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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承诺整改,互联网广告监管也要跟上

● 魏英杰 《 新闻战线 》(

    5月9日国家网信办公布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的调查结果,要求百度就其竞价排名等问题立即整改。随后百度回应坚决拥护相关整改要求。随后百度公司CEO李彦宏发表内部信,强调用户至上,牺牲收入在所不惜。

    百度近些年来爆发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忽视用户体验,漠视用户权益。不管是把贴吧出让给商业机构,还是搞付费竞价排名,其疯狂逐利特征显露无遗。如今,百度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正是抓好问题整改的关键。竞价排名只是表象,企业的价值观溃烂,原则底线缺失,才是根本。如果不重塑企业价值观,不从灵魂深处改变,哪怕今天没有了竞价排名,明天还会出现伤害公众利益的搜索手段。

    也有人指出,哪怕到今天,李彦宏在信里仍没有表示歉意,也没有作出个人反思。百度是否真的意识到问题所在,会不会认真整改,不妨听其言,观其行。如果说企业仍是采取敷衍态度,或者过后又故态复萌,怎么办?这就要法规和监管跟进,使其不敢再越雷池一步。

    这次相关部门要求百度整改的措施很有针对性。其中一些措施与近来公众讨论或关注的地方颇为契合。比如有关部门针对百度付费竞价排名权重过高问题,要求以信誉度为主要权重,这或者借鉴了谷歌“对高质量广告主回馈以更好的广告位”的理念。要求百度对商业推广信息逐条加注醒目标志和风险提示,也是为了避免网站刻意混淆广告与搜索网页的区别,误导网民。这些好做法不仅要针对百度,而且有必要提炼成为监管措施,适用于国内所有搜索引擎。

    还有的问题在整改措施里难以体现,需要从法规上跟进。比如,有网友对有关部门在调查结果和整改要求中只谈“商业推广”表示不解:为何不把商业推广当做广告进行处罚?这是把有关部门当做全能选手了。实际上,相关部门只能在自己职权范围内,依据现行法规对百度进行处理,否则就有越位之嫌。现行法规中,付费网页搜索(商业推广)是否属于商业广告并不明确,虽然也有案例这么判,但并不普遍。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的合理途径是,加快出台相关法规,对这个问题加以厘清和界定。比如《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应当关注到这个公众关心的问题并作出规定。

    话说回来,百度竞价排名一贯采取“价高者得”的运行方式,一门心思钻进钱眼里,而没有顾及社会影响,也在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模糊地带,令其钻了空子。企业切实反思,加强自律,根据整改要求作出调整,这是必需的;但尽快健全完善相关法规,让监管部门有所遵循,给企业行为划出一圈红线,才是根本有效的办法。

    健全法规制度,加强监管水平以及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是共同打造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要素。

    (转自5月11日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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