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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观察员的身份有点“雾里看花”

付松聚 《 新闻战线 》(

    据说河南电视台第八频道的《DV观察》栏目自开办以来,以“老百姓自己拍摄的电视节目”为宗旨,收视率节节攀升。随着节目的火爆,参与拍摄的普通市民愈来愈多,一个个无形潜在的DV镜头随时可能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 

    但是,由于DV观察员的身份特殊,且大部分不具备新闻专业常识,一些DV作品可能触及普通公民的隐私和其他权利,引起了许多市民的争议。 

    DV观察员作为新生事物,它的出现有其必然的原因。其一,随着我国传媒对资源的竞争日益激烈,各大媒体对新闻源的需求愈来愈多,而现实受众的需求已经远非常态的新闻供应所能满足,很自然,DV观察员的出现也迎合了这种需求;其二,我国新闻传播理念也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由过去的“以传者为中心”到以“受众为中心”,再到今天的“传者受众互动”,受众成了传播中重要的一极,因此,受众的个性化需求成了衡量传播效果的重要尺度。而DV观察员的出现无不折射出当今传播理念的思维范式,让传统的受众由幕后走向台前;其三,我国历来就有“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传统,DV观察员来自基层,他们参与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和修正传播效果,因此,他们的出现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同时,最近几年来,由于受众生活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媒介已经不再神秘化,百姓的媒介素养也在日益提高,参与媒介的愿望也日益增强。 

    但是,人们对DV的热衷和DV观察员的大量出现,也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冲击。据河南商报的报道,在大河论坛上,两名网友发出帖子,言语激愤,对一些DV爱好者上街拍摄,完全不顾社会效益的考究,把跳楼的悲伤、醉酒的丑态、与人争吵时的激愤等个人生活场面推到DV镜头前,然后把录像拿到电视台以新闻形式播放的行为提出质疑,并引发了一场关于采访权与隐私权的争论。 

    诚然,DV观察员所拍摄的作品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给了人们视觉上强有力的冲击,但是“原生态”的表现手段,势必挑战社会的伦理道德,殊不知新闻报道并不是有闻必录呀!一个网友在帖子里写道,一个刚上初三的女学生,因为穷偷了本复习资料,结果被DV观察员拍到。女孩子跪下来恳求拍摄者不要曝光,甚至下跪恳求的镜头也都被全程纪录。朋友,换了你,你什么感受??网友的话字字合情合理,也给我们的DV爱好者敲响了警钟。 

    与此同时,许多DV作品侵权的案件近年来也陡增,人们对DV观察员的身份提出了疑问。他们究竟算记者还是通讯员?他们有采访权吗?如果他们的作品侵权,谁来埋单?据笔者了解,DV观察员有几种情况:一种是专业级别,他们全天候和电视台记者一样外出奔波,并具有所谓的采访证。虽然他们不是电视台的正式人员,但从他们的行为来看,应该归入专业记者的行列;另一种是半专业级别,他们经过电视台的培训,分布在各个行业,他们报道本行业有关的新闻,理应算是通讯员;此外,还有一种是业余性质的,他们偶尔在无意之中拍摄到了身边的新闻,这种DV观察员的身份就目前而言不好界定。一旦DV观察员的身份明确,那么所涉及的侵权案件也会迎刃而解,可问题的关键是有关的DV身份的界定还处于边缘争议阶段,还需深入考究。 

    据了解,电视台并不给DV观察员发基本工资,而是根据观察员播出的录像时间,按分钟给予一定的报酬,每分钟最少100元,质量好点儿的为120元,最高的是180元。这样不菲的报酬,当然能招徕成批的DV爱好者,于是乎也就难免鱼目混珠,泥沙俱下。当然,传播者没有把好关也是导致负效应的重要原因。作为传播者,可能更多地考虑到受众的需求,试图把受众推向传播的前沿阵地,创造出最大化的传播效果。然而,由于受众新闻专业知识的匮乏,其制作的“原生态”作品无疑会漏洞频出。如何有节制地使用DV爱好者的作品以及如何整合和把关成为了传播者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 

关于“艳照门”的进退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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