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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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永远是第一位的

——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印象

● 周跃敏 《 新闻战线 》(

    本届中国新闻奖, “评选原则”增加了三个条款,体现出主办方在评奖导向上的鲜明态度;而在专业评选与社会参与结合上的创新亮点是重视新媒体、自媒体的评议举报,按程序核查、及时采纳合理建议;对自荐作品的审核把关也更加严格。评选实践和评选结果一再证明,一件作品能否引起关注、征服评委进而获得高等级奖项,题材是最关键、最重要的因素。

    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评选8月22日~28日在北京举行。经过小组和全体数轮评选投票,从891件参评作品中评选出349件予以公示,其中特别奖5件、一等奖62件、二等奖106件、三等奖176件。经过公示,有两件一等奖作品降为二等奖、3件三等奖作品被取消获奖资格。最终获奖情况为:特别奖5件、一等奖60件、二等奖108件、三等奖173件。

    统计一等奖分布情况不难发现,本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竞争比上届更加激烈,同时也更加注重地区间的统筹均衡。特别是在坚持质量优先的前提下,适当向欠发达地区和获奖少的地区倾斜。上届央媒共获一等奖34个,本届为31个;上届省(市)自治区拿一等奖最多的为6个(江苏),本届最多的为4个(浙江);上届染指一等奖的省(市)自治区共13个,本届增至16个;上届获一等奖的省(市)自治区中,少数民族地区只有广西一地,本届有两个——新疆、西藏。

    《评选细则》修改传递出什么信号?

    《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和相关细则是中国新闻奖评选的基本规则。这次评选,中国记协评奖办以上届评委会审议通过的《评选细则》为基础,在“评选原则”中增加了以下三个条款:一是在坚持评选标准前提下,要关注增强“四力”要求、体现“走转改”精神的作品;二是适当增加舆论监督类报道的获奖比例和篇数;三是鼓励内容呈现方式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的作品。

    《评选细则》的修改,究竟传递出什么样的信号?

    稍加琢磨不难发现,新增的三个条款分别用了“关注”“增加”“鼓励”这三个倾向性十分明显的动词,体现出主办方在评奖导向上的鲜明态度,这对引领全国新闻界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增强“四力”的重要论述,更好地把握新闻舆论工作特别是舆论监督报道的时度效,更好地推进理念、内容、手段、体制机制等全方位创新,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评选中,体现“四力”要求和“走转改”精神的作品成为一大亮点。获得二等奖的天津海河传媒电视消息《张榜之后》,聚焦天津滨海新区干部聘任制改革,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大背景下,很好地呼应了“改革开放再出发”这一时代命题。报道选择张榜当天,对前来看榜的干部职工进行蹲堵采访。特别是落榜干部作何反应,是大家尤为关注的。某“政研室主任”没有找到自己的名字,面对突然而至的镜头虽竭力保持镇定,回答记者提问也滴水不漏,但手上拿着梨子的细节却起到了无声胜有声的效果。记者如果没有深入扎实的采访作风和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很难想象3分52秒的报道能给人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

    舆论监督类报道,在这次评选中也受到格外关注。评奖办这次在给评委提供的《同类题材参评作品目录》中,专门把舆论监督类作品列为一类,这在上届是没有的。在全部887件参评作品中,舆论监督类报道有55件,最终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为3件、6件、3件。值得一提的是,在55件舆论监督类作品中,占大头的是报纸作品,共有36件,以通讯和深度报道为主;而广电作品相对较少,只有16件,以电视专题居多;另有3件是网络、媒体融合类作品。总的看,舆论监督类报道的获奖比例和获奖篇数还不算高,广电特别是电视在舆论监督方面的优势还有进一步释放和提升的空间。

    改进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国记协高度重视业内和评委的呼声,今年7月下旬在长沙召开有部分省市区记协负责同志和一线采编人员参加的专题调研会。这次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束后,又专门抽出半天时间听取评委的意见建议。在认真梳理、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形成书面工作建议再次征求业内意见。可以预料,明年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开评前,《评选办法》和相关细则有望进一步完善。

    微信公号评议首次被纳入核查范围

    中国新闻奖是新闻界的最高奖项,不能有导向性错误,这是底线;不能有事实性错误,这是要求;不能有表达性错误,这是标准。本届评选继续沿用2014年以来的做法,一方面通过网上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举报评议意见,同时组织审核委员会对所有参评作品进行定评前的审核。在此基础上,评委会主任会议取消4件作品参评资格,60件作品不予评选,另有298件作品存在各类差错,提交评委会在评选时参考。

    除了这三类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置处理外,本届评选在“欢迎社会各方监督”“坚持专业评选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上有一个创举,也是最大的亮点:高度重视新媒体自媒体的评议举报,严格按程序进行核查,及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确保评奖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

    参评作品公示后,微信公众号“老总签发单”发布系列文章,公开举报或评议部分参评作品。评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决定将涉及事实性差错、重新制作、抄袭、导向偏差等问题的作品返回报送单位和推荐单位核查。第2天就作出决定:撤销5件作品参评资格,保留3件作品参评资格,两件作品提交评委会小组参考,另有两件作品评前已撤销参评资格。第3天又撤销两件作品参评资格,保留两件作品参评资格。直到拟获奖作品公示及公示结束后,评奖办依然十分重视自媒体公号和业内的评议举报,核实工作一刻也没有停止。

    《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还规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当届中国新闻奖”“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工作者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本届评选再次彰显了这条铁律的刚性和严肃性。前面说的评委会主任会议取消4件作品参评资格,其中有两件就是被举报“作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当然,业内也有一些意见认为,自媒体公号越来越多,在充分发挥他们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有个“监督者如何受监督”的问题;而评奖办则面临如何既欢迎重视社会监督、又避免一味被牵着鼻子走的困惑,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今后有必要对“社会监督”作出清晰界定,对各个监督渠道作出规范、提出要求,确保“坚持专业评选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取得令人信服的预期成效。

    广播电视直播多有改动痕迹

    《评选办法》明确规定,为确保广电类参评作品与单位刊播作品一致,报送单位、推荐单位、自荐(他荐)人不得对参评作品进行重新录制、编辑,不得删除片花、广告等任何内容。但本届评选依然发现有重新修改、重新制作的问题,尤其是广播直播和电视直播这两大类作品,被评委称作是两大“重灾区”。

    按《评选办法》规定,广播电视直播同访谈、编排、专栏一样,参评中国新闻奖必须先经过中广联的初评推荐,这是第一道关。进入定评前,还要过公示关、审核关,评选过程中则要过评委关,正式获奖前还要再过公示关。过关斩将,最后有相当一批作品倒在了终点线前的各个环节,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参评作品与播出版本不一致,涉嫌重新加工、制作。以往评选,这一问题多是在公示环节被同行举报、在审核环节被专家发现的。今年多了微信公众号的公开监督,且监测手段更加专业,通过对音频信号作技术处理,形成类似股市的K线图,两个版本进行比对,可以很快捷很直观地发现任何细微改动处,辨识度更加精准,结论也更加可靠。

    本届评选,进入定评环节的电视直播作品共8件,经审核被撤销参评资格的作品有4件,大部分问题是重新制作,真正送到评委手上的作品只有4件。根据作品情况,最后将该项目一二三等奖指标从1、1、2,调减为1、1、1,多出的1个三等奖指标横挪给电视新闻。广播直播更惨,进入定评的共7件作品,结果1件作品定评前被报送单位撤回,1 件作品未过审核关被撤销参评资格,3件作品被微信公众号揭短经核实后撤销参评资格,真正参加定评的作品剩下两件,这个项目一二三奖的指标是1、1、2,最后只有1件作品获得一等奖,广播专题相应增加了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

    当然,在是否“重新制作”的认定上,本届评选有一个案例值得关注。辽宁记协选送的电视消息《“与死神赛跑”的120秒》被微信公众号公开举报报送版本非真实播出版本。核实反馈,报送单位表示原节目为滚动播出,报送的是最后版本。经过研究,评委会主任会议同意评奖办建议,保留该作品参评资格,最后这件作品获得三等奖。有评委就此提出:滚动播出和复播究竟有什么区别?按字面理解,滚动播出应该是随着事件的发展演进不断有新的内容补充注入,也可称之为追踪报道。而复播就是简单的重复,严格意义说,不能算滚动播出。如果首播发现有差错,复播时改过来,最后报送的是复播作品,算不算“重新制作”?这需要进一步明确。

    广播电视作品的“重新制作”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新闻奖的评选。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评选,有13件作品公示后被撤销获奖资格,全部为广电作品。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评选,有4件作品被撤销获奖资格,其中3件为广电作品。这次评选,又有3件广播作品被撤销获奖资格。如若加上被撤销参评资格的作品,那就更加可观了。有人统计过,仅2016年至2017年,中国新闻奖评委会就撤销了92件造假作品的参评资格乃至获奖资格,其中71件是广电作品。被撤销的主要原因就是报送版本非公开刊播的完整版本。有鉴于此,2017年以来,评选办法不断修订完善,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处罚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时至今日,造假问题依然难以杜绝,确实应该引起全行业的警惕和重视。

    超长作品闯关并不容易

    对参评作品篇幅的限定和认定,是业内一直以来较为关心也议论颇多的问题,在本届中国新闻奖评选中确实遇到了一些困扰,甚至影响到评选的结果。

    《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文字通讯与深度报道类作品中,通讯、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不超过3000字,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不超过4000字。从评选反映出的问题看,业内对这一规定的理解和把握还有一定的偏差。主要是,把两类报道混为一谈,以为不超过4000字都可以参评。实事求是地讲,要截然区分这两类报道有时还真的不容易,再说评选分组是把“通讯与深度报道”列为一类作品的。这样就出现了一种尴尬情况: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时,“参评项目”一栏填“通讯与深度报道”没问题,但“体裁”一栏如何填写则大有讲究,假如篇幅超过3000字不满4000字,填“深度报道”就符合要求,填“通讯”就超长。这让一些作者大呼“亏了!亏了!”

    对超长作品参评,主办方既留有通道,又严格限制。除了特别奖作品可以超长外,还规定在全部一二三等奖中,文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融合类项目,新闻论文、国际传播奖项,每类超长作品还可以各不超过两个。应该说,这样的制度设计是符合新闻工作的规律和实际的。但仍有一些意见认为,对超长作品的限制不应过于刻板,而要实事求是地看质量看效果。为此,这次新修订的《评选办法》增加了一句话:“超长作品均可参评”。同时,特别奖从上届的4个增加至5个,一二三等奖各不超过两个的类别也增加了1个,新增的均为媒体融合项目。本届参评作品超长的有47件,比上届多6件。

    需要指出的是,“允许”和“鼓励”是两码事。从实际操作看,主办方和评委对超长作品的把控、审阅是非常谨慎、十分严格的。“参评作品目录”中,超长作品均在备注栏里加标注。实事求是地说,超长作品的总体质量还是不错的,这也是作者、媒体及报送单位明知超长,却依然推荐参评的原因之一。但是,评选过程中,评委对超长作品特别敏感,如果没有特别明显的过人之处,要想占用宝贵的超长作品获奖指标是非常困难的。对地方媒体和非重大题材作品而言,更是如此。绝大多数超长作品在小组评议环节就被淘汰了,有的即使在小组成功闯关,到了大组依然难逃噩运。

    题材永远是第一位的

    一件作品能否瞬间引起评委的关注,从众多参评作品中脱颖而出,因素是多方面的。但评选实践和评选结果都一再证明,题材最为关键最为重要。最终能征服评委,进而获得高等级奖项的作品,题材上必须具备以下这些特点:或重大,或新颖,或独特,或突发。

    重大题材的重合度往往比较高。每年评奖办都提前整理出《同类题材参评作品目录》,供评委参考。本届评选,有关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报道多达89件,聚焦生态环保的43件,反映脱贫攻坚的36件,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31件。这些作品虽然题材重大重要,但不可能都获奖,因而,竞争也特别激烈。同类题材放在一起,是为了更好地比较权衡,好中选优,优中取精。比如,去年全国新闻界掀起了宣传王继才先进事迹的热潮,这次参评的相关题材报道有6件,其中两件是央媒的,4件是江苏媒体的,最后获奖的只有1件——现代快报的短视频《我守着你,你守着国》。

    和重大题材重合度高不同的是,新颖、独特、突发的题材往往具备人无我有的优势。湖北广电的电视消息《问政现场:书记递上小纸条》,成为本届中国新闻奖唯一获得一等奖的自荐作品,多少有些出乎大家的意料。该报道讲的是,仙桃市委书记在参加全媒体直播问政会时,对少数部门负责人回避问题、空话连篇的表现极为不满,当场递条子要求主持人宣读,对这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提出严厉批评。小组在推荐这件作品时特别指出:这件作品在制作和表现手法上虽有些粗糙,但对突发事件尤其是有较高新闻价值和社会意义的突发事件的报道,不能过于苛求。这一意见得到了绝大多数评委的赞同和支持,大组投票坐上电视消息一等奖的头把交椅。

    类似的案例还有许多。好题材往往可遇不可求,机会转瞬即逝。有些获奖作品看似得来全不费功夫,其实偶然中蕴藏着必然,没有敏锐的洞察力、准确的判断力和过硬的表达力,指望撞大运是不现实的。还是那句老话:机遇是为有准备的人准备的。

    对自荐作品审核把关更加严格

    中国新闻奖评选增设自荐渠道是从2014年开始的,此后虽然每年都有自荐作品获奖,但质量参差不齐,获奖比例和获奖等级不高,也是不争的事实。

    从本届评选开始,中国记协对自荐办法又作了三处改进:一是门槛进一步提高。要求自荐作品必须是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并有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士实名推荐,而上届评选只要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并有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士实名推荐;二是增加记协把关环节。上届评选自荐作品由作者本人经内部公示后直接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本届改为自荐作品必须经所在省(区、市)记协审核把关、确认盖章后才能报送;三是增设初评环节。上届评选自荐作品直接进入参评作品公示目录,本届评选委托《传媒》杂志组织初评委员会,对自荐作品进行审核评议,产生入围作品推荐参加定评。

    由于把关更加规范更为严格,本届评选进入定评的自荐作品数量比上届有所减少。这次评选共收到自荐作品150件,经初评委员会筛选,有60件送评,淘汰率为60%,再经过审核委员会审核,真正进入定评的只有49件,而上届评选直接进入定评的自荐作品共78件。江苏这次获定评资格的自荐作品为10件,而上届多达51件。进入定评的自荐作品,江苏占全国的比重从上届的65%降为本届的20%,但在各省中依然是最多的。江苏进入定评的自荐作品,9件来自纸媒,1件来自广电。按类别分,文字通讯6件,文字消息两件,网络专题1件,国际传播1件。

    经过了初评阶段的严格筛选,真正进入定评的自荐作品硬伤明显减少,竞争力有所增强,这从最终获奖的情况可以略见一斑。相较于第二十八届评选,本届评选获一二等奖的自荐作品数量翻番。其中,湖北广电自荐作品《问政现场:书记递上小纸条》获一等奖,另有5件自荐作品获二等奖,而上届评选获一二等奖的自荐作品分别为一件和两件。江苏自荐作品,上届仅有两件获三等奖,本届有两件获二等奖,两件获三等奖。

    落选作品给我们什么启示?

    本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经过公示、审核,撤销了64件作品的参评资格,评奖办向评委会共提交了891件参评作品,最终349件作品脱颖而出,跻身获奖公示目录,这也意味着有542件作品未能获奖,占全部参评作品的60%。如果加上初选环节已经被淘汰的作品,落选比例无疑更高。总结获奖作品的成功经验,固然十分必要、非常有益,而换个视角来观照反思落选作品,同样能够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和作用。

    落选作品大致有几类:一是题材、内容、形式、写作(制作)、效果等都很好,有些甚至堪称精品,只是因为指标限制、题材类同、统筹需要等原因,未能进入获奖序列,比如央媒某些重大题材的报道;二是作品特色鲜明,质量也不错,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都寄予厚望,评委也普遍给予好评,只是因为差错、超长、标题没做好等原因,没能笑到最后,与奖项失之交臂;三是参评作品与送评作品版本不一致,涉嫌重新制作而遭举报,或被撤销参评资格,或倒在定评环节中,有些虽已进入获奖公示名单,结果还是被无情“罚”下;四是作品缺乏竞争力,有的事情太小,缺乏典型性;有的题材不错,但采写不到位;有的逻辑混乱,结论偏颇。这样的作品很难入评委法眼,多在小组评议中即遭淘汰。

    这次评选电视消息中有1件作品《河南一小学:数九寒天,学生户外跪着考试》,反映的是一农村小学在零下二三度的室外,组织学生或坐或跪在操场上考试。问题出在配发的短评《跪着考试,培养不出站立的人格》上,全文仅380字,一是批评这种做法“严重有损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二是认为“跪着考试永远培养不出站立的人格”。如果说批评还有点道理,那么,立论则完全站不住脚。其实,校长和家长在接受采访时说得很清楚:“一个班七八十个孩子坐不下”“中午的天气还特别暖”“在外面可以把距离拉开,防止相互抄袭”。在这件事上,学校有做得不妥、值得改进的地方(其实更多是无奈),但上升到“跪着考试,培养不出站立的人格”这样的高度,多少有些牵强,令人匪夷所思。

    (作者系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评委,江苏省记协主席)

    责任编辑:冷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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