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尚未整合到位。”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截至3月底,总结全国的情况来看,这个问题越来越突出。

  这也就是说,全国84%的地市、96%的县在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中,并未有实际行动。

  4月13日,国土资源部和中央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好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任务。一是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二是确定不动产登记机构。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地不能停留在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层面,要实实在在地整合统一登记的职责和机构。如果市县级的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到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没有实施主体,就不能够落实。

  而根据记者此前的了解,不动产登记落地困难的原因有二:一是部门整合的工作量大,需要将原有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登记等部门统一归并到一个新的职能部门;二是调配过程中,涉及到人员、权限的调整,触及了多方利益,这也是不动产登记推行困难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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