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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报道的后续“五追”

● 邢长勇 《 新闻战线 》(

    在开展舆论监督时,如何有效防止“烂尾”现象,尽量做到“有监督就必须有回馈、有报道就会有下文”?我以为,一篇批评报道的见报,仅仅是舆论监督的开始,其后续工作非常重要,必须谨慎对待,有的放矢做到“五追”。

    一般情况下,一篇舆论监督报道见报后,少则一两天,多则三五天,被监督对象都会有所反应。如果报道刊发后超过一个星期,还没有任何动静,那么只有两种情况,即被曝光对象未及时看到报道或者漠视批评报道。

    针对上述两种情况,应当采取“追击”的办法,让被监督对象“如坐针毡”,自己不得不“跳”出来——

    “报外追”

    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从监督报道的刊发到被监督对象接受信息,再到被监督对象做出反应前必要的准备,都需要一个过程。

    显然,被监督对象做出反应的前提是看到了监督报道。但是,因为受报纸发行面、被监督对象看报习惯等因素的影响,被监督对象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内看到相应的报道,从而拖延“反馈”的时间,这也是时常发生的事情。

    今年3月11日,丽水日报刊发了《马路多“陷阱” 车辆碾过“哐当”声不断》一文,对市区主要道路下陷严重的窨井盖进行了曝光。但是窨井盖主要管理单位——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并没有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

    事后我们得知,当时该处正忙于市区一条主要街道的改造工程,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都没有时间去看当天的报纸……

    因此,一篇舆论监督报道刊发后,为了提高被监督对象反馈的效率,不一定要等上三五天“观其行”而后再行动,完全可以在报纸刊发的当天就主动出击,联系被监督对象,“追要”对方的反应。

    事实上,作为“报外”追击舆论监督后续的手段,渠道可以是多方面的:

    报道刊发的当天,一方面立即给被监督对象打电话,提醒对方去看相关的舆论监督报道,让其第一时间接受信息;另一方面,以挂号信的形式,给被监督对象所在地的政府主要领导邮寄刊登报道的报纸,以此形成“自上而下”的压力,促使被监督对象高度重视报道。

    当然,如果这“两招”还不足以让被监督对象做出反应的话,我们还有一招“报外”追击方式,即联系省级甚至国家级媒体的同行,让他们给相关领导和被监督对象打电话了解情况,以达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报道追”

    实践当中,就有一些被监督对象,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任凭你监督,我自岿然不动”。作为媒体,在做后续监督报道时,应当采取公开连续报道的形式,即要“报道追”。

    丽水日报刊发的《“污水蔬菜”是怎样上市民餐桌的?》,曝光了丽水市区以及城郊一些菜农用市区内河大洋河乌黑发绿的污水浇灌、浸泡、清洗蔬菜。文章刊发后,相关监管单位相互扯皮,既不采取措施,也不正面接受记者采访。于是我们又推出了第二篇文章《“污水蔬菜”报道市民反响强烈》,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一些老同志之口,来影射相关部门不作为,以此营造更大的舆论氛围和舆论压力。

    之后我们又紧锣密鼓地推出第三篇文章《是什么污染了好溪堰?》, 由于追根溯源,步步紧逼,终于引起了高层的重视。丽水市政府主要领导做出批示并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制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内参追”

    报道刊发后,如果被监督对象仍然不见动静,我以为采取前述“报道追”已行不通,而应该采取另外一种追击手段,即“内参追”。

    许多时候,我们可以把公开舆论监督报道和“内参”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组合拳,以提高舆论监督的效果。

    丽水日报曾经刊发了一篇《巨坑就这样挖出来了》的报道,揭露丽水经济开发区征用的几十亩土地,因为临近瓯江而蕴含大量砂石,被开发区水阁街道沙溪村村干部肆意采挖。

    报道刊发后,非法采砂并没有立即停止。随后我们立即刊发了同题“内参”,并加入了村民反映村干部之所以肆无忌惮,是因为街道办事处主要干部参股采砂非法获利的内容。“内参”发出后,非法采砂立即得到了制止,办事处有关领导被调查。

    实践中,除了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对舆论监督“无知而无畏”外,多数情况下,只要选题准确、报道客观,被监督对象还是会虚心接受批评,主动做到“知错就改”。

    当然,对于被监督对象的“改过”,我们也必须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谨慎去做后续报道,不能被对方“伪改过、伪对策”所蒙蔽。

    “及时追”

    舆论监督文章刊发后,受到压力的有两种对象:一种是直接被曝光的对象;另一种是对被曝光对象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单位。 

    今年3月11日,丽水日报《一周热帖导读》栏目选登了报社下属新闻网站论坛的一条热帖,曝光了丽水市图书馆“赶走”一位没有家长陪同的小学生读者。

    稿件刊发后当天,图书馆馆长马上致电本报进行了致歉和解释。随后我们及时刊发了后续报道《市图书馆管理欠人性化?馆方着手调查并积极回应》一文,让图书馆方面对读者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丽水市文广新局都有一个及时的交待。

    其实从媒体自身角度来说,舆论监督报道刊发后,及时追踪后续情况、跟进后续报道,也是必需的:

    一方面,及时刊发后续报道,给被监督对象一个改过的机会。媒体舆论监督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绝不是跟某人或者某单位过不去;就事论事,一个人或者一个单位,能闻过则改,就应当赢得尊重和肯定。更何况,许多时候有可能是被监督对象的无心之过。

    另一方面,及时刊发舆论监督后续报道,也是给广大翘首以待的读者一个完整的交待。事实上,对于读者来说,看多了“歌功颂德”的正面报道,突然看到一篇让人耳目一新的舆论监督报道,他们往往会有一个持续的关注度,即迫切想知道“下文”会怎么样。

    “回头追” 

    “回头追”,是指媒体在对一个事件或者现象进行监督曝光后,被监督对象迫于压力进行了整改。一段时间后,媒体可以重新回头去追踪该事件或者现象,检查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的情况。

    丽水日报2007年经过精心策划后,对滥采乱挖严重的瓯江市本级段(莲都段)进行深入走访,并推出了“保护母亲河  建设生态河川”系列报道的第一篇。随后,各路记者根据各自的分工,分别对瓯江无序采砂的现状、无序采砂引发的生命安全、造成瓯江长期无序采砂的种种顽疾以及社会各界对无序采砂整治的建议等进行了全面的采访报道……

    经过连续曝光后,瓯江滥采乱挖的现象引起了重视。为更好整治无序采砂现象,市里把瓯江干流市本级段管理职责下放给莲都区。随后莲都区把瓯江干流采砂管理和环境整治作为当年一项重中之重的民心工程、战略工程来抓,迅速成立了莲都区河道采砂管理办公室,开始了大张旗鼓的整治工作:向各采砂户发出《关于要求限期整治的通知》,重拳出击处罚非法采砂人员,查扣非法采砂车辆!

    然而集中整治结束一年后,非法采砂人员受利益的驱使,又重操旧业,开始大肆盗采盗挖。第二年,丽水日报再次刊发了《触目惊心  瓯江无序采砂死灰复燃!》一文。对瓯江干流莲都段的采砂现状进行了“回访性”曝光。

    因为 “回头追”,杀了个“回马枪”,让莲都区河道采砂管理办公室原本放松的神经再一次绷紧,更让非法采砂的业主不敢再抱“风头已过”的侥幸心理,促使瓯江采砂实现了有序化、管理常态化。

    (作者系丽水日报社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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