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政府提出一项重大公共服务保障措施,“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达到90%以上,符合入园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达到80%以上。”这项措施是2014年12月济南市关于《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的细化和量化要求。
该计划明确提出,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并从着重强调了四个方面的落地措施,包括:第一,均衡配置幼儿园、中小学等教学资源。要按照规划区内总人口规模和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第二,明确财政经费保障。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输入地财政保障范围;第三,制定方案,规范入学流程。科学、合理、有序安排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规范其入学办理流程,在符合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前提下,各县(市)区根据本区域义务教育资源情况,实事求是制定;第四,禁止性保护要求,即禁止一切针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歧视行为,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的权利。
近日公布的量化要求更是给计划的执行提出了一个考核“大限”,济南市相关管理部门也可根据这个要求合理制定相关推进措施,更好地完成《计划》所提要求。
农民工子女教育,一向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适龄入学的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已经达到1000万。公平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要求的一项基本权利,农民工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时,往往不能与当地户籍居民子女享受同等的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因此产生了很多问题,并存在着潜在的风险。
农民工子女教育质量无法保障
虽然近年来,农民工子女在当地公里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的状况有所改善,但是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间。主要表现在地区的不平衡,特别是在大型城市,比如深圳地区农民工子女进入公立学校就读的比例还不到40%。然而,恰恰是北京、深圳这些大型城市,农民工及其随迁子女数量众多。在这些地区,农民工子女多数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就读私立学校,要么只能就读民办学校。私立学校收费高昂,农民工难以负担。民办学校往往成为农民工及其随迁子女的唯一选择。这些学校办学条件艰苦、教育质量相对更差。部分民办学校由于其办学资质等原因,倒闭比例高,难以长期持续。因此,造成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仅难以接受平均水平的教育质量,更有甚者持续教育稳定性差,辍学比例高。
教育不平等导致市民化水平低
农民工融入城市是一个全方位的工程,农民工不仅要在城市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更为重要的是,家庭要融入城市社区。其中,子女融入城市学校更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基础。这些农民工子女长期离开故乡,视城市为其家园。如果不能从基础教育阶段,将其融入城市社会,不仅难以促使自己的父辈融入城市,自己长大后仍然是城市的“外来者”。而就城市本身来讲,如果大量的不稳定群体存在,对于城市长期发展也有种种不利影响,阻碍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
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
公共教育资源不足是农民工子女难以接受平等教育的根本原因。一方面,相对于城市户籍居民,公共教育资源尚显不足。在许多大中城市,一到入学季,就能看到许多家长为了一个入学名额东奔西走的情况。如果城市现有的教育资源甚至难以满足已有居民子女入学,自然更难容纳农民工随迁子女;另一方面,许多地方教育机构在制定教育预算,划拨教育经费时,并没有考虑农民工随迁子女,导致由于经费等资源不足,公立学校难以吸收这些”额外“的学生。
解决平等教育问题,存在操作难度。农民工由于其工作性质,呈现出流动性强的特征。因此,许多农民工随迁子女难以在某一学校长期就读,一方面现在入学流程不够灵活,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和学校也难以预估未来有多少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这些操作上的难度,反过来加剧了公共教育资源的不平衡,导致入学更难。
总之,上述种种原因致使农民工子女的平等教育迟迟难以实现。希望济南市的这次改革能够成功跨越这些障碍,为我国其他城市提供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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