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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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治理观初探

● 胡 钰 《 新闻战线 》(

    摘要:互联网比任何技术手段对社会的影响都更为深刻,网络舆论治理成为当代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提升网络舆论治理能力,应树立真实观,处理好观点与事实的关系、局部真实与整体真实的关系;树立责任观,培养网络使用行为中的责任意识;树立生态观,把握多样性、平等性、积极性的舆论原则;树立青年观,培养青年意识,信任青年力量。

    关键词:网络舆论     治理     观念     原则

    互联网进入中国仅20多年,却比任何技术手段对社会的影响都更为深刻。事实上,当代社会已经进入网络化社会与全媒体时代,网络化连接、数字化内容与智能化应用使社会的存在状态呈现网络化特征。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并存,其影响力特别是舆论影响力与日俱增,网上信息左右网下行为日益明显。网络舆论对整个社会舆论发挥着集体议题设置作用、认识框架形成作用、行为选择引导作用,网络舆论治理成为当代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必须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应对网络时代的新挑战,应从规律层面把握网络空间的存在实质,从观念层面探索网络空间舆论治理的崭新思路,推动互联网成为中国进步发展的最大增量。

    网络空间的存在实质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普及率达59.6%,较2017年底新增网民5653万,这其中,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接近100%,人均每天上网时间接近4小时。①网民覆盖的高普及率、网民数量的高增长以及网民使用的高依赖度,展现了一幅网络空间的“三高”鲜活图景。手机几乎成为人体的“新器官”,无线网几乎成为社会的“新空气”。马克思在19世纪中叶曾把报纸比作“社会舆论的纸币”,进入21世纪,网络则成为“社会舆论的信用卡”。这一新空间的形成体现了人类社会性存在的本质特征,也体现了资本在推动技术变革与应用中的强大力量。

    作为信息平台的网络空间。互联网的兴起源于异地信息传输、海量信息传输,从军事领域到学术领域到商业领域再到全社会,其信息平台功能日趋扩大与稳定,成为当代公众获取新闻和各类信息的主渠道。从信息平台的存在实质分析网络空间的影响力,任何传统新闻媒体不进入网络空间,就无法获得大的传播力,而更具颠覆性的是:任何搜索类、聚合类、社交类网络公司都具有媒体属性,尽管多数网络公司宣称自己只是科技公司;任何网络用户都具有记者属性,尽管公众认为自己的信息传播只是个人行为。从根本上看,由于互联网的出现,集中式的信息传播行为已让位于分散式的信息传播行为。

    作为社交平台的网络空间。英国学者汤姆·斯丹迪奇在《从莎草纸到互联网——社交媒体2000年》一书中,回顾了人类历史上出现的手写媒体、印刷媒体、电子媒体等各种媒体,认为这些媒体都具有社交属性,互联网的出现只是让媒体的社交功能进一步凸显。书中提到,“流行几世纪之久,基于分享、抄送和个人推荐的社交形式的媒体如今借互联网的东风强势回归。”②截至2018年12月,微信朋友圈、QQ空间用户、微博使用率分别为83.4%、58.8%和42.3%。从网络用户在微博、微信中的活跃程度看,特别是从大众对微信朋友圈的依赖程度看,网络空间的社交平台属性非常清晰,其社交黏性也是强大的。

    作为商业平台的网络空间。互联网的商业应用是网络空间能够持续发展的关键原因。从网络购物、网上外卖到网络理财、网上支付,中国的大型互联网公司发展迅猛,逐渐成长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公司。截至2018年12月,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4.06亿,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网民规模达1.51亿,都保持了10%以上的高速年增长率。网络空间的盈利性促使大量资本进入这一领域,商业力量无疑成为建设网络空间的主力军。

    作为娱乐平台的网络空间。网络信息呈现的多媒体形态、网络使用的个性化和交互性传播,使得网络空间成为良好的娱乐载体。从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游戏再到网络直播、网络短视频,网络空间的各种娱乐应用层出不穷,而且会迅速成为“爆款”并形成大规模用户群体。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6.12亿,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5.76亿,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4.84亿,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4.32亿,电视综艺节目、电视剧等逐步被网络综艺、网剧等替代。而短视频内容也向个性化、优质化内容发展,其线下的带动力、转化力日趋显现。

    认清网络空间的存在实质,对网络传播行为的引导与约束就有了基本依据,既不能盲目作为,也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作为虚拟世界的网络传播有其特殊性,在网络空间的舆论治理中,关键是树立有针对性的、适应网络传播规律的新观念。

    网络舆论治理的真实观

    判断网络空间的舆论质量,首要标准是信息的真实性。在网络空间特别是社交媒体成为传播新闻的主要渠道后,最突出的问题是:信息越来越多,真相越来越难以获得,以至于“后真相时代”成为一个全球性热词。

    在新闻理论与实践中,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对于网络舆论治理,这一原则依然是核心规律。没有真实性的网络空间,虚假信息泛滥,误导公众认识与行为,一方面会对现实社会造成危害,让社会心理变得焦虑与浮躁;另一方面也会对网络空间造成危害,让网络信息的吸引力、公信力越来越弱,使得网络空间无法承载信息平台的功能。

    确保在网络空间中传播真实信息,要处理好两对关系:一是观点与事实的关系。前者是主观的认识、情绪,后者是客观的存在,在传播中要将两者进行区分,特别是不能将想象作为事实来传播,避免网络空间中出现“情绪比真相跑得更快”的问题;二是局部真实与整体真实的关系。前者是微观真实、现象真实,后者是整体真实、本质真实,在传播中既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也不能以本质真实的名义进行“客里空”式的报道。

    进入全媒体时代,中央新闻媒体等传统党媒、主流媒体积极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坚持移动优先策略,发展各种聚合式、互动式、体验式新闻信息服务,如人民日报上线的“人民号”平台已吸引数千家党政机关、高校、优质自媒体和名人入驻,极大提升了网络舆论真实性水平,也引领了网络舆论真实观的形成。

    网络舆论治理的责任观

    网络空间的结构是扁平化的,网络传播的主体是全民性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网络舆论治理要坚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原则,培养网络使用行为中的责任意识。在网络传播中,匿名不应成为滥用自由的保护,有序则应成为自我约束的共识。事实上,自由而负责的网络传播行为,符合所有网络空间参与者的切身利益。

    近代新闻业兴起以来,新闻界就将自己视作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要求获得最大限度的自由表达权,但这种自由表达权的滥用,又使得社会不得不对新闻界的行为进行约束。这种约束既包括以法律形式体现的制约,又包括新闻界自身进行反思而提出的行业自律或新闻伦理要求。事实上,即便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新闻界的专业性也不是以无条件、无边界的自由言论作为依托。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所做的《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表达自由作为精神权利不是无条件的”的论断,建立“可问责的新闻界与负责任的共同体”的目标。③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代西方网络舆论中,传播虚假与仇恨的信息已经让社会发展付出了巨大成本,引起了学界、业界的反思。

    我国近代新闻学第一人徐宝璜先生在1918年完成的《新闻学》一书中就提出了新闻的“提供道德”的职责,“新闻纸应立在社会之前,导其入正常之途径。”④网络舆论治理中,要以培养、调动网络用户的“立在社会之前”的责任意识为重要着力点,形成自发维护网络空间舆论生态的共识,切实加强网络传播行业自治组织建设,同时,明确网络传播行为的法治边界,依法处理各种错误行为。

    在网络空间中培养责任意识,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于事实进行传播,对于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进行传播;二是基于伦理进行传播,对于违背社会公德、侵犯个人隐私等的信息不进行传播;三是基于法治进行传播,对于违反宪法和各项法律的信息不进行传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作为商业平台的网络空间来说,要求网络传播行为体现社会责任,也是保障网络商业行为规范健康的坚实支撑。

    网络舆论治理的生态观

    网络传播中的海量参与主体使得网络空间的舆论呈现天然的多样性,构成了不同于传统媒体舆论生态的网络舆论生态。建设好这一特殊舆论生态,需要遵循舆论形成发展的基本规律。

    在网络空间中建设良好舆论生态,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多样性原则,坚持正确方向的同时,允许在网络空间中存在多种声音,具有“无害的多样性”的生态是充满生机的;二是平等性原则,对于网络空间中出现的不同声音乃至错误意见,以平等的姿态进行交流沟通,或是以实名身份进行认真对话,切忌生硬地“打板子”“抓辫子”;三是积极性原则,坚持以积极的姿态参与网络舆论生态建设,避免在网络空间“不屑说”“不会说”的问题,避免在纷繁舆论中的“不作为”“乱作为”。

    在网络舆论生态建设中要理解好“正面宣传”的内涵。我们强调“正面宣传为主”,不是为了某个人,也不是为了某个机构、某个组织的小利益,而是为了推动社会进步的大利益。新闻舆论工作的力量,来自于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不能够简单地把正面宣传理解为只能报好的东西,应该打开思路——所有推动社会进步的报道,都应该视为正面宣传。或者说,只要发挥正面力量的报道,都是正面宣传。正面力量跟正面内容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是效果维度,一个是内容维度。积极的舆论监督、建设性的批评报道,都属于正面的力量。

    建设好网络空间的舆论生态,就会逐渐形成自我净化、发展机制,理性、积极的声音就会成为主导力量。事实上,从作为社交平台的网络空间看,这种自我净化、发展机制已经表现得越来越普遍,在朋友圈中传播消极、虚假信息的人逐渐会被大家屏蔽,这种状态是网络舆论治理的最佳目标。

    网络舆论治理的青年观

    青年人对互联网有着天然的接近性,自称为网络空间的“原住民”,把其他中老年人称为网络空间的“移民”,尽管有夸大成分,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网络空间的青年属性。这从作为娱乐平台的网络空间看更加突出,不论是各种直播平台还是短视频平台,之所以能够流行,都是以青年人的使用、推崇为主要动力。

    网络空间的活跃主体是青年人,网络舆论的建设主体也理应是青年人。网络语言、网络传播习惯不是由外而内、由上而下形成的,而是网络用户自发地、自下而上地形成的,要掌握这些语言与习惯,需要长时间亲近网络、使用网络,培养母语般的网络意识与行为。

    在网络舆论治理中发挥青年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培养青年意识,在网络空间建设中主动与青年人沟通,掌握青年人的习性与需求,特别是掌握以轻松心态、娱乐姿态进行真诚沟通交流的能力;另一方面,信任青年力量,充分发挥青年人在网络舆论治理中的生力军作用,放手让青年人负责,创造条件和资源帮助青年人实现自己的网络蓝图。清华大学的许多新闻类微信公号,既具有正确的导向,又具有强大的传播力,经常获得10万+的点击量,而这些公号的负责人基本都是“90后”乃至“95后”,撰写文章的也同样是青年人。对于网络舆论治理来说,既要在具体网络舆论内容上着力,更要在培养、使用能够治理网络舆论的青年人上用力,后者会产生更具基础性、持续性的作用。

    作为全新的舆论场,网络空间的舆论治理是一个崭新的挑战,需要不断创新观念。这些新观念是基于网络空间的存在实质和网络传播的基本规律提出的,对于网络舆论治理来说,也是带有根本性的观念变革。从实践中看,技术应用与法治思维在网络舆论治理中的运用都取决于观念变革。新观念带来新行为,新行为带来新力量。如此,网络空间会越来越清朗,互联网也会越来越成为中国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当代中国新闻观念研究”(17AXW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陈利云 

    注释:

    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9年2月)》,http://cnnic.cn/gywm/xwzx/rdxw/20172017_7056/201902/

    W020190228474508417254.pdf,文中引用的中国网络使用情况数据均出自此报告。

    ②汤姆·斯丹迪奇著、林华译:《从莎草纸到互联网——社交媒体2000年》,中信出版社2015年版,第349页。

    ③胡钰:《新闻理论经典著作选读》,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31~243页。

    ④徐宝璜:《新闻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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