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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放松媒体交叉所有权管制
     ( 2008-01-01 第一期 ) 【字号 】【打印】【关闭

   2007年12月18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投票表决,推翻了一项有着32年历史的禁令,从而允许占据全国媒介市场前20位的广播电视公司也可以拥有一家报纸。

   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凯文·马丁(Kevin Martin)得到了他的两名共和党人同事对该项提案的支持,而该委员会的两名民主党人则投了反对票。

   尽管受到了来自国会山众议院和参议院议员们要求延缓投票表决的强大压力,马丁还是推动通过了投票表决。因为他得到了白宫的支持,白宫承诺将回击国会采取的任何旨在阻止投票的行动。

   在18日的会议上,主席凯文·马丁形容审议媒体所有权的问题,是提交给委员会的“最有争议和分歧的问题”。他这话没有说错,因为两位民主党人用对于这个通常庄重安静的机构来说异常激烈的语言猛烈抨击了他的提案。

   马丁说,他的提案只是对媒体交叉所有权禁令的“一个相对轻微的松动”。他强调了自己对报业公司收入持续下滑的担忧,并说,他的提案在不断变化的媒介市场现实和保存广播电视的多样性和竞争之间“取得了平衡”。

   联邦通信委员会在放松了对一个行业所有权要求的同时,收紧了对另一个行业的控制。该委员会通过了每家有线电视公司的用户最多不得超过全国用户30%的上限规定。此举将防止单个有线电视提供商为30%或更多的全国付费电视观众提供服务。但遭到了有线电视公司的反对。

   在对该上限进行投票表决时,马丁得到了两名民主党人赞成票的支持,而该委员会的两名共和党人则投了反对票。

   虽然民主党人迈克尔·卡波斯(Michael Copps)和乔纳森·艾德斯滕(Jonathan Adelstein)在有线电视用户上限方面支持了马丁,但是他们坚决反对他的媒体所有权法规。

   这二人猛烈抨击马丁“在夜深人静时”,并且就在开会之前,对他的提案作了修改。他们说,这些修改为该法规制造了新的漏洞,而不是像马丁近期在国会山举行的听证会上承诺的那样要消除该法规的漏洞。

   “鉴于这些深夜不轨行为,任何人如果以为我们的程序是公开、周到或协商的,就应该三思了。” 艾德斯滕说。艾德斯滕还说,马丁的提案意味着“6家新的报纸—广电联合公司和36家历史悠久的广播电视台将放弃它们的权利”。

   在一份冗长的声明中,卡波斯形容该委员会的决定是个“可怕的决定”。他说:“说到底,今天真正的赢家是那些在多数情况下相当兴旺的传媒生意,而真正的输家将会是所有我们这些依靠新闻媒体了解我们的社区正在发生的事情和监督地方政府的人。”

   共和党人委员黛博拉·泰勒·塔特(Deborah Taylor Tate)形容审议媒体所有权的程序是“透明和彻底的”。她说,所提议的修改是微小的,并暗示她支持媒体所有权法规的更大自由化。

   她的同伴共和党人委员罗伯特·麦克道尔(Robert McDowell)也捍卫了该提案。他强调了现代市场上新媒体的突飞猛进以及联邦通信委员会没完没了的审议。他否认该提案像民主党人宣称的那样“满是漏洞”。

   在就新的市场格局发表评论时,马丁说,大部分广电与报纸的联合公司是在1975年所有权禁令之前成立并存续至今的。其他的显然是那些由已经更新了执照且没有被强制遵守禁令的公司所拥有的广播电视台。

   媒体交叉所有权禁令是联邦通信委员会于1975年批准通过的,旨在服务于“观点的多样性和经济竞争的双重目标”。联邦通信委员会当时指出“期待从同一个所有者拥有的报纸—广播电视联合体那里获得真正的多样化是不切实际的”。

   反对这项禁令的人说,由于有了有线电视和互联网,过去10年里,新闻传播渠道在数量上有了极大的增加,禁令早就没用了。禁令的支持者则说,新闻传播的渠道可能会更多,但新闻采集者和制作者却并没有相应增加,尤其是在地方一级。

   在联邦通信委员会开会的前一天,25名参议员,其中包括4名共和党人,给马丁发了一封信,威胁说,如果他继续进行投票表决,他们将动用立法程序否决这项法规并宣布委员会的决定无效。

   然而,当天稍后浮出水面的另一封信则明确透露,主席得到了白宫的全力支持。商务部长卡洛斯·古铁雷斯(Carlos Gutierrez)12月4日致函参议院多数党领袖哈里·里德(Harry Reid),反对一项有可能拖延此次投票表决的参议院法案,“或任何其他通过立法手段拖延或推翻这些经过修订的法规的企图”。

   联邦通信委员会曾于2003年首次尝试放松禁令,但该动议被联邦上诉法院驳回。自那以后,委员们一直试图制定一套能通过司法审查的新法规。

   在马丁的提案中,一个实体将获准在同一市场拥有一份报纸和一家广播电视台。但前提条件是,该实体必须是全国前20大媒介市场的占有者,并遵守既有的规定,即市场上至少要保留8家独立所有和经营的媒体发出各自的声音。此外,其电视台不得位居电视市场的前四位。

   联邦通信委员会一度规定有线电视用户数的上限为30%,但该限制于2001年被法院的一项决议宣告无效。这一上限将防止大的有线电视公司,如康卡斯特(Comcast),变得越来越大。

   全国最大的有线电视公司康卡斯特公司,9月30日向联邦通信委员会报告的其用户数量为2620万,其所有付费电视订户的全国市场占有率为27%。

   麦克道尔说,上限已经过时了,这是项不好的公共政策,将会被法院再次否决。他称这项规定为“过去的圣诞幽灵”,意为毫无用处。

   (美联社2007年12月18日消息,岳嵘嵘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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