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媒体是重要的宣传者和推动者。作为新闻评论的一个分支,法治评论在推动我国法治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紧贴法治热点,从法律视角审视是非曲直,以合理的结构表达和接地气的语言进行论证,法治评论才能有效引领舆论,帮助公众树立法治意识。
法治评论 依法治国 法治意识
自1999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被写进宪法,中国在法治建设道路上阔步前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大又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媒体是重要的宣传者和推动者,法治评论的力量和作用不容忽视。
法治评论应成为中国法治进步的推动者
法治评论作为新闻评论的分支,是一种重要的专业性评论,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和贡献。
法治评论传递法治正能量。与普通的新闻评论相比,法治评论最大的特点在于它通过说理言法,传播法治理念,传递法治正能量,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自觉守法,在全社会真正养成尊重法治的风气。可以说,在我国的法律制度完善、法治观念进步的每一个环节上,都有法治评论的贡献。
法治评论是公众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公众参与社会政治的热情和能力空前提高,处于不断选择中的公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通过评论来明辨方向,吸取力量。在这些评论中,法治评论因其法理性、思辨性和指导性,无疑最受大众欢迎。
法治评论是社会舆论的引导者,是社会进步的助推器。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热点和突发事件层出不穷,法治评论情法交融,一方面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预判事件发展的后果,同时也要注意疏导公众情绪,发挥通达社情民意的作用。
党的十九大为全面依法治国按下了“快进键”,但这一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其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困难的,便是要在全社会树立意识,培养公众的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一种思维方式,是以法律为准绳判断是非、解决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过“法治思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也明确指出,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全社会都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没有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就无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不会有法治国家。法治思维的养成和法治意识的树立要形成“大气候”,不可否认,目前公众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确实存在不足,需要不断强化宣传和引导。提高全体公民法治意识,有多种途径和方式。其中,作为新闻体裁中立场观点最为鲜明的新闻评论,法治评论要更加主动传播法治观念,高扬法治精神,发出有力“法声”。
尽管在信息时代,法治评论已无法像魔弹理论宣称的那样,让受众因接收相关信息而立即接受其观点,但它仍然可以从宏观到微观,多层次、多角度向公众传递法治的价值,提出一种依据法律寻求如何解决问题的思考,进而帮助民众树立法治意识、养成法治观念,进而成为中国法治进步的有力推动者。
法治评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法治评论在传播法治理念、表达法治观点、彰显法治精神、服务法治建设方面的作用明显,但与此同时,一些突出的问题也始终困扰着法治评论,成为其发展的掣肘。
在逻辑上,缺少从法律视角出发的逻辑性思考和批判性思维。法治评论重在言说法理,法眼观潮,尤其是对于法治建设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一些社会不公,要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进行理性的针砭。如果只停留于一般的道德宣泄和快意恩仇,一味地批评和批判,使得法治评论看似“战斗力”十足,却始终停留在指责之中,对于改变现状不会产生任何积极的意义。
在立场上,过于迎合受众心理。特别是在一些关注度高的司法案件中,很多作者为了迎合受众心理而预设立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脸谱化处理,或直接根据其用心、动机以认定罪状。这种猜测不仅对当事人不公平,侵害了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权利,而且让评论不令人信服,从而削弱评论的逻辑力量,更有甚者还会对法院的审理产生负面影响。
在写法上,存在以叙代论或以例代论的问题。即以叙述故事或罗列事实的方式来代替论证,或者用一两个实际的例子,加上几句总结性的话来论证全文的观点,缺乏分析与论证,这样的法治评论缺少根据,偏于武断。
在语言风格上,太过严肃高深。语言是文章的血肉,如果语言苍白空洞,那么再好的思想也是“言之无文”。法治评论也不是学术论文,如果通篇全部是抽象概念,就会给人以一种沉闷枯燥的印象。还有的法治评论在说理时给人一种居高临下板着面孔说教的感觉,这些问题都很难唤起读者的阅读兴趣,使得法治评论的效力大打折扣。
法治评论良性发展的对策建议
法治评论既具备新闻评论的性质特点,即新闻性和大众性;也拥有自己的独特属性,即法律性。为了更好地促进法治评论的发展,使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笔者围绕法治评论的内容特征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紧扣新时代脉搏,紧贴法治热点。作为一种新闻评论,法治评论所依据的事实越新越好,而且这些新闻是被公众所密切关注的,具有从法治角度思辨的价值。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法治评论理当高扬法治精神,聚焦当前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为完善法律法规建言献策,当仁不让地担当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见证者、推动者角色。
法治评论要特别在关注民生、纾缓民意上下工夫。当代中国要对破解民生难题这一特定社会诉求予以回应,民生问题实质上是权益问题,而权益正是法治的要义所在。作为舆论宣传的“利器”,法治评论应在这一问题上及时发声、有力发声、有效发声。
以真正的法治意识作为立论之魂。法治评论想要说服人,写法治评论的人必须具备法治思维,能够从法律视角审视是非曲直,用缜密的法律逻辑构建严密的论证体系,坚持从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关系厘清事实、明辨是非,用法律的公信力来凝聚社会共识。要力戒空洞无物,杜绝正确的废话,只有这样写出来的法治评论才真正能够以理服人、以法服众,为读者所接受,从而放大法治评论引领社会舆论的功能,并具有时代的穿透力和恒久的影响力。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众声喧哗的舆论场,法治评论不能完全追随受众的情绪,简单的一吐为快,而必须以正确的导向、理性的建言和充分的论证,使受众对法治热点事件和现象形成独立的价值判断。这都有赖于作者是否坚持法律人的理智,评论是否以真正的法治意识作为立论之魂。
在新颖性上有所突破。法治评论的读者具有广泛性,所以要用合理的结构表达和接地气的语言来论证观点。
清晰的结构可以更好地呈现评论的逻辑性,增强论点的说服力。法治评论在谋篇布局上要尽力摆脱“事件+评论+健全完善法律制度”的“八股文”形象。写文章要讲逻辑,要注意整篇文章的结构,开头、中间、结尾要有一种内在的联系,不要互相冲突。
法治评论在语言上要力戒“生冷硬”,同时要防止干巴巴的说教。要善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揭示出法治事件和法治现象的内核,做到“辞达而理举”,并将这一内核传递给读者,让法治评论读起来有血有肉,让法治精神入脑入心,实现传播效果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法治评论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必须进一步促进其良性发展,使之在推动法律制度完善、引导舆论、帮助公众树立法治意识和推动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袁世杰系辽宁法制报社社长,王奇系该报社新闻评论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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